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杀人?没有法律定义和标准工时,月做350小时猝死的香港电梯工人

有没有试过有一晚可以睡到天亮?电梯工人笑说:“几乎没有......一年内会有一晚吧。”
陈家儿离开人世已一年有多,陈太裹足难前,时间永远定格在丈夫离开的那段时间,不论过了多久,记忆依然无比鲜明。摄:林振东/端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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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觉得,他好像还在。”

丈夫猝然离世,陈太把大部分遗物都清理掉,惟独保留著最贴身的物件:手机和钱包。手机仿佛是她和先生维持连系的工具:“除了行山和游水,他没什么喜好,常常是我玩什么他又跟著玩。吃完饭,我们就一起坐在这里玩手机。”昔日二人对坐的饭桌,如今只剩她一个,口里道著日常,眼眶不知不觉间渗著泪水。 “一开始他看我玩,明明说这个游戏很闷,后来他却跟著玩上瘾了。现在我帮他继续玩,一起升级。”

结婚20多年,一起生活了8000多天,再平凡的片段,此刻都成为心中的千斤重担。

2024年7月9日,电梯维修员陈家儿在工作期间心脏病发去世,终年59岁。

出事前的周末,陈家儿连续工作了三日两夜:7月6日早上开工,直至7月8日晚上才下班,合共工作了59小时。睡一觉后,7月9日早上他又继续上班去。当日下午接近5时半,他在深井的屋苑完成了一宗紧急维修个案,将被困者救出后,走到电梯大堂向保安交还锁匙时,忽然晕倒。保安急忙召来救护车将他送院抢救,延至晚上7时证实不治。

解剖报告显示,陈家儿主要死因是缺血性心脏病。雇主星玛电梯公司在呈交予劳工处的表格上特别写道,这并非工作相关的伤亡。7个月后,劳工处来信表示,由于雇主没有给予书面同意,处方对其死亡补偿的申索不作裁定。

由闭路电视截图可见,陈家儿倒下的一刻,身边并无其他同事支援。摄:林振东/端传媒

“我老公在这间公司工作了25年,每个月加班挨夜,工作3、400个小时,没功劳也有苦劳吧?他还是在工作的时间倒下的,怎可能与工作无关?为什么公司可以不负责任?”事发时,陈生陈太一对子女还在读大学,学费、生活费、殓葬费尽数压在陈太一人的肩膊上,陈太独力难支,她向雇主苦苦哀求,希望雇主念在先生多年贡献,协助度过经济难关,至少为陈生支付殓葬费。然而,雇主拒绝承担责任。

陈太意气难平,决心要为死去的丈夫鸣冤。

解构电梯工人长工时之谜

陈家儿的病发,是否真的与工作完全无关,纯粹个人疾病?先来解开第一层的谜题:电梯工人的工作时间真的那么长吗?通宵待命的时间又是否劳累,抑或是大部分时间都可以休息?

陈家儿去世前半年,每个月平均工时超过350小时。笔者访问了3位来自不同公司的电梯维修员,发现他们每月工时都超过300小时,有的更长达每月400多小时。

他们的休息安排与陈家儿大致相若,一个月里只有3个星期日可获休息,其中一个星期日需要轮班通宵工作,此外每个月还有5至7天要值夜班,每个月常有连续工作13天的情况,更夸张的是连续工作20天也有之。

不同公司值夜班的模式各有些微差异,有的是由公司编更及工人自行协商调更,有的是固定每隔几天要值一次夜班,有的则是一个月里有一整星期值夜更。最后这种模式看起来最是疲累,电梯维修员梁先生(化名)就是其中一员。在值夜更的那周,他们日更也要继续上班,亦即至少会连续工作7日7夜合共168小时。168小时是什么概念?一般的行业中,雇员普遍每日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5.5天,一个月下来是176小时,2024年香港雇员的工时中位数大致如此。

