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香港商人在大陆看守所的1983天

律师葛绍山记得,林永祥最初和他大谈香港的民主人权,后来话题变成中国司法,最后开始聊佛法。
2020年6月2日,林永祥拿著律师借他的苹果手机点击“互联网法庭”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通过后进入线上法庭,等候判决结果。
大陆

筷子和镜子都是陌生的,在连云港看守所的1983天里,林永祥与它们无缘。

这或许解释了他出狱后初次拿起筷子时手指微微颤抖,以及不时照镜子观察眉毛变白发出感慨,63岁的林永祥正在老去,而近五年半的看守所生活加深了这种印迹。

2020年6月2日,林永祥在深圳下水径的租房内等待著,香港的“家”在对岸51公里外的油麻地。窗外,低矮的平房与陈旧的高楼错落交织,倒有些像九龙的景致。林永祥拿著律师借他的苹果手机点击“互联网法庭”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通过后进入线上法庭。一切准备就绪,就等著江苏省最高院宣判案件二审结果。

2013年初至2014年7月间,林永祥因替印度人ANKIT销售无进口批文的印度仿制版“易瑞沙”“格列卫”“特罗凯”“多吉美”等抗癌药给中国大陆的五名“下线”,并从中收取3美元/瓶的服务费,被江苏省连云港警方以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该案被称为连云港“药神”案。

10点40分,法官发来判决结果——林永祥、非法经营罪、刑期五年、罚金10万。林永祥说,自己可以接受“非法经营”或“走私”的事实,“毕竟这个药没有报备进关”,但他不希望这个罪名成为人生的污点。他和律师葛绍山决定,于两周内正式提出国家赔偿。

他希望能改判无罪。

2014年6月30日,林永祥从罗湖过关到深圳,办完公事后去女朋友处吃晚饭,随后被连云港警方带走调查。警方正是根据同案何永高的银行交易记录,查到“上线”是一个叫Thomas(林永祥)的香港人,为此在罗湖徘徊3个月,终于在林永祥过关后、根据他内地手机号码成功定位。

林永祥随后被警察带到罗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当晚在广州的旅馆停留了一夜。8名便衣警察挤在旅馆的两间房中,警察睡床上,林永祥睡地上,一只手被铐在床腿,房费和交通费全部从林永祥身上的1万元现金中扣除。

第二天,林永祥搭8小时动车到徐州,再乘2小时警车抵达连云港市新浦分局。路上,他向警方提出借手机跟家里说明情况,被警察以“你讲白话,我们听不懂”为由拒绝。逮捕告知书直到事发二十多日后才寄到香港,太太发现他失踪后,曾专门去深圳报警。

林永祥是光著脚走进看守所的,金属属于违禁品,那双镶著金属装饰的绿松石蛇皮皮鞋留在了公安局内。签字、拍照、按手印、做完各项身体检查后,林永祥领取生活用品入监,算是被正式刑事拘留了。在此后的近2000个日夜里,林永祥先后经历了无惧、希望、失望和麻木,人生从此被改写。

法官发来判决结果判决结果——非法经营罪、刑期五年、罚金10万,林永祥扶著眼镜框专注察看。
法官发来判决结果判决结果——非法经营罪、刑期五年、罚金10万,林永祥扶著眼镜框专注察看。

在香港哪怕被关,还有报纸看、有牛奶喝

第一次问询长达3小时,在签字确认笔录时,林永祥辩称“销售金额”没有350万这么多,他记得警察回复道:“如果你不承认销售金额数量,你不承认你是agent,你就会坐监,你承认之后,就可以回家了。”警察还说,随便签多少都一样,“这事没什么大不了,最多关个半年一年就出来了”。

确实,当时中国法律只定性规定,未经批准生产、进口而进行销售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回到号房后,号友向他传授经验:“他们是骗你的,你千万不要信。”号友间流传著一句口号——“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不过,在看守所的前半年,林永祥一直觉得“这个事没什么”。他支付了近20万律师费,要求就是尽快取保外出,最迟12月前走完案件审理程序,回香港过春节。

