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的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UPR)1月23日落幕,历时4小时审议,超过160个国家代表发言,平均每位仅45秒。UPR 是联合国人权机制之一,每4至5年定期审议,被审议国需提交国家人权报告,要面对其他国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并在之后提交对这些意见的采纳情况或拒绝理由。
中国此前分别于2009年2月、2013年10月、2018年11月参与了前三轮审议。
2013年,曾在中国劳动人事部工作、后成为人权行动者的曹顺利试图到日内瓦参加 UPR ,被有关部门拦截并关监,曹于2014年病逝。2018年,中国代表在 UPR 中首次回应称中国反对基于性倾向的歧视,视频片段一度在中国大陆社交媒体中广传。
是次第四轮审议当天,有维吾尔人、藏人、港人及法轮功团体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门前抗议。而国际人权服务社在社交媒体中表示,中国的“官办 NGO”在现场占据了为数不多的 NGO 席位。
审议前6小时,中国国务院发布白皮书:《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与实践》。其中称,中国反恐体系日臻完善、认定清晰、处罚规范,结束语里强调“一些国家以‘法治’‘人权’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反对将反恐怖主义问题政治化、工具化”。
结束后,中国官媒则用“国际社会高度评价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为主题报导。
然而22日,路透社曾发布独家新闻,指中国一直在游说非西方国家对中国人权状况表达赞扬,并看到三份中方提供给非西方国家的发言要点,包括赞扬中国在残障和妇女权益上做出的努力。一位非洲外交官甚至表示会按照中国的要求做。中国外交部未正面回答相关提问。
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审了什么?
UPR 的流程,先是中国代表发表国家报告,参与审议的其他国家分三批对中国提问,中国代表则分三次就相关问题回应。
国家报告阶段,中国提到全面脱贫、健全法治保障——51部新的专法和113部法例修订、以及在医疗养老等方面的进展,又表示会为支持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建立经社文权利知识中心捐款100万美元,并将在中国为发展中国家培育50位经社文人才。报告中多次强调“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中国国情”等。
而如路透社披露,多数与中国交好的发展中国家赞扬了中国扶贫、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进展。加拿大、捷克、荷兰、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指出西藏、新疆、香港的人权问题,及要求保护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巴拉圭、乌拉圭、哥伦比亚、秘鲁等部分南美国家则要求中国加快批准还未批准的国际人权公约,或希望中国配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特别程序,请独立人权专家到中国不受限制地开展调查、访问和撰写报告。
目前,联合国九大核心人权公约中,中国尚未批准《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免遭失踪公约》、及《移徙工人权利公约》。中国也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唯一一个没有批准《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国家。
另据国际特赦组织,中国在2018年拒绝了数项联合国特别程序系统中独立专家的访问,理由是干涉主权和内政。本次审议期间,只有一名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获准访问中国,其他13项访问请求和提醒均被忽略。此前,中方拒绝特别程序的原因是“邀请特别机制访问应由各国根据国情自主决定”。
西藏、新疆、香港:人权审议再提,再被回应“抹黑”
本次审议中,有加拿大、捷克、爱沙尼亚、新西兰、黑山、芬兰、法国等至少29个国家提议中国执行联合国人权高专办2022年9月的涉疆报告,或对中国新疆、西藏地区宗教自由等问题表示关注。日本、立陶宛、卢森堡、澳大利亚、德国等至少18个国家提及香港议题,要求中方依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废除或修改港区国安法。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在发言时特别提及黎智英案,是极少数在短短45秒发言中提到个案的国家。
2022年,联合国高专办发布46页的《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权问题评估》,卸任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Michelle Bachelet 表示中国政府在新疆所作所为可能构成国际罪行,尤其是反人类罪。
同年,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促请中国废除港区国安法,认为“国家安全”缺乏明确释义。2023年,四名联合国独立人权专家又发表声明,表达对“47人案”、和中方通缉海外流亡者的担忧。
事实上,在2023年《经社文公约》、《消歧公约》的审议中,也有专家及参与审议的民间团体提及港、藏、疆问题。
而中方均回应称这些是“污蔑”,指“一些组织和媒体出于政治目的炮制了大量关于港疆藏的谎言、谣言,一些国家利用人权理事会等多边平台,借此对中国攻击、抹黑”,强调相关问题的实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统一”,相关措施则推动了当地“由乱到治、由治及兴”。
