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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论《嘉年华》——当乐园从未存在,她们如何与伤痛共存?

我们如何帮助孩子们定义被司法系统隐匿的罪行?缺乏程序正义,该如何指认“坏叔叔”的姓名?鼓励孩子说出来究竟会不会更混淆他们的是非?

《嘉年华》电影剧照。

《嘉年华》电影剧照。网上图片

王冬桦

刊登于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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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近期尘嚣甚上的红黄蓝幼儿园事件,被灌上“儿童性侵电影”、“大陆版《熔炉》”等热门标签的女导演文晏的作品《嘉年华》,在我看来,主题远不止性侵,它所涉及的现实超越了儿少保护,完成的也绝不仅仅是对法制失效的揭露。文晏的镜头优美、冷静,保持着文学性的质感,叙事重点放在了灾后,以一个全线失能的社会为背景,讲述那些没有被任何一双手接住,漏过层层防护,重重摔落在地的女孩子们如何与伤痛共存。

乐园的提法,凸显乐园从未存在,没有一块哪怕是虚拟的场所可以称得上孩子的净土。

《嘉年华》这一片名,使得我条件反射般想起早前压得我透不过气的林奕含遗作《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它们在选题上形同孪生,“嘉年华”、“初恋乐园”所携带的欢快意象,最能反讽现实里童真的必然失守,“乐园”没有驱赶黑暗,反是罪恶滋生的温床;控诉之外,题目更充满借施害者之力的自虐——放弃讨回公道,转而以最通俗、扁平化的释义来自我指认。这种自虐不全然是悲剧的,里头包含着绝地反击的可能,传递幸存者才能讲述的知识。

1宗曝光案件背后,至少7个沉默受害人

光是2016年,中国媒体公开报导的性侵儿童案件就达433宗,受害者778人,其中熟人作案占比70%。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估算,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隐案比例高达报案率的7倍,也就是平均1宗被曝光的案件背后还有至少7个沉默的受害人。与高案发率形成对比的是性教育的缺席,中国少儿文艺基金会下设的“女童保护”项目2015年对多个省份共4719名学生进行随机调查,显示超过四成儿童不清楚什么是隐私部位,仅44%的孩子听说过什么是性教育,近四成家长“怕教坏孩子”,回避谈及性。

《嘉年华》根据2013年海南万宁校长带6名小学生开房的真实事件改编。小学生小文与同班同学新新,被新新的干爹带去开房,遭遇性侵,在酒店打工的15岁女孩小米从前台监控中目睹一切,陷入是否协助提供证据的矛盾。影片中反复出现的道具——玛丽莲梦露雕像,也曾在2014年的广西贵港立起过。高8.18米、重8吨的梦露原型,亮相后因为“裙角飘得太高,有伤风化”,半年后被住建委拆毁。电影中的少女们凝视梦露裙摆下的曼妙身姿,触摸她染着指甲油的脚,萌发对女性美的向往,梦露也成为了唯一不带压迫地容纳小文的“人”,遭到亲生母亲羞辱和驱逐的小文,就在她的双腿间躺下睡了一夜。但很快,这个梦露也被连根铲除,少女们的欲望被盖上不洁的烙印。

位高的施害者被隐形,剩下的弱势者争夺有限生存空间

对于性侵情节,电影放弃了正面呈现,作为商会会长的干爹始终没露过脸,但我们可以通过官商勾结的小镇上下其他男性自发的袒护,勾勒出他的面目。我想,文晏最想要描绘的,是在警长、酒店经理、商户、女孩父亲等狡诈猖狂或懦弱自保的男性角色们形成的闭环外,或者说,在男性形象象征的权力机关对孩子们的窥视和围捕中,各个年龄的女人(包括她们惊慌失措的母亲)备受压榨的生存空间。

即使是那个过早社会化、对案件知情不报的小米,也并没有怀揣多大的诡计,她只不过是为了把自己从黑户的麻烦中捞出来,本能地趋利避害,博一个以她此刻的眼界所能想像到的好未来。求生意志使然,正义不是她有余裕关心的。但她不是麻木的人,同样的生存智慧也教会了她在第一时间留意到一个大叔带着两个小女生来开房的不妥当,懂得掏出手机拍下监控画面。先不论她在那一刻是否已将此折算成日后大捞一笔的筹码,能嗅到危险发生前的信号,机警地存证,对一个孩子来说实属不易。只不过,年轻的她还不自知,这样的机警,足以奠定她成为下一个嫉恶如仇的人,缺的是善加引导。

