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观察广场

江歌案的舆论风暴,是网络暴力还是民意正义?

“法理尚且有效益主义和义务论的争论,道德审判是否符合道义,自然难以定论。”

新京报《局面》栏目披露25段对江母与刘鑫的采访影片并促成二人事发近300天的第一次见面之后,并未完全达成记者兼制片人王志安所写的希望促进沟通的初衷,无论是受害者江歌的母亲还是另一位备受争议的当事人刘鑫,都无可避免地陷入这场舆论的风暴之中。

新京报《局面》栏目披露25段对江母与刘鑫的采访影片并促成二人事发近300天的第一次见面之后,并未完全达成记者兼制片人王志安所写的希望促进沟通的初衷,无论是受害者江歌的母亲还是另一位备受争议的当事人刘鑫,都无可避免地陷入这场舆论的风暴之中。网上图片

端传媒记者 杨钰 整理

刊登于 201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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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3日凌晨,山东青岛24歳留日女学生江歌在东京的寓所门前遇害,身受10刀重伤致死,其室友刘鑫因先一步进入屋内而幸免。凶嫌为江歌同乡室友刘鑫的前男友,案发4日后因恐吓罪被捕,21日后被列为杀害江歌罪,并于今年12月11日至15日在日本受审。

去年8月与前同居男友陈世峰分手后,刘鑫受江歌邀请入住其住所。11月2日下午,陈世峰找至江歌与刘鑫居住的公寓,威胁一人在家的刘鑫复合,并与随后赶回家的江歌发生争执。三人离开公寓后,刘鑫发现陈世峰一路跟随至其打工地点,因害怕而对室友江歌表示希望其当晚到车站接她。

“那天我也开玩笑说,我回去换完裤子,我说我陪你去外面,咱俩找个碗盛著,去门口吃野馄饨去。就这么简单的对话。”刘鑫回忆到。

据刘鑫叙述,事发当晚,江歌带著买好的馄饨与刘鑫一同回家,她因生理期到来需换裤子便先一步回到家中,而随后到达的江歌则被二人均未发现的陈世峰砍伤数刀致死,头部、颈部和手部均有伤口,最大长达10厘米。

然而,关于案件具体细节,江歌母亲却对刘鑫的叙述表示怀疑。江母主要质疑二人在回家的路上是否发现陈世峰、身受10刀的江歌为何独自一人在门外、面对危险江歌未回到房内是否因刘鑫锁门、21日后警方才确认陈杀人是否因刘鑫做笔录时有所隐瞒等几处细节,刘鑫回应表示未发现陈且自己未锁门,她当晚听到尖叫声尝试开门却被弹回,害怕之下报警并再次尝试开门发现似有阻碍无法打开,后因害怕便再没尝试出门直至警察到来。

“江歌倒在自己的家门口,看著那一扇你没有反锁她却进不去的家门,身上的鲜血一点一点地流干,嘴里喊著妈妈,妈妈对不起,妈妈我舍不得你,妈妈我想你了,妈妈你救救我......”

独自抚养江歌长大的江母并不信任刘鑫的解释,称案件开庭后会公布所有案卷,并表示自己有证据表明刘鑫须对江歌的离世负责任。

然而,新京报《局面》栏目披露25段对江母与刘鑫的采访影片并促成二人事发近300天的第一次见面之后,并未完全达成记者兼制片人王志安所写的希望促进沟通的初衷,无论是受害者江歌的母亲还是另一位备受争议的当事人刘鑫,都无可避免地陷入这场舆论的风暴之中。

“消失”的300天

引发这场风暴的案件,除具体事实细节层面存在争议外,江歌母亲与江歌室友刘鑫之间的隔阂与争执亦是争端的焦点之一。一方在找寻无果下公布对方及对方家庭私人信息,另一方则在隐私暴露后进行言语的二次伤害。

2016年11月4日,得知女儿遇害的江母在微博上大量@大V(微博上粉丝数量级可观的认证用户),希望得到关注以促使真相的尽快浮出。同时,曾表示会去接机的刘鑫并未前往,刘鑫回应称因当时已在做问询,被警方要求不见江母。

