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间属于你的新闻媒体,而我们也同样需要你。加入会员或升级现有会籍,可享九周年限时优惠:尊享会员5折,畅读会员6折。
民主派初选“47人案”,第一至第四批的26名罪成被告已于7月求情完毕。第五批被吿包括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伍健伟、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和谭凯邦8名新界西参选人,原订于7月30日开始求情,预计需时3天。法庭指因“不可预视的情况”,将求情押后至8月27日进行。原订第六批求情、参选新界东的梁国雄和柯耀林提早与第五批一同求情。案件由《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及陈仲衡审理。
首日开庭,被告们神情放松,不时交谈和向旁听席挥手。谭凯邦、朱凯廸、尹兆坚、郭家麒、张可森、伍健伟,以及非该批求情柯耀林和梁国雄均坐在后排,中间只隔着一名惩教人员。尹兆坚略显消瘦,张可森则较以往身形略胖。郭家麒穿黑色西装打领呔,伍健伟穿灰色西装。吴敏儿和黄子悦坐在前排,二人频向旁听席点头微笑。
代表梁国雄的资深大律师潘熙指只会递交书面陈词,庭上没有补充。社民连其后发布梁的陈情书。朱凯廸同样由其代表律师宗铭诚递交书面陈词,没有在庭上作补充。
张可森:了解后果严重性愿承担后果,希望回家陪伴妻儿
前屯门区议员张可森由大律师伍颕珊代表求情。
律师指出,案发后张可森父亲的离世和儿子的出生对他带来影响和令他自我反省,儿子现在已3岁。他忆起小时候父亲一直在自己身边,现在作为父亲,他只想陪伴儿子。
法官陈仲衡表示,张父亲的离世不是法庭应考虑的因素,问是否有表达任何悔意。律师随即读出张的求情信内容,他表示自己在狱中度过30岁生日,整理了思绪,现在理解若初选的最终目标真的实行的严重性,并已深刻反省。财政预算案关乎广大市民的生活,而他必须承担犯案的后果。张希望尽快完成他的香港中文大学文化研究博士学位,以后会专注在家庭,爱妻子正如她爱自己那样。
律师又指,张可森的中大教授和其他老师在求情信中对张有高度评价。张现已可以开始进行他的论文,并会在狱中实行。最后她引述张的家人包括妻子、母亲、姐姐和姐夫等求情指,希望张可以尽快回家。陈仲衡表示,若然希望扣减多于三分之一刑期,除了悔意和良好人格外需要显示更多。
黄子悦:属“积极参与者”,不知参与初选是违法
前学民思潮发言人黄子悦的辩方律师首先指出,黄是所有被告中最年轻的一位。他又主张参考“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判刑,黄属于第二级别的“积极参与者”,刑期应是三年至十年之间。
律师提出,由于案件时间有所重叠,建议法庭将黄子悦此案的部分刑期与因理大冲突被判暴动罪的37个月刑期同时执行。法官李运腾指,黄于被控暴动罪保释期间犯下此案,可作为加刑的因素。律师回复,虽然于她保释期间犯下本案,但也曾公开表示初选在《基本法》底下是合法,而且计划是由法律教授(戴耀廷)所提倡,足以证明她当时并不知道是违法,不是故意犯罪。考虑到上述观点,他恳请法官不要增加过多刑期。
伍健伟:参与初选有远和近因,称没有悔意
伍健伟自行求情,并以中文陈情和答辩。在求情前,他先向他的法律团道谢,感谢他们的热心和专业服务,又感恩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并向各位送上祝福。他接着开始陈情指,“35+初选”有61万名香港市民投票。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并非47名被告能单独完成,而是需要靠市民的授权才能进入立法会。伍认为各被告是民意的代表,希望法官可以考虑他们犯下本案的原因不是出于私利。他又提出第二点,指本案被告充其量是干犯了《国安法》第22条的第3部分(即“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他们主张的5大诉求从没被法庭裁定违法。
此时法官陈庆伟打断他,指不止一次在法庭上说过,这不是一个让人发表政治意见的场合,而他们已知道他的政治立场。
伍健伟表示明白,续提出第三点:希望法官考虑当时的时空背景。他说明自己选择参与“35+初选”的原因,是不希望冲突恶化,以及再有人受伤、被捕或牺牲性命,而采取这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法。接着,他和李运腾就他在参与初选时是否得知此为犯法之举有一番答辩。伍指自己在控罪期间,不知道是违法,而现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曾于初选前提出是“可能违法”。
