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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最后一个人民公社,集体经济还有想像空间吗?

嘎措乡人均现金收入超过2万元人民币,是西藏各区农村普遍收入的两倍;村干部把薪资交给集体,年底由村民投票决定他们的工分。

社员们在放牧点上挤羊奶。

社员们在放牧点上挤羊奶。图:受访者提供

刊登于 2019-10-11

#人民公社#集体经济#西藏

1982年,西藏那曲市双湖县嘎措乡,进行了一场关于当地经济体制的全民投票,70%的社员选择了保留集体经济体制。

这是一个与当时政策气氛格格不入的选择。人民公社并不符合那个时代的政策导向。1978年中共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普遍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根据官方叙述,政策转变的原因,是经历过大饥荒、文革等历史运动的广大农民对集体经济丧失信心,要求包产到户、包干到户。

1982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建立基层人民政府和村民自治委员会,以“政社合一”和集体统一经营为特征的人民公社相继解散,改组为“乡政府”。政策席卷全国,远至西藏各个牧区,也都应声将草场和牲畜承包给牧民。嘎措,由此成为西藏最后一个保留人民公社制度的乡镇,并维持至今。

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系讲师丁玲在嘎措公社调研的时候,距离投票保留集体经济已过去38年,嘎措乡的人均现金收入超过2万元(人民币,下同),高于西藏各地区农村普遍1万元的人均收入,其中超过60%来自集体分红。“嘎措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丁玲认为嘎措乡这样的“新集体经济”经验未必能被复制,但它提醒人们,商品经济到了需要深刻反思的时候,“到底是经济优先,还是社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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