翌日,已抵日的江母发布初步怀疑凶手是同寝室刘鑫前男友的微博,由于未如约见到刘鑫,江母也对网友如实相告,网上开始出现对刘鑫的谩骂和不友善的揣测。

11月6日晚,刘鑫给江母发微信表示自己身在警察署,“你每天在微博发的那些东西都不着边际!引来无知群众的猜疑,然后对我造成伤害!...事情解决了以后,我也不会再见你了。”江母却对刘鑫“引导网友抨击”的指责感到不解和委屈,刘鑫给江母转发了网友猜测其锁门、撒谎、甚至可能是帮凶的截图,并称“再出这种新闻,我就停止协助警察”,这是二人第一次起冲突。

11月9日,陈世峰以恐吓罪被捕两日后,在江母的不断追问下,刘鑫通过微信第一次向江母讲述了事件起始,称“我个人觉得是前男友,但这句话你自己看到就好了”,并表达江歌未及进门便遭遇伤害和自己听到尖叫曾推门却被弹回。但刘鑫关于推门的表述受到江母质疑。

11月12日是江歌的葬礼,曾在前一晚表示自己会出现并告知江母疑犯陈世峰姓名和详细信息的刘鑫却并未现身,刘鑫采访中表示是被警方要求,她曾对警方说不想自己的容貌出现在媒体上,日本警方表示葬礼当天会有媒体因此对她说不要现身。直至11月19日江母带女儿骨灰回国,两人始终未见面。

11月24日,日本警方以杀人罪对陈世峰发布拘捕令,得知消息的江母再次向刘鑫询问,并从刘鑫处得知陈的身份信息、相片等。

12月11日,江母再次赴日处理江歌案件,曾答应接机的刘鑫再次失约。而在江母第二次赴日期间,刘鑫也曾约江母,但因江母时间安排紧凑而错过。12月14日,陈世峰以杀人罪被正式起诉,此后,刘鑫便再没有回复江母信息,刘鑫父母甚至拉黑了江母电话。

2017年5月21日,寻觅刘鑫无果的江母在微博中发布《泣血的呐喊:刘鑫,江歌的冤魂喊你出来作证!》一文,其中公布了刘鑫的住址、全家身分证号码与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及车牌号。同日,刘鑫发信息给江母要求其撤下文章,并威胁说若不删除则不会出庭作证,二人在微信中发生争执。

5月22日,刘鑫提出见面,但因二人又发生争执被搁浅。翌日,刘鑫父亲给江母打来电话,表示自家能力很有限,只能等日方结果,并称江母私自发布隐私信息涉嫌违法,自己已立案并找了律师。通话期间,江母怒问“江歌是因为什么被杀害的!”,刘鑫母亲吼道:“她命短了!她不是为了俺闺女!”“这就是刘鑫全家292天以来,给我打的唯一一个电话”江母对《局面》记者说。

通话后,江母因找不到刘鑫家里住址,便将印有刘鑫一家三人个人信息及照片的海报张贴至刘鑫老家多条街道中。江母借网友的话表示,持刀杀人者有法律的制裁,躲在门后的刘鑫没有任何责任吗?

而与此同时,刘鑫因信息曝光工作被辞退,家里的骚扰电话与骚扰短信“一天24个小时不停地响”,她承认自己与家人行为言语不当,但对隐私信息的泄露感到无法释怀,“我觉得我们全家承受的并不比杀人犯家轻。”

在二人接受采访之后,刘鑫8月30日发布《东京留学生遇害案的一些事实》,再次阐述锁门、未见江母等几个争议点。9月2日,江母亦发表长文回应,表示自己问过警察,刘鑫有人身自由,并称目前已有证据里表明刘鑫撒谎。11月14日,刘鑫再发微博称部分自媒体造谣,所用“江歌尸骨未寒,刘鑫便开心去聚会”的照片实为江歌在世时与刘鑫的合照。

采访视频引发关注后,不少高流量自媒体博主及评论员等均加入至这场争议,有人认为刘鑫及其家人所作所为太过自私冷漠为人所不齿,如洪水般的谴责声只是公众正常情绪的反应;而另一方面,也有网民认为是次争议有很多“大V”煽动情绪的成分,让一个甚至可能未有法律责任且案件尚未开审的当事人被架上网络道德公审的十字架。圆桌的相关话题中,端的读者也留下了自己的看法,由于此案尚未开审,我们对案件细节部分的讨论均不作选取,只呈现读者们对江歌案中公众舆论反应的看法。