林永祥从号友和管教处打听到一位叫葛绍山的律师,会见沟通十分顺利,但他担心28岁的葛绍山“关系不够硬”,于是又请了律师事务所孔祥翔主任加盟。

与律师会见时,他总是抱怨看守所环境差、没有人权,甚至向律师大谈香港司法体制的种种优势。林永祥说,香港司法一般以取保为原则,羁押是例外,但是大陆是以羁押为原则,取保候审是意外。他抱怨大陆看守所的生活环境不如香港,什么都得自己花钱买;在香港哪怕被关,还有报纸看、有牛奶喝。

2014年7月,连云港市新浦区与海州区合并,鉴于该案在当地有重大影响,且第一被告人林永祥是香港人,这起案件也由海州区检察院报请连云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向连云港市中院提起公诉。这意味著案件审理过程延长。

而在等待的过程中,一个巨大的转折降临在林永祥身上。

2014年11月,中国最高法、最高检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认定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刑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让林永祥的取保或缓刑诉求变得非常难,甚至可能面临重刑。

他曾认为“药品市场几乎没有输的可能”

上世纪80年代从英国留学归来后,林永祥从设计转行做贸易,先后在沃尔玛和卜蜂莲花担任中高层。90年代末,林永祥在亚洲金融风暴下被迫失业,于2003年创办了自己的贸易公司,取名得保利(Double Edge),意为“剑的两面”,“它提醒我,有些事情可能对你有利,但有时候也会对你造成伤害。”

他的公司从2011年开始接触药品生意。“只要药是好的,患者就会一直用。”林永祥说,药品市场几乎没有输的可能。

彼时在香港药房可轻易买到进口抗癌药。美国彭博新闻社2015年曾报道,香港许多药房均售有抗癌药和丙肝抗病毒药物,且患者无需出示处方。林永祥记得,如果顾客没有处方,就要先拿钱给药店,药店找供应商拿货,顾客半天后就可以拿到。内地顾客担心高价买到假货,买卖双方往往会在香港当面交易。

一河之隔的大陆,患者们也会主动联系印度人购买抗癌药。由于中国药品审评审批速度缓慢,新药进入中国市场往往会出现3-5年滞后期;即便进入中国,一盒动辄上万的高价原研药也让绝大多数中国家庭难以承受——彼时,多种抗癌药并未纳入医保报销。

印度人ANKIT担心药品直接运往中国会被海关查获,因此从香港卫生署网站上找到林永祥的联系方式。ANKIT提供客户信息给林永祥,林永祥在香港机场收到货后,再雇人将货运进深圳或广州,快递至全国各地的患者手中。药品从印度转香港带到内地,只需半天。

林永祥说,他认为代购印度药跟代购奶粉并无太大差别,只是超数量携带在海关被查到后,需要缴纳数倍惩罚性关税。他曾有两单货被海关截获,最终由ANKIT如约承担罚款和货价。

林永祥在给审判长写的《求情暨获轻判缓刑书》中为自己辩解:“因我是香港人,对大陆法律不了解,而且这药在印度也是有批文批号合法销售,我亦是有合法进出口药物牌照。”

根据香港法例第 60章《进出口条例》,凡将药剂制品及药物输入或输出香港,必须具备由工业贸易署签发的进口或出口证。林永祥在香港具有合法药品进出口资质,药品从印度运到香港是合法的,但涉案肿瘤药并未经过报关程序,而是通过私人带货的形式过关到深圳。

林永祥的生意算盘是这样打的:如果能帮忙中转肿瘤药,印度人就会让他做印度药在香港的独家代理商,他就可以拿这些品种参加香港非政府的投标,在部分药品市场一家独大。

这个算盘还未打响,林永祥便已开始付出代价。

林永祥逐渐看淡,并把一切都归为因果。因他在深圳有了“桃花劫”,在道德上背叛了太太,才会遭遇看守所的劫难。
林永祥逐渐看淡,并把一切都归为因果。因他在深圳有了“桃花劫”,在道德上背叛了太太,才会遭遇看守所的劫难。

法院速记员说:“十年就十年,坐就坐吧”

听闻司法解释可能让自己面临重刑的消息后,林永祥呆坐在会见室,大脑一片空白。不过一个月前,律师还和检察官半开玩笑说,“还好,这个案子销售金额不作为量刑情节”。如今,一切乐观的假象都被推翻了。