换言之,梁先生一个星期就做足了普遍港人一个月的工时。

他有时会因为夜更当值时接了太多宗紧急维修个案,疲倦得实在撑不下去而向上司请假。他说,这时上司总是百般留难,即使间中允许,最多也只能请假一天,不可以连续缺席。上司的说法是,日间当值时不一定要工作,只需要到场让客人见到即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陈太指出丈夫家离世前的工作值班情况。摄:林振东/端传媒

电梯维修员的日常工作主要分为两项:定期检查保养(俗称抹油),与及紧急维修。他们通常是在日间时间做抹油,晚上则在休息室候命,一接到紧急维修召唤就要外出工作。

受访维修员日间的工作量都很接近,每日要保养6至8部电梯,不过,电梯故障不会看时间,日间收到紧急维修召唤也是常见的事,这时维修员只能先搁下保养工作,先做维修。一空闲下来,就要回头处理堆积的保养工作。

另一位维修员孔先生(化名)说:“日间工作完已经很累,需要休息,有时三更半夜在休息室差不多睡著了,忽然就会接到电话要做维修。”一个月内,有没有试过有一晚可以睡到天亮,不用做紧急维修的?孔先生想了想,笑说:“几乎没有......可能是一年内会有一晚吧。”

陈家儿太太听丈夫的同事说,公司的休息室有浴室、洗衣机和床位,但由于夜更时间经常会有维修工作,例如是凌晨12时接到电话,外出工作完回来,洗澡安顿好,都已经3时了,可能早上6时又再接到电话,一晚往往只有两、三个小时可以休息。

在家里,为免家人担心,陈家儿很少谈及工作。陈太说,早年女儿会考后获得本地大学录取,但是,父亲早出晚归的辛劳,她看在眼里,为了不加重父亲的负担,女儿毅然选择在内地升读大学。

除了身体的劳累,维修员还面对精神上的压力。孔先生说:“接到电话会很紧张,要在合约指定时间之内到达。如果是有人被困,20分钟内要去到。单纯是坏机而没有人被困,就要在45分钟内去到。到达之后,还要跑楼梯、落井或是上电梯顶。一宗维修工作快则十多分钟完成,慢则要花数小时。维修牵涉多重技术,包括机械、电器、电脑知识,很伤脑筋的。”

陈家儿1981年入行当电梯维修员,已有40多年经验,陈太展示丈夫的不同专业资格证。摄:林振东/端传媒

陈家儿1981年入行当电梯维修员,16岁由学徒做起,已有40多年经验。然而,直到去世前,他每日的底薪只有673港元,比起一般地盘杂工日薪800元还要低。如果完全不加班,他的月入就只有约1.7万元,低于香港入息中位数。在病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陈生的工资接近4万元,当中超过一半是加班收入。

受访的维修员不约而同地指出同一个长工时的原因:公司开出极低的底薪,令工人必须大量加班才有足够收入,以应付生活所需。另一个常被提及的原因则是人手不足,而这是低底薪、长工时与及工作艰辛种种因素交织之下产生的恶性循环。

人手不足的问题不仅令工作量增加,还会造成安全问题。

由闭路电视截图可见,陈家儿倒下的一刻,身边并无其他同事支援。据陈太了解,他当时是独自一人去做维修工作。机电工程署在《升降机工程及自动梯工程实务守则》列出,有15项工作是必须确保由两名或以上工程人员进行,如果无可避免要派人单独工作,须先作出风险评估。但是,在实际执行的时候,像陈家儿那样独自工作的情况非常普遍。孔先生表示:“走修理多数是一人工作,遇上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公司就会多派一个人来,符合机电署两人工作的要求。”

更有甚者,工作量太大难以应付时,有的维修员分身不暇,会派学徒冒签及盖印。每次做保养检查,维修员都要拿著一个标示其姓名、机电署注册编号、员工编号的印章,盖印再加签名,证明已进行工程。梁先生指出,“那个印章一人只可持有一个,但有的人会私下另外制作多几个印章叫人帮手盖印。”曾有同事委托他代为盖印冒签,遭他一口拒绝:“犯法的事我不会做。”

