经常和朋友形容,香港是一个“离地城市”与“不准空间”──在香港步行,往往只能够在天桥上横越一个又一个的高速公路,走进商场与港铁范围,亦往往不准吃喝不准肆意坐下,即便是走进公园和海滩,政府的有形之手仍然无处不在,不准写生不准玩飞碟不准踢波不准踏单车,连想在水池边玩水,在你面前也会架着一个高大的栏杆,上面的一块告示牌会告诉你:“不准嬉水!”
无怪乎当学生拿着大提琴进入港铁被职员阻止的事情,会引起社会这么大的反应与后续行动。除了触碰到水货客问题的想像外,更重要的,是港铁职员揭露了香港公共空间使用的潜规则:公共空间该如何使用、何人可以使用、何人被禁止使用,基本上都是被极度“规训”(disciplined)的事情,当人们有意无意以常识的角度切入公共空间的使用,那些无所不在的规则就会跑出来阻止你的行为,荒谬感也就油然而生了。
引用邹崇铭参考Sophie Watson的公共空间分类,公园和海滩等属于“正规公共空间”。作为政府规划出来给公众使用的地方,它们往往有着休憩和文娱等功能,但大多功能单一,存在诸多规条限制人们的创意使用。
“非正规公共空间”则是由下而上由公众共同模塑出来的空间。例如刚刚结束的“联和手作村”,就是把荒废经年的粉岭联和市场,改造成一个售卖创意手作及农产品的小市集,甚至有独立乐手表演和文化历史单车导赏团。一旦这样的“非正规公共空间”形成,往往会对“正规公共空间”的原定使用潜规则构成压力;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往往就需要不断地透过种种的冲突,重新划定和界定各自的“势力范围”。
假如群众有足够的醒觉,不甘于被“正规公共空间”的潜规则所规训,也对于“非正规公共空间”的种种磋商甚至妥协厌倦的话,那么公共空间的争夺战,便会走向第三种的“非常公共空间”。这种空间的基进性(radical)在于,人们不但要以有创意的方式由下而上使用公共空间,更会尝试透过行动去挑战统治者定义的城市空间潜规则,共同去改变城市权力的分配,改写公共空间的定义。
香港市民应该对“非常公共空间”的形象非常熟悉,为期79天的占领运动本质上就是民众共同创造一个“非常公共空间”,不但改变了马路设计背后所隐含的社会阶级想像,还在中环核心区创造了一个由不同阶层的市民共享、共有,甚至共治的公共空间与场域。
当然,要形成和开拓“非常公共空间”并非易事,也许需要特定的历史时空和社会条件,一个更开放共享的城市共同体才有可能出现。近日健康空气行动和几个团体有关改划中区的城规会申请,就是希望尝试延续有关公共空间的转化讨论与实践,让更多的市民都可以共享绿色中区新规划。
(龙子维,健康空气行动社区关系经理、影子长策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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