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阵子某个星期六早上,我在去买早餐的途中,有个大概不足三岁的小妹妹在路上要向我卖旗。这个说法或者有点不准确,因为这个小妹妹应该没有多大可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是她后面的妈妈拿着筹款袋,然后她按照她妈妈的指示把旗贴贴到我的身上。其实我当时有怀疑过社会福利署到底是否容许三岁小孩卖旗,但这个问题很快便变得不重要,因为在我蹲下来接受那张贴纸的一刻,后面有个相信是她爸爸的人拿着一部好像是很专业的单反相机。“咔”一声,照片拍下来了。
天啊,我忽然发现,似乎我已当了这小女孩入学申请书的布景板。
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可以很理想主义的谈三天三夜。但我们也清楚明白现实的落差有多大,补习社什么小学面试班的广告已经说得很直白。与其说大家都在玩那个“赢在起跑线”的游戏,幻想可以通过一纸文凭获得安逸的中产生活,更实际的是下流社会当中没有人有输得起的本钱。别以为大家那么乐意参与那个游学团去得斗远的竞赛,根本人人自危,怕得要死。
当做善事可以成为入读名校的门匙,这就是一个社会问题,我们不能一笑置之。
而这个竞争游戏最荒谬之处,大概就是连做善事也成为攀比项目之一。我相信有很多家长是出于善意,从小培养子女参加社会服务。但当英文生字已经变成 A for Astronaut, B for Barbarian,出发点再美好的东西似乎也逃不了变质的命运。我当了小女孩的入学布景板,大可以自己一个人感觉荒谬算了。但当做善事可以成为入读名校的门匙,这就是一个社会问题,我们不能一笑置之。
如果社会服务对于幼稚园生的意义已经变质,对于大学生又如何呢?
近年来,大学兴起了“服务学习”的浪潮,也就是说大学生不应该只在象牙塔内争辩高深理论,而是应该在社会中实践所学、服务他人,同时也能让自己有所历练。这应该是一件好事,大学属于社会的,大学服务社会是天经地义。再者,如果我们的大学生在毕业之前能通过社会参与,体会社会中的各种问题,日后无论投身各行各业,或者都可以当个更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说到这儿,我或者得先做一个申报:我在一家大学工作,职责正正就是鼓励大学生参与社会。工作日久,我发现这份听起来理想得近乎梦幻的工作,当中实有数之不尽的拉扯。我绝非要怀疑参与社会服务的大学生是否和那幼稚园生的家长一样,如果问题是这样简单的话那还好办,我写个什么怪兽学生或者家长怪谈就好了。不,事情没这么简单。事实上,我在工作当中遇过数之不尽的好人好事,许多都是不计付出不求回报。
什么是好人好事?
我说的拉扯,是指每一个人对于何谓“好人好事”的理解可以相距甚远。大学有一套看法,服务受众有另一套看法,学生有一套看法,公众有无限套互相矛盾的看法。我们都说大学生要服务社会,但什么是服务、什么是社会,言人人殊。要对推幼稚园生去卖旗的家长作道德批判是轻易的,要说清楚怎么样的社会参与才值得推崇却相当相当之困难。我们可以很容易说什么不好,一百人有一百种说法。什么是好呢?这就难了。
朋友在外国上大学,入学礼时校长说了这样的话:“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学习成为一个良好的公民”。我对这句话印象深刻,毕竟上大学的第一考虑往往是毕业后的出路。把校园的人文关怀传统视之与选择报读哪一所大学的理由,恐怕是绝对的少数。但是,如果教育的目的是要学习成为一个良好的公民,那“公民”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我们能否将之仅仅限于扶老太婆过马路的日行一善,而忽视数以十万计的老人缺乏社区照顾?然而当大学生走上街头抗议政府没有承担起老人退休保障的责任时,我们又会否反过来骂他们是废青,只懂搞事而不去好好读书?如此落差,是社会的集体虚伪,还是我们根本还未弄清问题?
但我想,我面前的拉扯,或者就是社会整体撕裂的对照。大学生的身份往往被赋予光环,大学生主动参与社会则更是最耀眼的光环。把这个光环拿下来,不用打破也不用崇拜,而是认真细看厘清各种主观愿望之间的张力,应该是一个好开始。
(梁启智,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地理学博士,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事务处社会及公民参与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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