孔先生指出,种种原因令年轻人不愿入行,粗糙估计,他所在的公司有超过一半的维修员是50岁以上。连同去世的陈家儿在内,上文4位电梯维修工人都是年过50岁。每月动辄工作3、400个小时,再加上人口老化,电梯维修从业员的过劳问题令人担忧。

陈家儿在深井豪景花园处理一宗紧急维修个案时离世。摄:林振东/端传媒

家属申索赔偿的四大难关

台湾职业安全健康连线执行长黄怡翎,从过去任职国会助理后到NGO共20年间,协助多宗怀疑过劳死个案的家属进行认定,争取赔偿,著有《过劳之岛:台湾职场过劳实录与对策》一书。

黄怡翎了解到陈家儿的个案后,认为他的情况大致上符合台湾的过劳死认定标准:“我们这边,工人病发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平均工作时间达256小时就已经算是过劳了,他还是平均每月工作350小时以上。看到这样的个案我很惊讶,他们为什么需值班这么长时间?这种工作模式应该要限制,我们连保全都不可以这样做,只有医师才会24小时轮班。”

对于雇主和保险公司通常以“工人是自身疾病病发,并非工作引致”的说法推卸赔偿责任,黄怡翎回应道,一个健康的心脏不会突然出事,一定是工人本身有些状况,但那些状况不会令人突然死亡。举例说,一个工人可能本身有疾病,但如果出现症状之后,按医生指引吃药与及正常作息,可以多活20年。可是当工人因为工作而无法正常作息,令病情恶化,身体越来越差,其病发还是应该视作由工作引起。

如果陈家儿的案件发生在台湾,家属就已经获得了基本的入场券,可将案件交由职业医学专家及劳动局去评估。可是,当事情发生在香港,家属只能自行追讨赔偿。

在现行的制度下,陈太在索偿路上面对著四大难题。首先,《雇员补偿条例》并没有将过劳死列入赔偿范畴。

环顾四周,台湾、日本、韩国都有法例保障,若确认工人因为工作过劳而引致自身疾病病发,可获赔偿。中国大陆的工伤保险条例亦有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将视同工伤。而香港《雇员补偿条例》并没有过劳死的部分,工伤个案的基础须为“因工遭遇意外以致身体受伤”,而自身疾病病发是否属于意外、与工作是否有关,须由家属举证证明,过往的法庭案例亦时有争议,败诉居多。

以台湾的《职业促发脑心血管疾病认定参考指引》为例,当中明确订立了目标疾病、有医学评估与鉴别诊断方面的指引、有具体的指标去评估工作负荷程度。当个案存在争议时,亦有政府内部机制处理,家属毋须立即诉诸法庭。

黄怡翎解释赔偿流程,一般疑似过劳死的个案,首先要收集工时与工作压力负荷的资料,让职业医学专家撰写评估报告书及诊断书,送到劳工保险局。如果出现争议,案主可以申请呈交到职业疾病鉴定委员会,委员会接到个案后会委托专家进行调查,再进行决议。

若第一次决议未通过,会就委员提出质疑部分再次继续进行调查及及收集资料,进行第二次决议。如此往复,经过三次决议仍未通过的话,劳保局会参考委员会意见决定保险给付的核发结果,若家属仍有异议,可再提出诉愿程序,若再失败则可上诉至法庭处理。

不过在香港,劳工处对疑似过劳死的个案并无裁决权。

陈家儿去世7个月后,陈太收到劳工处来信,由于雇主不同意,因此劳工处无法裁决个案。《雇员补偿条例》赋予劳工处的权力非常有限,在其他较典型的个案中,即使劳工处调查完认为个案很大可能是工伤,只要雇主不承认责任,劳工处便没有权限作进一步行动,案主只能入禀法庭索偿。

雇主星玛电梯公司呈交予劳工处的表格上特别写道,这并非工作相关的伤亡。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1年面包师傅曾锦林个案亦是面对同样结果。曾锦林于启德一间面包店工作,他是全店最早开工的,要赶及在早上6点出到第一批面饱。每天凌晨4点,他就要到面包工场,最晚做到晚上7时才下班,每天工作13至15小时,若想放假,要自行找替工。他的工作时间十分长,经常向太太和妈妈诉说工作辛苦。

