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国行动计划”的终结:那些恐惧的学者与被制造的焦虑

虽然表面上已中止,但“中国行动计划”在四年多的时间里造成了了巨大的寒蝉效应,美国高校当前正在开展广泛的安全“自查”。
2021年11月1日,美国和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唐人街,灯柱上飘扬著中美两国国旗。

今年二月底,美国司法部宣布中止“中国行动计划”。过去的四年里,广泛的焦虑与恐惧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美国华人科学家和研究人员中蔓延。有人的职业生涯受到毁灭性打击,有人因为难以承担高昂的出庭律师费而选择认罪,有人选择离开美国。

如果你是华人并在美国高校工作,那么你一定听说过FBI的“中国行动计划”,并且认识一两个人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这个计划的影响。“我能回(中)国吗?”, “如果FBI来找我应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知道我的研究项目有没有问题?”,许多象牙塔里的朋友在问,普通人离地缘政治的距离从没有如此之近。

 2009年5月13日,美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大学研究生在体育场毕业时的剪影。
2009年5月13日,美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大学研究生在体育场毕业时的剪影。

“中国行动计划”是个大口袋

在起诉材料中,检方常常有意无意地突出“被告会说中文”、“在中国有家庭”这样的信息,暗指被告(往往是华裔美国公民)并不忠于美国。

2018年3月发布的美国“301调查”结果,认定中国实行了通过“不合理的”(unreasonable)对外投资政策和网络入侵行动获取美国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同年6月,白宫贸易与制造业政策办公室发布报告,指出中国正通过一系列的产业政策获取、控制新兴技术,以占领未来经济制高点。在这一个阶段大量出台的美国官方战略评估、智库研究,以及国会报告,都普遍将中国在高科技,特别是新兴科技领域的快速发展视为对美国的重大(甚至是最大)战略威胁。

2018年11月,美国司法部高调宣布正式成立“中国行动计划”(China Initiative)。按照时任司法部长,川普一度的御前红人(后惨遭抛弃)Jeff Sessions的说法,“中国间谍行动不仅仅针对传统的国防和情报机构,还在进入实验室和大学”。

法律界很快就注意到了司法部有了新的KPI。有律师私下里评论说,FBI好像上了一个新的闹钟,每周都一定会起诉几个新的华裔科学家。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在公开讲话中,FBI局长Christopher Wray不止一次地自豪宣称,FBI每10/12个小时就会新开一个与中国有关的反间谍调查。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一切与中国有关的案件都被美国司法部装到了“中国行动计划”这个大麻袋里,其中包括哈佛大学教授Charles Lieber因没有申报在中国的教职和收入而成为调查对象并最终被定罪,也包括侦破一个在香港和纽约之间走私珍稀乌龟的团伙。

“中国行动计划”俨然变成了一个什么都能往里装的政治大口袋。MIT Technology Review整理了不同时期在司法部网站上被树立为“中国行动计划”典型的案件。162个样本中,有超过四分之一发生在2018年之前——彼时“中国行动计划”还没有正式启动。司法部不知何故“追认”了上至2013年的历史案件,将这些统统算作该计划的成果。

2020年,也就是川普任期的最后一年,“中国行动计划”开到了最大马力,全年起诉案件达到58个。华裔约占美国人口的1.5%,在高校教职人员中的比例略高,亚洲-太平洋裔在全美高校教职人员中占12%。但在“中国行动计划”的被告中,华裔比例超过了90%。执法部门似乎完全不介意案件筛选中强烈的种族定性(racial profiling)色彩。一时间在美华裔研究人员可谓人人自危。

在起诉材料中,检方常常有意无意地突出“被告会说中文”、“在中国有家庭”这样的信息,暗指被告(往往是华裔美国公民)并不忠于美国。亚裔作为美国社会中“永远的外国人”(perpetual foreigner)困境在地缘政治中遭到无情的放大,和近两年亚裔仇恨暴力事件频发的背景下,让华裔多了一个严重不安的理由。