真正令人失望的是大人的表现,“干爹”的暴行之所以奏效,还要借助新新父亲单方面的和解、及商会成员的串联来成全。

在对小文施以援手前,小米曾断言“同样的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选择了袖手旁观,这层动机之余,影片还触及底层间既共生缠绕又互为折损的弱者之斗,捕捉到了“流浪儿”小米对小文难言的妒恨。对许多观众来说,小文是值得同情的对象,但在没有家的小米眼里,父母离异的小文拥有的已是她可望不可及的温暖,光是受欺负了有人站出来讨公道,就够刺激她了。也正因为这样,我们预感到了在画框之外的情节——小米(们)也许孤零零地经受过严重程度不亚于性侵的损害。

好在最终小米经验到她们的命运关连之密切,交出了证据,也解救了自己,当四处漂泊的她告诉律师,落脚南方海滨城市的原因是“这里暖和,流汉也能睡个好觉”时,小文已经在户外度过一夜了,至此,两个女孩合二为一,小米被赋予在主动和被动间反转的力量。

儿童性侵害案定罪率极低,这是因为年幼的人对权力结构异常敏感,有讨好强势提问者的倾向,顺从对方希望获得的答案,杜撰出虚假记忆。司法访问要加倍小心,避免诱导性问题污染证词。在发达国家,影像资料是比证词可靠的断案依据。但在中国,监视器服务于对异见人士的审查,到了真正依赖它破案的时候,统统“被损坏”,比孩子的证词更容易污染。摄影机有没有登场甚至都不重要,对于不受监督的警方来说,只不过是多了一项需要作伪证的材料。当公安机关的目的是截断本就稀缺的证据来源作为呈堂证供的可能性,光质疑孩子们证词的可信度、家长是否涉嫌诬告,是选择性的目盲。

《嘉年华》中,警方弃用事发后首次妇科检查的结果,抹除孩子们被凌辱换来的铁证,等到性侵发生后几个月,方才自导自演一场“专业”鉴定。他们要等到孩子们自行把证据排干净,剥削伤口还不够,要再剥削一次愈合才罢休。说来凑巧,我在11月28号晚上看的电影,荧幕里的警方“记者会”开到一半,我的手机刚好也传来红黄蓝事件又一次监控“故障”和“第三方司法鉴定中心”检查无异常的通报,一时令人分不清戏里戏外。

性侵害只是伤痛的开始

影片中的孩子不是符合“常情”的受害者,她们照样上下学,嬉闹玩乐,大部分时候脸上没有剧烈变化,比大人还“可靠”。除了应付性暴力,她们还要应付被大人们灌输的污名,看似妥善地揹负着大人们消化不了的情绪。但不要以为这代表她们复原了,一次性侵害只是伤痛的开始。

台湾内政部儿童局委托研究报告《儿童及少年家内性侵害被害人社工处遇模式之研究——安置评估与创伤复原》定义了广义上的“家内性侵害”:“违反信任关系、权力关系和保护关系的行为,如血亲、殷勤、父母、继父母、兄姐、邻居、家族友人、师长、神职人员……及其他照顾者,以违反个人意愿经由接触性、非接触性及性剥削之侵害行为”,报告将孩子的年龄划分为“幼儿——六至十岁儿童——青春期”三段,分别解释性暴力反应在不同年纪受害者身上的影响:

幼儿:性发展紊乱,呈现过度性化的行为,包括企图性交、使用物体插入阴部或肛门;

儿童:停留在事发的情境中,因可能有过的主动配合而出现自我批判,对于被虐待的愤怒并不会在这个阶段表达出来,较强烈的是对自我的厌恶;

青少年:自我降格,以为个人的价值只是性,也以性来回报对方,因着外在混乱的性行为,引起社会误解,认为他们原本就是这么随便才导致他们被性侵害,男生可能出现由愤怒引发的反社会性攻击行为,与同僚疏离。