2015年1月,一份装订工整的起诉书寄到看守所,很快就被林永祥翻烂了,已经折角脱落的A4纸上写满了他的笔记:第一,他的行为属于中转,没有实质上买卖关系,因此他无法接受自己被列为“一号被告人”,强调自己是从犯角色;第二,他的直接“下线”是5个人,与徐州、连云港几名当事人没有关系——连云港司法机关将他列为15名当事人的上线;第三,如果案件仅针对四款涉案抗癌药,他的涉案销售金额能减少35%以上;第四,希望通过其他同案律师联系患者,像“药神”陆勇(电影《我不是药神》的原型)一样征求患者的联名信。

林永祥开始意识到案件并不简单,试图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适的辩护理由。他问其他号友借了刑法方面的书,把跟案件相关、对案件有利的内容都记下来,结合自己对于案件的理解,寄信给两位代理律师。

从收到起诉书到两次开庭结束,林永祥与葛绍山沟通最多的是法律。作为当事人,林永祥是一个得力的“法律助手”,他提出的许多法律意见确实给了葛绍山很多思路。信中的文字是焦虑的,新司法解释出台后,林永祥对案件的预期从“无罪”变成“判3年以下,最好1年到1年半”。

林永祥与同案李某的交易金额中,有30多万元是林永祥帮其代购冬虫夏草,有60万元是林永祥借钱给女朋友买房。如果这些钱能够从销售金额扣除,将会对他们减刑有重大帮助。但这也意味著,自己的婚外情将被妻女知晓。

实际上,寄到香港家中的银行卡账单早已透露了秘密,账单上有林永祥与女朋友在泰国度假时买的奢侈品,也有在深圳添置房产的首付,而法庭上的陈述不过是验证了林太太心中所想。

自此之后案件的两次开庭和取保候审,家人再没来连云港看过他。2015年,林永祥还能收到家人断断续续打来的生活费,尽管全年收到2000多元甚至不够他撑过一个季度,但至少有人牵挂。到了年底,这笔生活费来源彻底断了。

2015年12月,该案一审第二次开庭后,林永祥已连续几晚睡不著,他心中有怨,几万元的关系费花出去了,孔祥翔律师预判案件会“从轻不从新”(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不论《刑法》如何变更修正,一律适用行为时的旧法处断 ,同时就行为时之旧法与裁判时之新法较其轻重,适用最有利于行为人的轻法处断),但开庭时,审判官却说“不可能”。法院速记员说得轻松:“十年就十年,坐就坐吧”。

林永祥曾目睹身患糖尿病的室友,因不堪忍受死刑,专门订糖大量服用,最终在被执行死刑前自行结束了生命。他想到自己年近花甲,人生没有几个十年。

林永祥很喜欢这个猴子与鹿的涂鸦,并且林因个人属猴,觉得很有缘分。
林永祥很喜欢这个猴子与鹿的涂鸦,并且林因个人属猴,觉得很有缘分。

“我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要受此苦难”

案件自2015年12月第二次开庭后陷入沉寂。

葛绍山与林永祥的见面次数也从一个月5、6次降为每月1次,大多是葛绍山会见其他当事人时顺便看下林永祥。2016年5月,连云港中院答复案件已报给最高院请示,剩下的只有等待。

现在,林永祥已被迫适应每日6点半听著号声起床、晚9点半躺在木质硬板床上,在号友的呼噜声和嘴里的大蒜味中入眠。近30平方米的号房容纳了20多位在押人员,远超15人的标准量,“牛鬼蛇神,什么都有”。管教常常训诫他们,“不管你在外面是龙是凤,进到里面都是一条虫”。

看守所遵循严格的规章秩序,每个人就像标准化的螺丝钉被打上编号,“3号”林永祥负责制作磁环线圈,捡起地上的零件并计数,经常累到直不起腰。

2017年6月,中国公安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看守所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事生产劳动。对于羁押人员来说,白天的时间变得更难打发,除了每天半小时可以放风,其余时间只能坐在木板床上发呆或闲聊,或是看书打发时间。

从外面带进来的书,有易经、佛经、英文版的圣经,但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类。葛绍山了解他,“老林毕竟还是一个商人,他对于经济变化和经济学原理始终是比较感兴趣的。”