2021年1月14日,哈佛大学纳米技术教授Charles Lieber抵达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的联邦法院。
2021年1月14日,哈佛大学纳米技术教授Charles Lieber抵达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的联邦法院。

当反间谍探员去抓教授

把反间谍的探员派去学校调查教授,把填表错误当作间谍行迹看待,在“锤子眼里一切都是钉子”的状态下,制造了一大堆严重夸大的罪名。

美国司法部门和情报界对于中国当然是长期关注的,但在其超过100年的历史上,以某一个单独国别命名一个“特别行动”,还是第一次。从官僚规则上来说,此种“特别行动”本身并不是永久机构,有些类似于一个临时办公室,或者跨部门联系会议,以承接特别任务或者优先事项。如此高调行事的背景是美国认为“常规”法律手段和现有规则已经无法限制中国在科技领域的“新攻势”,因此需要找一些新办法。

最近十年间,中国对于美国先进科技资产胃口大增,同时中美政治关系恶化,导致美国开始寻求“防御”。美国的传统“防御”工具主要是在经济领域,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委员会(CFIUS)负责阻挡那些“危险”的外国投资,而商务部下属的工业安全局(BIS)则负责执行出口管制。

与此同时,美国高校及科研机构基本上属于不设防状态。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开放和自由是学术繁荣的前提。即使在美苏冷战的高潮,里根政府也以“国策”的形式确认了“基础研究成果不受限”(即著名的NSDD-189)。高校和公共研究机构所从事的主要活动,大多属于“基础研究”,也就是内容公开发表、广泛传播、公益性质的科研活动。基础研究高度开放,是科研活动的正常状态。

中国虽然在总科研支出上与美国不相上下,但在支出结构上却呈现“重应用,轻基础”的情况。中国基础研究开支占总研发开支的6%,而美国则有16%。结合两国的研发总量,这意味着每年美国在基础研究上投入超过中国600亿美元左右。而正是因为基础研究成果具有高度开放性(研究成果大部分都会公开发表),很多中国研究机构看到了“搭便车”的空间——以有限的投入聘请美国高校的研究者以个人身份在中国兼职,“顺便”获得了相关研究成果。这一现象当然不是中国独有,但因为中美各自经济体量巨大,在很多领域开始成为直接竞争对手,外加迅速改变的政治环境,美国对中国的“科技外溢”在近几年迅速从一个“现象”变成一个“问题”。

一个巴掌拍不响,中国长期以来确实也都在寻找挖美国科技墙角的机会。只不过以前中国政府和高校能够给出的待遇条件相比美国差距太大,吸引力不够。而最近十年中国各级政府在吸引海外人才方面不惜代价,各类人才项目的吸引力也就大大提升。大量“海外归国人才计划”中规格最高、名头最响的就是2008年成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直接牵头的“千人计划”。

该计划门槛高但是待遇极优厚,入选者要求必须博士学历,是所在领域的世界级领军人才,学术成就卓著,并且承诺每年至少在中国工作数月。一旦入选,中央到地方政府即提供现金奖励、研发补助、优惠贷款、购房指标、落户支持等奖励,价值在数百万至千万人民币级别。早期“千人计划”中还设有专门针对非华裔的招募组别。考虑到招募非华裔难度较大,因此对于非华裔千人入选者的奖励和资助标准常常更高。

中国的这些政策虽有明显的“占便宜”动机,但本身并不违法。美国大学教职人员在外国高校有兼职,或者是加入外国人才招募计划,收到外国政府资助,在满足税务和信息申报要求的前提下,并不违反美国法律。因此要达到阻遏华裔科学家为中国效力的目的,FBI探员和检察官们必须努力“找茬”。