2021年2月4日早晨,曾锦林被同事发现倒卧于面包工场,其时,他手里拿著制作面包的茄酱,芝士散落一地,焗炉里还有一盘已烤到焦黑的面包,可以想像,他是工作期间病发,倒下一段时间后才被发现。

曾太与陈太一样,都收到劳工处的来信表示无法裁决。不幸的是,由于面包店的雇主拒绝合作,曾太无法获取曾生的工作时间证明,在缺乏证据之下,只好放弃追讨。

由于没有过劳死赔偿制度,家属要自行举证,需要证明死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对病发的影响,同时亦需要医学证据的支持。

黄怡翎表示,在台湾,案主可以到医院挂号,找职业医学专家帮忙看解剖报告、工作资料等,以撰写评估报告书及诊断书,让家属在这基础之上作出追讨。

而在香港,公众并不容易接触到职业医学专家。香港工人健康中心主席余德新医生说,香港的医学专科学院1993年开始提供职业医学专科培训,目前的职业医学医生绝大部分都在医管局或是劳工处就职。医管局的职业医学医生专门处理医管局内部员工的工伤和复康,服务不对公众开放。

而劳工处的医生有部份在职业健康诊所应诊,不过,这些医生不会为陈太这类案主撰写提交法庭的报告。如果家属想自行找职业医学专家写报告成立过劳案件,就要大海捞针式在坊间寻找为数不多的私人执业的职业医学医生。

走过上述三大难关后,若家属仍意志坚定,想继续追讨下去,就要面对法律诉讼的门槛。因为法律诉讼成本高昂,通常家属会先申请法律援助,法援的审查有两关,一是资产审查,二是案情审查。

后者很视乎申请人能否提供充足理据而定,专门支援工伤者及工业意外遗属的工业伤亡权益会,过去曾协助数十宗猝死个案的家属申请法援,能够获得法援支持的个案目前只有四宗,但最后都因为证据不够充份而无法继续获得法援资助。

假如要私人聘请律师继续法律行动,家属须面临支付庞大律师费的风险,当法援停止资助后,那两宗个案的家属,最后只得含泪中止诉讼。

香港多次获得全球过度劳累城市、工时最长的城市之称。摄:林振东/端传媒

在世界各地,过劳的概念与争议

过劳死的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日本开始引起讨论。当时为二战之后,日本社会百废待兴,国家急需发展,同时,勤奋的工人在工作场所猝死的情况也受到关注,日本开始将过劳死视为社会问题。1987年,日本政府将此前26年间累积的医学知识整理归纳,确认过劳与心脑血管病发的关系,并公告《有关脑血管疾病及缺血性心脏疾病等的认定基准》,让工作过劳受害者得以申索赔偿。后来,台湾及韩国亦有将心脑血管疾病纳入职业灾害的赔偿范围。

实际上,过劳问题不只出现在亚洲,也有欧洲国家以立法的方式阻止过劳情况出现,例如法国就在2017年立法“离线权”,让雇员下班后有权中断与工作相关的连系,保持身心平衡,后来,比利时、澳大利亚等亦仿效立法。

2021年,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在学术期刊《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发表研究报告,指出每周工作55小时或以上的人,跟每周工作35至40小时的人相比,中风风险高35%,死于缺血性心脏病的风险则增加17%。世卫的公共卫生、气候变迁与环境部门主任 Maria Neira 博士明确表示:“每周工作55小时或以上会严重危害健康。”

香港多次获得全球过度劳累城市、工时最长的城市之称,根据香港统计处“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报告”,在2024年5至6月,香港有28.3万雇员每周工作56小时以上,5.2万人每周工时更达72小时以上。以世卫的标准,这28.3万雇员正受到过劳的危害,当中5万多人更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在2018年至2022年期间,劳工处接获雇员在工作期间猝死的个案呈报,每年超过130宗,2022年更有160宗,似乎有上升趋势。