林永祥在慢慢地改变。在葛绍山的印象中,林永祥最初和他大谈香港的民主人权,后来话题焦点变成中国司法,最后开始聊佛法。

他逐渐看淡,并把一切都归为因果。因他在深圳有了“桃花劫”,在道德上背叛了太太,才会遭遇看守所的劫难,家庭支离破碎。他在写给律师和家人的信中无不提到,“这次事件,我最愧对的是我的家人,特别是我太太,希望我们的努力,能使我尽早获得自由,使我早一日为我对不起家人的错误赎罪。”

到了2017年,林永祥已经不再追求案件轻判,而是偶尔催律师问问“什么时候能有个结果?”,好早点去监狱里劳动减刑。2017年9月6日是太太的六十大寿,他从杂志上剪下一张老夫妻庆生的照片,蛋糕上刚好有6支蜡烛。他自认有愧于太太,将男方的面孔剪去,写下 “只有你的宽恕,我的孽劫才能到头。”

2018年上半年,恰逢葛绍山转所,中间有4个月换律师证,无法会见当事人。等到2018年6月再次见到林永祥时,葛绍山觉得他有些“关傻了”,开始聊家常,号房里新关进来了什么人,他跟谁相处得比较好。

用林永祥自己的话说,那时的他已经麻木了。在他关进看守所的第三年,连云港因修建核废料处理厂引发成千上万人上街抗议。有当地人并未参与示威,仅仅将抗议视频发到一个摩托车爱好者群里,就被拘留了37天。这让他感慨“言论自由何在”。

林永祥在给审判长的信中颇为激愤地说:“我林永祥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要受此苦难,我有室友无驾照,醉驾把人撞死并逃脱,甚至不肯给对方赔偿,才判了3年半。另一室友共犯抢劫杀人,才判10年。我只是不熟悉中国药监法,把有疗效的肿瘤药发给中国客户,并赚取了蝇头小利。”

在看守所的见闻让他更加认识到中国与香港的司法差异。中国司法侧重“不枉不纵”,香港所属的英美司法体系偏向“疑罪从无”。按照他的理解,中国是不管有事没事,先关你30多天再查,如果30天内不起诉,司法系统没任何影响,但是你在外面做生意、打工、读书,每一样都够你受了。但在香港,证据不充分最多关人2天,从逮捕到开庭也会在几周内,不会像中国一样久拖不决。

在讲述这些个例时,他特别向记者强调,“这些内容在案件未结之前,你不要发出来,对我没有好处的。”

《我不是药神》电影剧照。
《我不是药神》电影剧照。

“就算新法判我无罪,也无法弥补影响”

2018年7月,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影片中病人吃不起高价原研药,主动找商人买印度仿制药,最后商人被捕入狱的情节,引起舆论热议。葛绍山相信这部电影会对案件改判有推动作用,他买了30多张电影票请助理送到连云港市中院和检察院,都没有被收下。

令林永祥兴奋的是,案件当事人和家属联系上澎湃新闻报道此案,他向律师打听这家媒体在中国的影响力,期望该案经媒体报道后能够“尽快有个结果”。

在看守所的漫长岁月里,一切纸张都被林永祥用来写信,号友的换押证、号房周讲评记录、泛黄的济南三五二零工厂广告。2015年初,一封写给律师的信中,林永祥愤慨道:“如果家人和朋友知道我被判了重刑,一定会向驻北京香港办事处投诉,并向香港及中外媒体陈述我的惨况。”但实际情况是,律师多次微信联系林永祥女儿打些生活费、寄送生活用品,往往说了两句后,对方就不再回复。

2018年8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假药罪分别对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林永祥获刑6年3个月。另有一人被判处缓刑,三人免于刑事处罚。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及其家属很快分为两个阵营,一边是极力主张上诉,一边是劝说大家接受案件结果,好早点去监狱减刑,甚至恳请律师让林永祥撤诉。

被问及是否上诉时,林永祥不确定地望向葛绍山,葛绍山冲他轻轻点了点头,林永祥立即当庭表示上诉。

5天后,葛绍山带著刚刚写完的上诉状见林永祥。在会见中,他对葛绍山的称呼突然从“小葛”变成了“葛律师”,说自己考虑再三决定不上诉,后来又专门写信向葛绍山表达这些年的感谢。

林永祥感到为难,担心上诉会影响案件进展,也想早点去监狱减刑。上诉期将满之际,看守所的人从后往前依次确认是否上诉,林永祥是第八个,看守所的人跟他说其他同案都不上诉,别因为他一个人影响了案件进展。