声讨刘鑫是源自网民自身的正义感

我清楚网路暴力是很严重的,但刘鑫这样的人遭受了这种网路暴力很难让我产生同情。再举个不恰当的比喻,类似齐奥塞斯库这样的独裁者被处决也是不合乎规范的,但是没有人会同情独裁者落难。

By 王维林

Lesleyzhanggg:看到被刷屏的文章和评论,只觉得想哭。

凛夏:我受不了道德高地的寒冷。

人的善良和坚韧是可以想像的,但人的邪恶与懦弱是无法想像的。

Pinutile:这一波江歌案的舆论洪水,主要还是《局面》首先引发、咪蒙一众唯利是图的新媒体引爆(见“新榜”所发《江歌惨案刷屏,我们接近了正义还是远离了理性?| 新榜观察》)的吧?传统媒体参与的相当少、也多为克制冷静论调。个人觉得主要还是真实舆论的反映。

无駄:其实很多人是看了刘鑫在局面的被采访视频中冷血而不同常人后才这么义愤。而且很多大v发声并不是只一昧指责,我看到微博很多博主是从人性本身、刘鑫性格是否有缺陷、事情本身分析、还有分析刘鑫这一类人的。普通网友可能可以说是站在“道德高地”批判,可是许多博主的分析我认为是有理有据的,何况端圆桌评论里面的人说网友站在道德高地说群体连事情本身都不清楚说群体高压会不会也是太武断?而且这个事情还不够清楚易懂吗,当大众都是没有阅读能力理解能力的傻子?我记得端曾经有篇文章谈到公众“义愤” 我认为这件事也是出于公众的“义愤”。

maomao22uk:网友被“戳中”的远远不是见死不救,更多是人情的断裂,江母想要找刘不是责怪她(当然她很可能难以自我克制),而是知道女儿死前情况,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肯定第一时间要去找那唯一的目击者/女儿好朋友/案件相关人,如果对方完全把我拒之门外(刘的父母还形容江的死亡是命短活该,有录音),我也不知道我会怎样。

我的几个朋友都说,是不要道德审判刘,该同陈世锋一同起诉她,理清到底她在江的死亡上有什么责任(有多位日本留学生指出公寓的门关上如果不上锁不反锁不会打不开,公寓隔音很差更不可能听不到呼救)。

最后,如果要讨论社交媒体上的惩罚的权力边界,那真是要很大一张圆桌,从google到Netflix都在做惩罚冒犯者的行为,“社会上”不是一个同质的概念 。

王维林:道德审判当然是刘鑫这样的人理应付出的代价,毕竟都有人代替她遇害,这种程度的所谓网络暴力还算得了什么?刘鑫她自己心安理得吗?

至于有人说的什么网民占据道德高地秀优越感,道德先于法律审判,省省吧。舆论在网路上再怎么声嘶力竭,能比得过一队律师团队吗?

另外,据我所知,江歌母亲之所以不断联系刘鑫,就是因为江歌母亲想让陈世峰判死刑,所以需要刘鑫出庭作证。江母这个诉求我们先放一边,自己好友生前替你挡刀,死后你连替她伸张正义都不愿意,我想这实在令人寒心。

这件事情有点类似于杭州保姆纵火案,保姆纵火有罪无疑,所以我们要讨论物业绿城的责任。这件事情上也一样,陈世峰杀人还用讨论对错吗?所以这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模糊焦点。

总而言之,刘鑫 deserves it.

T_T:@王维林 这种程度的网络暴力算得了什么??要是每天有几百几千人给你发全是污言秽语的短信,你也不敢出门只能在家里听到骚扰电话响起,一堆不知道哪里的记者跑来,精神都要崩溃了吧。别把网络暴力看成小事,不是每个人都有承受恶言相向的能力。

王维林:@T_T 我的表达确实略显偏激,我清楚网路暴力是很严重的,但刘鑫这样的人遭受了这种网路暴力很难让我产生同情。再举个不恰当的比喻,类似齐奥塞斯库这样的独裁者被处决也是不合乎规范的,但是没有人会同情独裁者落难。

kami:正是因为知道舆论影响不了道德,所以才会用强迫的手段去逼人反思。我不认为网民的手法完全正确,但我依然赞成每个人去发声。

讲著不清楚始末不要擅作判断、刘鑫有尽法律义务、江歌母亲状态堪忧等等的各位:您有认真了解过这个案件的现有资料吗?您也明白在社会中仅仅尽法律义务是不足以幸福的活下去吧?您有为江歌母亲做任何援助吗?您为这个事件作出过那些关注和努力呢?

