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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首任文策院董事长丁晓菁:打造一个有未来感的台湾电影产业

文策院成立后引入的投资方式将打破单片逻辑,同时也解除管顾、创投公司的限制,纳入制作公司、平台商、发行商、通路商及金控公司等,成为共同投资的伙伴。

《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电影剧照。

《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电影剧照。图:台北电影节提供

新活水记者陈韦臻 发自台北

刊登于 2019-07-24

#丁晓菁#台湾电视剧#文策院

当今日全球电影产制与市场重新洗牌,跨国的影展、戏院与影视载具的市场分众逐步明确,而国际合资、跨国合制、海外票房拆成共享已成常态。值此之际,文化部成立了“文化内容策进院”,誓言健全文化产业生态系,项目之一即为90年代后遭逢好莱坞倾销而溃堤的影视产业。对此,文策院究竟担负著什么历史包袱与责任?所谓“投融资机制”与既有的补助、国发基金的“加强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实施方案”有何差异,又将为影视产业投下何种变数?

本文由端传媒和新活水共同策划,同步分别于平面及线上刊出。

文化部不讳言,文策院的设置,是借镜“韩国文化振兴院”而成立的行政法人组织。同样在世纪末面临好莱坞倾销的韩国,在90年代以《电影振兴法》实施“电影振兴委员会”(KOFIC),2000年后逐步整并数个单位,成立“韩国内容振兴院”(KOCCA)。韩国扎实花了20年的时间,成功打造韩流影视娱乐品牌。

相较于此,今日的文策院面临的挑战,实为沉疴与新创的严苛夹击。如新任董事长丁晓菁受访时所言,90年代韩国“面对的挑战是,既有的分工业别如何与好莱坞为首的内容产业强国拉近距离、并驾齐驱;而今,我们既面对旧问题,但新的挑战也已经来了。”从《海角七号》的成功往后看,丁晓菁认为,十年之间产业变化之巨,除了全球产业重新洗牌,包括科技发展导致OTT的崛起、影视制作费的两极化等,加乘在影视工作者身上的压力,是影视品质的需求提高,以及对全球分众市场的判断能力。

台湾影业,一脚踩在科技新创的试炼里,另一只脚,却还陷在WTO后被打趴的产业断链泥淖中。“如何让整个产业生态系健全发展,让较好的作品可以嫁接市场,转成产业化,是文策院的重点。”为此,丁晓菁表明,除了建立最基本的业界信息整合平台,减少信息落差可能导致新秀发展的障碍,现阶段文策院最核心的工作目标,包括筹募IP培育基金,以及透过国发基金点火,整合民间的投资能量。

投入剧本前期孵育,接轨业界

曾位处影视产业,也贴身在文化部工作过的丁晓菁,对于台湾的内容智慧财产权的发展现况体悟深刻。“整个产业界都在喊,编剧好难找、好的故事好难找。但我在文化部时,在每年的金鼎奖、金穗奖、优良剧本奖、金马奖等,看到很多有潜力的作品。只是,也许这些作品距离真正可被投资,还有段路得走。”

文策院预计建立的IP培育基金平台,目标就是从上游培育具初步框架的内容成案。“我们现在不缺钱、不缺想要进场的人,但是他们觉得找不到标的。而找不到的原因之一,是前期需要先投资。如果筹募基金成功,从上游把量打开,系统性地将创作能量卷动进来,这件事就很有机会成功。”丁晓菁分析。

《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电影剧照。
《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电影剧照。

以近年《我们与恶的距离》影集、电影《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等案为例:《与恶》前期投资受少数平台青睐、抢先进场,后期的诸多平台商只能望之兴叹;又或者曾送到创投业者眼前的《比悲伤》摄制案,因评估失准、业者未进场投资,错失先机。丁晓菁认为,今日的影视业者体悟到,尽早进场、抢得IP是当今影视商业的先机。假若由文策院筹募民间资金,委托专业平台建立IP培育可行机制,跳脱政府采购法的限制、以基金模式运作,一方面,可让最上游的创作端有机会被孵育成可被投资的案子,另一方面,让进场的民间资方拥有IP的第一轮优先选择权。“从上游开发、集结好的创作者,愿意把图文、漫画、小说、剧本大纲进一步发展成完整的内容、可对接投资方的企划案,广纳百川,产业才能比较快形成正循环。”