葛绍山也发朋友圈感慨,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见林永祥了,等到10天上诉期一过,案件判决生效,他们便会从看守所转至监狱。

几天后,葛绍山在北京的一场法学论坛上,恰好听到一位省高院法官出身的律师评述连云港“药神”案“没辩到点上”。趁著案件还在上诉期内,葛绍山决定再试试,“不管怎样,上诉状我要让老林签”。

最终,同案的何永高决定上诉,他请葛绍山转告林永祥,他的上诉状已寄往连云港中院,让林永祥一定要上诉到底。林永祥签署了上诉状,15名被告人中有7名提出上诉。

2019年5月20日,该案二审开庭。尽管事先已从律师处得知没有家人前来,林永祥仍不时往旁听席望去,期待熟悉的身影出现。当其他被告人正立做最后陈述时,他被手铐束缚住的双手努力伸向空中,不熟练的普通话回荡在法庭之上:“我已经在看守所被羁押了近五年,希望法庭还我久违的正义,希望我的家人、香港媒体,不要以我为耻,我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

随著中国《药品管理法》时隔18年迎来首次全面修改,其中“进口未经批准的境外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的规定,令不少因贩售国外药品而被控销售假药罪的被告人看到了希望。

不过,当葛绍山第一时间带来新《药品管理法》修订的消息时,林永祥只是淡淡说道:“我已经在里面关了5年,就算新法判我无罪,也无法弥补对我的生意和家人造成的影响。”

2019年12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正式施行,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的行为不再以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根据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该条同时规定,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四天后,被羁押了5年5月零5天的林永祥走出连云港看守所。

由于案件未结,林永祥暂时无法返回香港,在南京郊区租了一套1600元/月的主卧暂住,后搬至深圳的单身公寓。
由于案件未结,林永祥暂时无法返回香港,在南京郊区租了一套1600元/月的主卧暂住,后搬至深圳的单身公寓。

“按照现在香港的局势,我很难东山再起”

离开看守所前,他把没吃完的麦片、奶粉、饼干、火腿肠分给了号友,一个多月前订的冬季号服也送了人,等待葛绍山前来办理取保手续。

五年来,林永祥和葛绍山第一次不用隔著铁栏杆见面,没有过多言语,两人相视一笑,握了握手。车沿著看守所出来的路开到一半停下,鞭炮声鸣与硝烟味儿不断,葛绍山从后备箱取出同案家属帮忙准备的鞭炮。林永祥找了块空地,将一长串鞭炮铺在地上,点燃,在一片响亮的鞭炮声中,庆祝自己重获自由。

车上,他还用记者的手机与远在香港的女儿通了视频电话,屏幕那头的女儿正在办公室,连喊了他好几声,面露兴奋地问他什么时候回香港,今天准备做些什么。

由于案件未结,林永祥暂时无法返回香港,在南京郊区租了一套1600元/月的主卧暂住,后搬至深圳的单身公寓。电话最后,林永祥特别强调请女儿说服母亲原谅他。在剩下来的有限岁月中,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回香港好好尽一个一家之主的责任。

除了在过马路时担心车辆,以及无法使用手机以外,他对城市并不陌生,他说自己现在走路轻飘飘的,声音也跟著上扬,“总体上感觉很棒,free as a bird。”

重获自由后的第一顿午饭选在了律师常去办公的一家咖啡馆,林永祥第一句话就是问“有没有奶茶或者咖啡?”他点了一份肥牛金针菇煲仔饭,右手拿起筷子悬在半空中颤抖,“这是我五年来第一次拿筷子”。

在看守所,塑料勺和手是吃饭的唯一工具,筷子属于违禁品。不过,没有筷子并未带来想象中的不便,看守所里食物简单,往往是粥、馒头,配上一些简单的炒菜。遇到传统节日时,犯人们也可以掏钱买到月饼、粽子,尽管味道比不上外面,但多少为单调的羁押生活多些点缀。

记忆中,在连云港的第一个冬天格外难熬。气温跌至0度以下,林永祥会见律师时棉外套外又套了件军大衣,仍然瑟瑟发抖。看守所一般月开销1000元上下,而林永祥的月开销有时达到别人三倍,律师细问之下才知道,他手上生了冻疮,无法忍受用冷水洗衣服,就多订些食物分给号友,请他们帮忙洗衣服。

