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堡(Ruth Bader Ginsburg,金斯伯格)于本月18日因胰脏癌并发症病逝,享年87岁。金斯堡法官一生致力于性别平权,从她担任律师时期努力推动的性别平等宪法诉讼运动,到其担任大法官阶段所主笔的判决、不同意见书,都可清晰看见她的法律主张如何形塑了美国当代宪法中有关性别平等的基本价值,可以说她是美国法律历史上最重要的指标性人物之一。
金斯堡于1959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在当时的时空背景之下,金斯堡的女性身份使得其于法律执业的追职之路并不顺遂。她在毕业后分别先后于罗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任教。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的同时,金斯堡积极投入美国民权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运动,她在1972年创立了女权计划(Women’s Rights Project, WRP),于70年代开始积极推动以性别平等为目标的宪法诉讼运动。
1980年,她由卡特总统任命为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The 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法官。13年后,金斯堡由柯林顿总统提名、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成为美国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美国史上第一位女性大法官是欧康纳(Sandra Day O'Connor),于1981年由雷根总统提名。),当时她所填补的席次是由保守派大法官拜伦怀特(Byron White)退休而空出来的席位。从1993年起,金斯堡便在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位置上效力,将近27年。
金斯堡法官精彩的人生故事在近年曾被改编成电影(On the Basis of Sex),另有一套以她为主的纪录片(RBG)使得她的人生历程更广为人知。本文除了简短回顾她的生平之外,更想谈谈金斯堡大法官留下的法律遗产(leg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