废除死刑及批准国际公约:“取决于何时成熟”
博茨瓦纳、智利、哥伦比亚、阿根廷等至少19个国家的代表向中国提出暂停及废除死刑的建议,部分国家则在提出尽快批准《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时,特别提及其中旨在废除死刑的第二任择议定书。
事实上,2018年的第三轮 UPR 审议中,也有至少12条关于废除死刑的建议,其中澳大利亚和斯洛文尼亚表示可以公布处决总数据,作为废除死刑的第一步。
然而中国均拒绝了这些提议,称“保留死刑、严格限制和慎重使用死刑是中国基本死刑国策”,关于数据透明的提议则表示“死刑、死缓、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数字合并统计。”
是次审议中,中国未明确回应死刑问题,而对于批准国际公约,则如上一轮的书面回复——“正在为批约做准备,何时批约取决于中国各方面何时成熟”。
保护记者、律师及人权捍卫者的权益:“拘留违法者是依法治国的体现”
相较于2018年 UPR 普遍提到的律师及人权捍卫者,是次审议中,明显加入了较多关于保护记者言论自由、保护 NGO 独立运作的提议。法国、立陶宛、卢森堡、瑞典、英国、澳大利亚6国提出“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一细节性的建议。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被人权组织认为是中国政府“合法”使用强迫失踪。据“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2022年的报告,2013年至2021年,被使用过“监视居住”的案件有56万至86万之多。
根据1月初保护记者协会(CPJ)发布全球被监禁的记者数据报告,中国监禁的记者数量在世界居首,包括张展、黄雪琴等44名记者。(延伸阅读:《黄雪琴、王建兵被控“煽颠”案,羁押两年今首在广州开庭》)
中方回应称,“司法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展开行动”,当事人并非因言获罪,而是触犯了相关法律,对他们的处罚则是“依法治国的体现”
保护LGBTQ、女性及残障群体权益
有关保护妇女、女童及残障人士的提议,中方回应都相对积极。不过,值得留意的是,本次审议共有智利、爱尔兰、马尔他、荷兰等11个国家直接提出有关 LGBTQ+ 的建议,主要要求中国建立相关的反歧视立法,2018年仅有6个国家提出。但中方代表这次并未直接回应有关问题,仿佛问题没有被提出过。(延伸阅读:《你关注的高校LGBTQ社团已被404》
关注中国LGBTQ群体权益的学者龙大瑞提到,中国在此前的审议中,会对相关建议回复“接受并已实施”,但实际并未有任何具体举措。
女性议题也类似,2018年审议时,曾有国家提及提高妇女的政治参与,中国回应接受并已采取措施,但中国党政高层鲜有女性,中共20大之后,甚至按惯例会有一名女性的中央政治局也改为了全男性。(延伸阅读:《“中国民间社会还没死”,他们把“铁链女”等性别议题带进联合国》)
此外,联合国18个机构认证的微博帐号中,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是唯一一个不明原因停更在2016年5月17日的帐号,最后一条微博是转发中国民间机构所做的“中国LGBT调查”,并发言:“向歧视说 BYE BYE”。
其他
除以上议题外,韩国、捷克等还呼吁中国解决脱北者难民问题,但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则称,中国不存在“脱北者”,“因经济原因、通过非法入境方式来华的人员不是难民”。
捷克、爱沙尼亚等国家建议中国结束网络审查和网络防火墙。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汇编的民间报告中,“面临风险学者网络”指出,中国有关部门和大学管理人员经常使用暴力、监禁、起诉、解雇和职业报复以及限制行动等手段,打击学生和教授的学术、政治言论。这一点被多数国家模糊地容纳在建议中国保障言论自由的提议里。
此外,匈牙利在发言中称 UPR“不应该被用来将问题政治化”,并称赞中国的人权政策。朝鲜代表的发言则引用了习近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语录。
中国官媒:“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中国官媒未见太多 UPR 的报导,但审议的直播连接可以在中国互联网中打开。
央视、新华社等主要以“国际社会高度评价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和中国人权事业历史性成就”为论调报导审议,强调有120个国家赞扬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指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符合中国国情、契合人民愿望”,为发展中国家自主探索发展人权道路提供了全新选择,并截取新加坡、玻利维亚和肯尼亚三个国家代表发言赞赏中国的片段。
另一边,有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的 Renee Xia 等则发文指出,中国声称接纳了上次审议中346条提议的284项,但很多提议都含混不清,例如“继续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却没有指出是哪一部分、如何保护。(延伸阅读:《当中国开始执笔,书写和形塑“普世人权”》)
上一轮审议中,如不明确的“保障言论自由”会标记接受,但较细节明确的“消除网络防火墙”就会被拒绝。
前中国人权观察组织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在会后表示,越来越多的国家代表在审议中使用中国政府推荐的论调甚至底稿,这样的审议流程是充满问题的。
沒有?沒有。沒有!
通過!
無恥就是無敵。
我话讲完,谁赞成?谁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