气候迥异和环境落差让他身上多个脏器出现不适,体重较入狱前跌了28斤。从看守所出来后的数周里,他因肠胃不适频繁地上厕所。如今,他的衣橱最上层摆放著不下五种止痛药和保健品,大多针对胃痛和胃粘膜保护。

出来后第一天,他疲惫却兴奋,跟律师一遍遍回忆著五年多来的点点滴滴,讨论案件的未来走向,一直聊到凌晨3点。林永祥主动提出想借葛绍山的手机看看电影《我不是药神》,看完后又翻著从公安局拿回的旧物件说是找找回忆。

在看守所,林永祥在中央电视台看到过香港反修例运动的新闻报道,睡前,他问记者借手机打给女儿问“香港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女儿说有上千人被捕。林永祥又从电脑上看到831太子站袭击事件理工大学冲突等影像片段。看完后,他对著一个陌生的香港沉默许久,神色凝重。

走出看守所时,林永祥斗志满满,很快吃完饭起身,指著天花板立下誓言,“给我五年时间,我一定能重新站起来,赚钱做生意、好好补偿我的家人,只要我身体还能坚持下去。”

但第二天早上,他在电视上看到“谴责暴力”的新闻,若有所思地低头叹息,“按照现在香港的局势,我很难东山再起。”

林永祥决定至少干到70岁,把过去5年半丢下的生意和案件花销补回来。
林永祥决定至少干到70岁,把过去5年半丢下的生意和案件花销补回来。

尾声

一切都得从头再来,但留给林永祥的时间不多了。他从女儿处得知,亲生弟弟3年前因脑溢血在美国逝世,而两个年纪50岁上下的生意伙伴也已不在人世。

林永祥决定至少干到70岁,把过去5年半丢下的生意和案件花销补回来。他戏称自己在看守所这些年,成功将商业人脉从华南拓展到苏北。有了一部从律师处暂借的手机后,他依次联络号房里认识的其他经济类犯罪的朋友,希望能够获得一些房地产、水泥等生意。

药品生意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但我只会在香港做药品生意”。他多次催人找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目录的英文版,并买了一些医药和面对衰老的书,说必须了解市场的行情。他已决定与人合资在连云港自贸区成立一家港资药品公司,进口高端药。他也决定等案件有结果后,重新联系ANKIT做生意,“我相当于是替ANKIT坐了5年半的牢,但是没关系,只要他再给我些生意。”

他说自己人生有三道坎需要过,第一道是从看守所走出来,第二道是与家人和解,第三道是回到香港后,将自己所见到的中国司法不公(枉判、冤判情形)写成一本书。但因为疫情,香港“封关期”延长,他的归家之路只能跟著延期。

在旅馆房间,他兴奋地向记者展示他做的磁环线圈,小心地把这些零件放入密封塑胶袋内。记者问他:“你不打算扔掉它们,不再想起这段在看守所的岁月吗?”

“怎么可能丢掉?”林永祥反问。他说回到香港以后,要把这些彩色的零件排列成一幅画挂在墙上,提醒自己“It’s the worst time of my life.”(那是我一生中最糟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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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论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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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寫本書,講唔定可以大賣

  2. 世間所有事情都有多面,在端內希望能多看點東西,能夠提醒自己不要想事情想得太簡單。

  3. 香港人就是要武鬥,中國人都該死啦。

  4. 只能講係共業

  5. 不要用內地手機號⋯⋯

  6. @png 感覺莫名好笑

  7. 香港政府常常鼓勵市民多了解國內的事情,感受祖國的偉大發展。謝謝端,我了解的又多了。

  8. 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爲什麽他的獄友判得比他輕,他應該要明白。

  9. 这篇应该是记者读了正午故事6月18日的《迟到的减刑》采写的吧?那篇也很值得一读,推荐。

  10. 假药罪这件事情本身,仅仅是法律没有跟上时代发展,其实本身很难论断是“体制问题”。但是,他因为一场卡夫卡式的羁押在中国所见证的正常流程,却包含了太多值得思考的问题。

  11. 国安法之后,香港也成了个大号看守所

  12. 共产党是反人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