小休后,伍健伟对个人背景作出陈词,并形容自己为一个“恨嫁的男人”。他指自己之前没有任何案底,亦于2022年6月24日表达其认罪意向。他解释自己参选的远因是建立民主制度的理想,近因则是2019年的“反送中”事件,导致他害怕自由被侵蚀、不满政府的傲慢和不希望看到有人死伤而无动于衷。他不想自己无所作为,因此希望成为代议士,争取人民的诉求。
伍健伟后来说:“距离被捕前我没有任何一刻打算离开香港。我愿意为我的行为负责,但不会为我和选民的信念和价值而道歉。”李运腾问,是否代表没有悔意?伍沉默了一下,回答是。
最后,伍健伟引用时任终审法官包致金的说话:“如果情况很好,没有理由要离开;如果情况很坏,就有更多理由留下。”(There is no reason to leave if things are good, and if things are bad, there are more reasons to stay.)他又指:“失去制衡的权力会自我膨胀,绝对的权力会带来绝对的腐败。长夜终尽,黎明将至,民主终将再次得胜。”
陈庆伟指,由于伍健伟较迟认罪,和没有悔意,因此减刑将会远远少于其他被告。
尹兆坚:多年致力贡献社会,案件参与度低
律师莫彦婷为尹兆坚代表求情,她强调尹多年来对社会的贡献,包括争取残疾人士$2乘车优惠、长者生活津贴、成立残疾人士争取交通半费优惠联席和拆除临时房屋。服务公众已有超过20年时间,尤其是残疾人士、贫穷人士和长者。法官李运腾质疑,尹兆坚之前有定罪记录,他的社会贡献是否能再次作为求情理由。
尹兆坚获两名前任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萧伟强,以及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撰写求情信。罗致光指他和平理性,强调他对服务社会的热诚;萧伟强则形容他可信、有礼和值得尊敬。
最后,律师指出尹兆坚并无签署《墨落无悔》,没有参与竞选论坛,也没有参与相关会议。而出狱后,他希望在国际人权组织“世界中央厨房”任职,重犯机会很低。尹兆坚一方28日又按法庭要求呈上尹涉及另案的判刑判词,称法庭判刑时未有就尹的公共服务作出减刑。
郭家麒:属“积极参与者”,一直和平理性,犯案与他过往性格不符
郭家麒由资深大律师蔡维邦代表求情。律师指,他的良好品格毋庸置疑。他曾经的病人和曾帮助的市民为他撰写求情信,信中证明他不遗余力地帮助有需要的人,包括为轮候以久的病人争取做手术和协助调查医疗事故,也与病人保持良好关系。
蔡维邦接着引述郭家麒亲笔求情信,指他虽然出身贫困家庭,但仍能完成医生学位帮助市民。郭在从医生涯的早期已开始为社会福利作出贡献,例如设立香港工人健康中心,并在1994年成为中西区区议员,2004年成为立法会议员,改善公共医疗系统。
前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邱诚武、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均有为郭家麒撰写求情信。信中提及他曾阻止示威者冲击立法会、2019年在机场帮助受袭内地记者和试图缓和理大冲突的局势,一直尝试保持和平理性。
辩方指,郭家麒犯案与他的性格不符。法官陈庆伟和李运腾表示不明白,指他在初选覆盖一段长时间,应有很多思考时间和反省的机会。
辩方续指,郭家麒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中第二级别的“积极参与者”,并应以3至10年中较低的刑期做量刑起点,又表示希望给予他三分之一的减刑。
首日求情于郭家麒求情后结束。最后离席时,郭家麒向旁听公众比敬礼手势以及鞠躬。旁听席有公众叫喊“加油”,遭惩教提醒降低声量。
吴敏儿:争议刑罚三级制不适用本案,未来不会再参与政治
前香港职工会联盟主席吴敏儿由资深大律师李志喜代表求情。李表示本案不涉及武力,法庭不应受《国安法》第22条的刑罚三级制约束。李强调初选属公开活动,选举主任有权撤销侯选人资格,政府绝对能及时制止。李运腾举例称计划能否实现并不是重点,若有人意图毒杀他者,却因化学知识匮乏而失败,并不足以减低其意图谋杀的严重性。
李志喜又指吴曾任职空姐,关注航空界发展,她于2016年当选职工盟主席,参加初选是为争取劳工权益,在议会内为劳工发声。李引述吴的求情信,指她从没想过进入议会颠覆政权,被捕时才得悉初选犯法。她表示参加初选是她最错的决定,对此深感悔意,希望向爱她的人衷心致歉。李续称吴在初选中落败,在选民间的影响力有限,而工会已经解散,吴未来不会再参与政治。加上吴没有案底,及早认罪且态度诚恳,李建议法庭考虑减轻刑期。陈庆伟称吴已认罪,确实有犯案意图,只能在三级制下视她为“积极参加”。