没有法治的社会,光落实防性侵教育是本末倒置

如果不是新新跑去告诉妈妈,小文可能永远不会向外界求救,而新新天真的揭露,恰好是因为她还不明白。她的心智尚未成熟到足以理解和回应被侵犯的处境,罪行就像一颗延迟引爆的炸弹,我们目睹了最后的短暂的安宁。第一次妇科检查结束,新新问小文“处女膜是什么”,做第二次检查之后,她跑过来安慰小文:“妈妈说我们没事的”,这些细节让人心碎。不能真正保护孩子的成人世界,只有自欺地指望孩子们的懵懂来屏蔽恶。

电影的结局远比现实仁慈,现实故事大多定格在冠冕堂皇的通告,遂不了了之。小文的眼泪撕扯观众的心,我们如何帮助孩子们定义被司法系统隐匿的罪行?缺乏程序正义,该如何指认“坏叔叔”的姓名?鼓励孩子说出来究竟会不会更混淆他们的是非?所有的新闻事件都是最好的判断黑白的教科书。

台湾作家林奕含疑遭补教名师诱奸案,以去年8月末地检署认定犯罪事证不足收场。嫌疑人陈星提供了与林奕含的通联记录,证明91年出生的林在与自己发生性关系时已满16岁,不涉“妨害性自主罪”;检方也判其“利用权势性交罪”不成立,理由是两人交往期间,林已完成补习课程,双方不具师生关系;检方传唤的林奕含密友称,林与老师出现时曾以男朋友称呼他,也没有提及被性侵。

《刑法》228条订有利用权势性交罪,规定对于因亲属、监护、教养、教育、训练、救济、医疗、公务、业务或其他相似关系受自己监督、扶助、照护之人,利用权势或机会为性交者,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晓丹是这样评论不起诉书的:

“检方过度简化‘权势性交罪’,以形式主义,定义加害人性/欲的‘权力与控制’”,“老师对学生的‘权力与控制’,重点绝对不在打成绩这件事,而在于透过深度来往,主导学生的思维、情感、期待与成长……竖立规则或建立威吓手段,忽冷忽热,迷惑与控制学生的感官、认知与行动能力”,“被害者有时会为了得以自我喘息,让加害者 的性/欲得到满足”。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加害房思琪的人,非常清楚要对什么年龄什么个性的女孩子下手才最“安全”,他们精准地估算到年幼的人刚刚成型的情欲理想和对注意力的饥渴,利用它,改写它……借助似是而非的哄骗,“恋”和“奸”一线之间,被诱拐的孩子和破坏别人家庭的情妇是同一人。这段“不伦恋”,打乱了房思琪快乐和痛苦的依据,她迷失在词语的沼泽中,分辨不了真假。

预见勇气有穷尽之时,才选择了一条不夹带着更多伤害的道路

房思琪们的绝望之处在于,等到长大,终于落实了“奸”的事实,却发现证据早已湮灭,为了活下去,漫长成长期里他们自救的方式,是努力向暴力倾注善意的曲解,对于房思琪来说,以“男女朋友”来放置她与老师的关系,是她不至于彻底崩溃的途径,这也注定了她将失去法律意义上清白的受害者身份,诱奸变为“合意性交”。等意识到自毁证据,为时已晚。从挑选猎物的那一刻起,李国华就做好了从可见的惩罚中逃脱的准备。

“没有点儿无邪,就绝不会有爱;然而无邪安在?我们原先是无邪而不自知,现在则是有罪而不自愿:神秘随着我们的知识一道增长。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关心起道德来了,真可笑啊。我因孱弱而梦想着美德!在那无邪的年代,我不知道德为何物。现在我知道了,但我不能根据它来生活。”——加缪

面对提出公诉以后的重重阻碍,我们凭什么教导房思琪们要勇敢踏出来寻求正义?沉默的她们,难道不是早就反复权衡利弊,预见勇气有穷尽之时,才选择了一条不夹带着更多伤害的道路吗?假使林奕含还活着,假使她愿意撑到起诉书凌迟般的揭晓,会不会对热心众人叹息道,“没关系的,我知道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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