在目前为止为数不多的“中国行动计划”定罪案例(如哈佛大学Lieber案)中,被定罪的常常是“三件套”:电信诈骗(wire fraud,即为通过电信手段如电子邮件,发送了有欺诈意图的信息),虚假陈述(没有如实向美国拨款单位披露中国资金来源),以及税务问题(通常是因为没有申报在中国获得的收入)。这些内容与“中国行动计划”对外宣称的“抓经济间谍”相差甚远,有很多只是填错或者漏填表格一类的行政疏失,够不够得着刑事标准有极大争议。司法部紧跟白宫“全政府”(whole-of-government)与中国竞争的政治风向,但又缺乏科研领域的实际经验,根本不熟悉研究机构的环境与规则,把反间谍的探员派去学校调查教授,把填表错误当作间谍行迹看待,在“锤子眼里一切都是钉子”的状态下,制造了一大堆严重夸大的罪名。

美籍华裔教授陈刚。
美籍华裔教授陈刚。

损害已经造成

美国检方对陈刚教授的起诉质量之低劣引发舆论全方位的批评,终于成为压垮“中国行动计划”的最后一根稻草。

麻省理工学院(MIT)美籍华裔教授陈刚在2021年1月遭到逮捕,检方指控为电信诈骗,未申报外国银行账户,以及虚假陈述(经典的“三件套”)。案件背景是陈刚参与协调了MIT与中国南方科技大学的科研合作项目,并且接受了一些中国官方的顾问头衔。

陈刚是世界级的学者,事发后第一时间,MIT自校长以下教职逾百人,以各种形式对陈刚进行公开声援,并发动跨界跨校联署请愿,抗议司法部行动。更重要的是,在前后一年多的时间里,MIT保留了陈刚教授的教职待遇,并主动承担了其法律费用。一年之后检方撤诉,其起诉质量之低劣引发舆论全方位的批评,终于成为压垮“中国行动计划”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并不是所有的行动受害者都像陈刚教授那样幸运。在此前的不少案件中,美国高校常常选择第一时间切割,解雇相关华裔科学家,在案件尚未有定论时在公众形象上坐实了其“间谍”形象,摧毁职业前途之外,也使这些人在经济上迅速陷入窘迫,其中不少最终因为无法负担高昂出庭法律费用而被迫认轻罪。

虽然表面上已中止,但“中国行动计划”在四年多的时间里造成了了巨大的寒蝉效应,美国高校当前正在开展广泛的安全“自查”。更严苛的合规标准意味着更高的行政成本和更大的不确定性,对于不少科研机构和高校来说,这种自查的一种常见结果,就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资源和经验来达到合规要求而完全停掉与中国的科研合作项目,而中美科技脱钩也正在成为一个越来越无法回避的事实。

读者评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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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家引用一个事实,他能怎么个搞错法?hiccup那番话能搞错的一个情况,就是麻省理工学院校长没有讲过这个话。

  2. @hiccup
    是你搞错了。
    陈刚之所以能逃过一劫,是因为DOJ犯了个有违程序正义的技术错误,陪审团一定会站在被告一边,所以DOJ决定不再起诉。
    南科白给MIT7500万,但是指定要给陈刚的实验室;没有陈刚这层关系,这笔钱是不可能的。
    这在法律上没瑕疵,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是怎么回事。

  3. @Tocqueville
    你说的所谓“作者写的听起来搞笑的话”,即执法者不熟悉某个领域,原话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校长说的。
    原话大致的意思为“陈刚与中国南方科技大学的合作,是麻省理工学院校方提出的合作,陈刚只是执行者,而且这些类似的兼职在学术界是常态,司法部的人显然不了解我们的学术交流和实践”

  4. 「司法部緊跟白宮「全政府」(whole-of-government)與中國競爭的政治風向,但又缺乏科研領域的實際經驗,根本不熟悉研究機構的環境與規則」,這句有點好笑,因為這是執法單位的常態,不是什麼特例。執法單位要查的對象通常都是別的行業,本質上就會跟所有行業相關聯,本來就不可能也不需要「熟悉」各行各業的環境與規則,法律本身有自己從判例實務和學術界發展出悠久的判準和邏輯,作者在這方面可能有點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