以商业模式连起产业断链

培育IP、凝聚创作能量,方能推进具有“量化”产能的影视“产业化”之路。然而,过往政府并非没有尝试媒合引入投资。

2006年,新闻局即成立“影视投融资科”,尝试推动影视的投融资业务;2010年启动的“电影产业发展旗舰计划”,为期五年,以64亿元的经费规模,推动剧本开发、市场行销及人才培训等; 2011年起以国发基金为底,推动“加强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实施方案”,两期的方案,迄今核准投资总案量共53件,文化部核准的总投资额度11.7亿,管理顾问及创投公司搭配投资额度12.4亿,国发基金累计投入电影产业共18案,5.8亿的投资金额,占整体49.67%。少数如《花漾》、《赛德克.巴莱》、《爱的面包魂》等片受创投业者青睐,真正的影视业者却认为少见整体产制环境的改善,亦引发文化产业投资评估机制不全、投资案过于倾重影视产业等争议。

丁晓菁直白回应,以往的国发基金投资模式,是文化部委托管理顾问、创投公司选案援投,国发基金跟著进场。第一期、第二期(将持续运作七年,至2023年)投资标的尽管有微幅调整,仍旧属于短期获利的“单片投资”逻辑。此外,相较于影视业内从业人员,创投与管顾公司的财务长更难判断产业的回收与潜力,导致过往“单片投资”的效果有限。文策院成立后引入的投资方式将打破单片逻辑,同时也解除管顾、创投公司的限制,纳入制作公司、平台商、发行商、通路商及金控公司等,成为共同投资的伙伴。“可能是本来就知道产业的Know-How、很靠近产业的,提出希望被投资的系列项目,如果是符合催生产业生态系的关键,就会是未来被投资的项目。文策院转向整合现在产业断链的需求,无论发行、异 业合作或长期开发潜力IP等,透过商业模式去服务,才是最健康的。”

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
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

建立影视专属评估机制,打破投融资逻辑

在这样的产业发展目标之下,文策院一方面结合国发会的“投资绿色通道”,以内容产业、文创产业的种子期、创建期投资案为主,门槛较低,“有人愿意投资你三百万,国发就投三百万。”丁晓菁描述。

另一方面,策略型的投资则是“健全产业生态系”的重点。眼下,台湾大量一部片拍完随之消逝的“单片”摄制公司,如何转型或整合成具备产业化的能量,引入国际合作的共享市场、掌握国际通路的公司,导出具有稳定量化生产的专业及规模,是政策投资的重点。“我们怎么产业化?即使《与恶》成功,国际平台回过头问你:‘第二季在哪里?’后面接不上,就没有了……假设今天提出计划,比如一年要拍多少部片,也想好通路跟合资对象,那我们就一起投资。”

此外,文策院也必须想方设法打破原先金融产业投融资的逻辑,打造属于文化产业的投资评估工具,建立内容评等的机制。“现阶段,是银行看担保品,是否有可预期、确定可回收的保证,陷入以往导演要押房子,而不是看作品、团队以往的Credit。这是产业内专业能做的,但却是金融资方无法看懂的。”丁晓菁表示,未来将参照韩国模式,建立评等机制的项目基准,“可能评等出来,某个项目得A,某些B,某些C, 原则上,3A就会是安全的投资。”她不讳言这是长期目标,但值得努力。

从上游的内容开发,中游的断链环节专才衔接培育,乃至下游的发行、国际平台等,台湾电影业从90年代谷底悬缺至今的电影产业政策,是否真能在文策院手中逐渐成形,成为一个具有未来感的产业?这个问题,也许需要以十年以上的跨度才能眼见成果。“但我要讲,我们蓝图很清楚,给我们一点时间把团队就定位,把方法、机制落定下来,把产业界的拉进来,嫁接起来,产业生态系才可能真正健全。”丁晓菁期许众人多给一点时间,持续检视、关注文策院的未来,因为,这也是台湾电影产业的未来。

*本文原刊载于《新活水》2019年7月号,授权端传媒独家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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