就著限制工作时间的问题,政府曾于在2013成立“标准工时委员会”,由劳方、资方、政府三方代表共同收集民间意见以讨论立法的可行性,完成首轮咨询工作后,劳资分歧严重,资方强烈反对立法,劳方代表于2016年退出委员会。到了2017年,缺乏劳方代表的委员会达成共识,并没有建议立法规定标准工时,仅建议以合约订明工作时间,被坊间批评为货不对办。

为了回应民间要求立法赔偿过劳死的呼声,2017年劳工处委托职安局进行的《工作间死亡个案与工作情况关系的研究》,对200宗工作期间心脑血管病死亡的个案进行调查。

2021年,劳工处在立法会中披露研究报告。职安局指,没有单一因素是造成这些工作间心脑血管病死亡个案的唯一原因,劳工处则表示,这些个案的心脑血管病发是由多种风险因素引起,包括死者本身的病史、个人生活习惯等,结论是,“他们的心脑血管病很大程度可能归因于其潜在病理变化的自然发展”。劳工处仅表示,日后会努力推广职场健康文化,并无谈论任何关于立法的问题。

当时,众多劳工团体对报告表示失望。工业伤亡权益会指出,报告内容并没有否认工作因素与个人因素都会促成雇员的死亡,即使雇员本身有相关病史或健康问题,劳工处仍然可以进一步研究,长时间、高压工作对于雇员病发猝死的影响,至少可以参照台湾的指引,对工作因素在病发中所占的比重进行评估。

可是,发表报告过后,劳工处再没有就过劳议题作进一步行动,过劳死立法变得更遥遥无期。

手机是她陈太和先生维持连系的工具,常常一起玩手机游戏,丈夫离世后,陈太继续替丈夫玩,一起升级。摄:林振东/端传媒

家属的裹足难前,与最后尝试

“我总是觉得,他好像还在。”访问的过程中,陈太不只一次说出这句话。

陈家儿离开人世已一年有多,陈太裹足难前,时间永远定格在丈夫离开的那段时间,不论过了多久,记忆依然无比鲜明。

“我真的有见到他。”在殓房门外等待辨认遗体时,陈太在手机翻看陈生的相片,忽然,一只绿色的小草蜢跳到她手上,她直觉那是丈夫的化身。离开殓房到劳工处求助,草蜢仍旧跟随。

在劳工处楼下,陈太脑海传来丈夫的声音,他以前总相信公司待他好,不用政府介入:“你上去都没有作用,公司不会亏待我的。”陈太还因为这句话一度挣扎是否不应找劳工处求助,可是,后来发现,无论劳工处还是雇主,都不是站在她这边。如今,那句听来尽是讽刺。

“我发梦见到他。”陈太说,丈夫一生为了家人打拼,无奈居住环境狭窄,只得将儿子送回乡下让亲戚照顾至今,他对儿子心中有愧,可惜,只差数个月,他看不到儿子大学毕业。“我去哪里都带著他的电话,儿子毕业礼、刘德华演唱会,我都有拍照片给他看。”

陈家儿太太早前已向法律援助署提交申请,对她而言,这是最后一步的尝试。丈夫去世后,子女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由她独力承担,目前女儿还有两年才大学毕业,她的经济压力非常大。尽管她对于丈夫长期过劳、甚至在工作中死去却不获赔偿而耿耿于怀,但也不得不向现实低头。现时,她仍在苦候法援的消息。

陈太与丈夫于旅行时的合照。摄:林振东/端传媒

(尊重受访者意愿,梁先生、孔先生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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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仅看此个例,感觉工伤认定上,HK的劳工权益保护还不如内地,内地起码如果倒在工作岗位上,认定工伤的概率很大。

  2. 为了不加重父亲的负担,女儿毅然选择在内地升读大学。

  3. 4W多港币每月,收入好高。同样的工作在大陆1W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