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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祥:拿政府钱就要办政府事?做国际宣传,媒体如何保持独立?

厘清公共媒体定位、检讨公共电视困境、解决公广集团问题,甚至是台湾国际宣传策略,都值得借机全面反思。

电脑上播放公视的新闻节目。

电脑上播放公视的新闻节目。摄:陈焯煇/端传媒

刊登于 2020-08-05

#管中祥#评论

7月22日台湾爆出一则新闻:台湾文化部打算成立“国际影音平台”,打算提4年公共建设计划,每年预算10亿元,委由属于公共服务性质的电视台——公共电视(简称公视)——来制播。不过,有公视董事表示事先并不知情、决策程序有不当之处,也质疑政府将“黑手”伸进公视,借公共平台做“大外宣”,甚至有董事辞职抗议。此事迅速发酵成社会议题。

依据中华民国《公共电视法》,公视是“独立经营且全民共同拥有”的公共媒体,其筹备及成立于八、九十年代,台湾追求媒体民主化时,但过程历经不少政治风波,从一开始的国家主导逐渐地发展公共媒体应该有的独立性格。而公视近年制作的新闻与节目,如《我们的岛》或《我们与恶的距离》等,也给民众留下独立、优质的印象。因此当此事涉及政府与公共媒体的关系时,引起社会非常大的关注。

此外,公视董事会行将换届,现届正处于“看守”阶段,而其门槛向来严格(需行政院提名、由立法院组成的提名审查委员会3/4同意),因此当事件传出下届董事长已内定的传闻时,给舆论场投下了震撼弹,甚至引发了公众对绿营人事斗争的揣测;而长期以来,支持公视运营和制作的资金不足、以致其收受各类劳务费用来增加收入的问题,也借这一事件捅破了窗户纸。

虽然公视董事会在事件爆出后补正程序,以11:4再次通过此案,但台湾文化部似乎也对成为众矢之的感到“委屈”。为避免争议,文化部于7月29日暂时中止这项委托。不过,厘清公共媒体定位、检讨公共电视困境、解决公广集团问题,甚至是台湾国际宣传策略,都值得借机全面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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