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署理院长傅华伶与同一学院的教授、全港唯一名誉资深大律师陈文敏,从17年前就对一个核心法律问题持相反观点:2003年,港府强力推动《基本法》第23条立法,傅华伶认为修改后的草案能够一定程度保障人权;陈文敏却有疑虑,他加入“二十三条关注组”,与大律师吴霭仪等人一齐撰写小册子派发给市民,建议政府不要急著把法案推上立法会。最终,超过50万市民上街,自由党田北俊亦倒戈反对,最终迫使政府撤回草案。
这个23条立法问题,就是国家安全争议的种子,从香港政权移交一开始便种下:香港需在自身的普通法体系里,自行立法处理国家安全问题。在同一个国家要设立两套国家安全法例,这是全世界都没有过的做法。2003年风波过后,23条立法搁置,然而,国家安全和人权、法治等问题在香港始终不断拉锯,牵动中央对港政策转变。从2014年白皮书提出“全面管治权”,再到近日中联办罕有就立法会事务发声、首次称自己不属于《基本法》第22条所指部门、对香港重大问题有“监督权”,再指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制度上不够完善,呼吁在法律层面“该激活的激活,该执行的执行”——中央对“不干预香港事务”的原则以及23条立法的问题,似乎有进一步想法。
中联办一连串发声后不久,4月18日,李柱铭、吴霭仪等15名民主派、法律界人士因去年的反修例运动游行集会而被捕,吴霭仪步入警署时手持法律书籍,书名叫“China’s National Security: Endangering Hong Kong's Rule of Law?”,谈论中国的国家安全问题有否危及香港法治,这与香港时局恰有微妙呼应。傅华伶、陈文敏均有在此书撰文,17年后,他们对23条立法、国家安全等问题,仍持有不同的看法。离开警署时,吴霭仪对传媒特别介绍此书:“只是看傅华伶讲中国中央政权如何看国家安全,他们为何需要23条立法,都已经值回票价。”
傅华伶出身内地,1983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负笈加拿大,现于港大法律学院任教已超过20年,去年开始升任署理院长。陈文敏出身香港,是港大毕业生,在英国读书后,于1985年加入港大任教,至今超过30年,是法律学院前院长。2015年陈有望出任副校长,被校委会否决,多个传媒、政党消息指,否决是有政府高层影响。在这篇专访里,我们尝试请两位教授讨论中联办角色变局,以及国家安全对香港法治的影响从何而来,又可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