谭凯邦:建议为“其他参与者”,林超英肯定其对环保的贡献,律师指其皮肤状态恶化
前马湾区区议员谭凯邦的代表律师马维𫘥呈上谭凯邦妻子、中大教授、区议员及市民撰写的求情信,前天文台助理台长林超英亦撰文求情,肯定谭对环保议题的贡献。马指谭参加初选旨在将环保带入议会,视环保为首要提倡的议题,无意推翻政权。此外,谭在新界西选区中得票最少,知名度低,替补机制并不适用,马建议法庭考虑他为“其他参加者”。
马续指谭在狱中修读管理课程,未来无意投身政治,重犯可能性低。马又指谭的皮肤状态在入狱后恶化,望法庭酌情扣减。法官陈庆伟指谭的医疗报告已是3年前,质疑病情不够严重。马指自己曾到监狱探望谭,当时已见他的双脚腐烂,并示意法官可留意其双手,谭闻言则在被告席内摊开双手。陈指法官不是医生,马表示会尽快呈上最新医疗报告。
柯耀林:属“其他参加者”或“积极参加者”中较低一方,向来专注民生
前西贡区区议员柯耀林由大律师叶海琅代表陈词。
叶表示柯的投入程度较其他参选人低,出席记招,签署《墨落无悔》只为争取参选入场券,属“其他参加者”或“积极参加者”中较低一方。法官陈庆伟质问其比较对象,引起场内起哄,法官李运腾则指柯不是最极端,但亦不是参与度最低的一位。
叶求情指柯形象正面,乐于助人,有20年社区服务经验,2008年曾获政府表扬,柯的求情信来自不同光谱的议员,叶望法庭判刑时考虑柯向来专注民生,属温和保守派,望法庭判刑时予以考虑。
梁国雄:对成阶下囚无怨,认为否决预算案属《基本法》早已订明的宪制权力
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由资深大律师潘熙代表,只向法庭递交书面陈词,庭上未有补充。其后梁国雄所属的政党社会民主连线公布其陈词全文。
梁国雄指,“从我在70年代开始参与政治运动和社会抗争,是一种出于改变社会不公的愿望,争取民主自由、实现社会主义,从没放弃。一路走来近50年,黑发变白头,长毛成短毛,自由人沦为阶下囚,我都是秉持这个理念行事。无论是一介草民还是立法会议员,我都是当仁不让,透过制度内外各种抗争,由示威游行、议会拉布、司法抗争,到五区总辞变相公投等,争取政制民主和社会公义。
我就任立法会议员时,已经多次反对政府的《财政预算案》,抗议政府重富轻贫,贱视贫苦大众,尤其在财政充裕,社会日渐高龄化时,拒绝在《预算案》中拨款设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我未能推动政府改革,辜负全港160多万长者,一直深以为憾!”
就初选梁国雄表示,“我参与35+初选计划,就是因为多年切身体验,明白必须在立法会中与志同道合者取得过半数议席,才能有足够压力令政府推行惠及民生的社会政策。“五大诉求”中的实行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双普选,更是多年身体力行的目标;正如我所属的组织社会民主连线在2020年6月的《决议文》所言:‘我们不必寄望议会过半就能翻天覆地,亦不要因未能过半而感到灰心绝望’,无论是‘35+’还是‘35-’,最重要是持续弘扬抗争不息的精神,争取香港人最大的动员,共同改变不公不义的社会现状。
我现在知悉法庭判我有罪的理由,我当初认为立法会议员否决《预算案》乃属《基本法》早已订明的宪制权力,《基本法》亦有处理‘宪制危机’的程序,让行政长官、政府官员和立法会议员一齐面对选民压力,彼此作出适当的举措和互动解决争议。行政长官面临下台的宪制危机,必须经历两次立法会选举的民意授权,缺一不可!既然否决《预算案》有全体人民授意,行政长官为何不在立法会首度否决时顺应民意,推行改革?若行政长官执迷不悟,仍然需要多一次人民授权,才会面对下台困局。因此,议员两次行使否决权是民意依归,只是彰显200万游行市民民意,顺从60万初选投票者民愿。”
最后,梁国雄又指“‘权力归于人民’是我终生信守的理念,从政的基础,更是《中国宪法》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今天我虽然成为阶下囚,但我毋怨。”他又寄语港人“我坚信人民大于国家,人权高于政权,惟愿港人莫失莫忘,争取民主,守护公义!”
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则由大律师宗铭诚代表递交书面陈词,未于庭上公开。
“47人案”被告中尚未陈情的包括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林景楠等9人,将于9月2日起开始求情,暂定需时4天。
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