如果您有做这些事情,我非常感激也非常敬佩您。如果您没有,那您和您批评的网民,有什么差别呢?只有:我理性的不发表这样的偏激言论这一点吗?那您在这里讲的话,理性与客观又来自于什么呢?还是说,这样的理性与客观只存在于想要反应他人不理性不客观的时候?

理性中立客观不能够成为另一个道德高地。

网络群体的围剿有许多是宣泄和伪善

法院还未判决的情况下,网络上大量议论都在“想像”案发现场,在所谓的“真相”的基础上进行丰富的演绎,本质上恐怕更多的是一种宣泄。同样的道理,新京报的视频在这个时间点放出来,恐怕也注定要受质疑。

By WilliamSong

ShiroCrow:很讽刺的是,这样的围剿行为永远都不可能鼓励人们为他人挺身而出。不过可以理解这些批评言论的出现,毕竟批评跟自己无关的他人是充满快感的,他可以让你瞬间觉得自己站在大多数=正义的一方,不仅充满了站在人群中的安全感,也让自己的心理处于优越的高度。

Torie:多数的人盲从、无知,从来也不愿意探究源头,只想喜欢踩著痛处,自以为高尚,跟著别人讨论著自己从未了解的“别人”。

yzzjqhy:摘一段季业的话,“人类难道不是唯有通过知识、了解和自我反思,才会有一点让人性进步的可能吗?头一次听说可以通过群体对一个个体的人性弱点大批判,而取得人性进步的,相反,这一场景倒是很讽刺地呈现了一种普遍的人性弱点,它每一次集中发作,都让我看到了人性的的退化。”

Tautou:内地人对公共事务冷漠犬儒不关心,对一宗事实未明、判决未宣的案件所牵涉的私人道德问题却如此代入投入,也真是醉了,畸形的社会啊!

WilliamSong:法院还未判决的情况下,网络上大量议论都在“想像”案发现场,在所谓的“真相”的基础上进行丰富的演绎,本质上恐怕更多的是一种宣泄。同样的道理,新京报的视频在这个时间点放出来,恐怕也注定要受质疑。

TrollHorizon:应该被批判的是凶手,而决不是刘。如果说江母是因为悲痛丧失了理智判断的能力,情有可原的话,那起哄的大众只是在发泄自己的无力感而已。

荼白:网民戾气太重,而且听风就是雨,只要前方有人冲锋后面就会有无数“子弹”打来,即使他们不了解真实情况甚至连新闻内容都没看,只要站队多数人一方就ok了;而国内对网络暴力和隐私侵犯的容忍度又很高,这就造成了当事人成为了宣泄情绪的机器。

T_T:看了局面对刘鑫和江妈妈的全部采访,基本可以认定,刘鑫是因为在案发时出于自保本能没有对江歌施以援手,她内心认为自己在一定程度上害得江歌死亡,所以产生害怕、心虚的情绪,因此事后她才会极力排斥面对江歌的母亲,选择逃避。

大众责骂刘鑫事后的冷血无情,是因为在大家眼中,是江歌救了刘鑫一条命,所以刘鑫一家理应给予救命恩人的母亲最温暖的帮助,按有的网友的话说“爬都要爬到江歌的家去”。但在刘鑫心里,相比江歌救了她一命,更多的是她害了江歌一命,在江歌母亲面前她不再是江歌最好的闺蜜,而是一个见死不救的罪人,所以对于江妈妈在微信里反复提及希望知道事情真相,她不敢去面对江妈妈的询问,也想尽快忘了自己在其中的罪责,所以她去找工作,想过回正常的生活。直到后来网络上的曝光,她没办法只能选择现身的时候,她依然不想承认自己其中的罪责,就开始撒谎,企图掩盖真相。我生活中也是个容易遇到问题就逃避的人,所以我可以理解她事后这一系列不知所措、不敢面对的行为。然而实际上案子尚未开庭,案卷中的细节也无法公众,现在外界的消息多是综合江妈妈和刘鑫所述的猜测,嫌犯的口供和许多实质的证据都没有曝光。为何就不能等到案子公审之后,一切证据都公之于众之时,再根据摊开来的事实去选择是否责备刘鑫呢?

所以通过这次的事件,真是感受到我们的中国社会离所谓的法治精神还很遥远。大家宁可在真相未全面展开之前,仅凭著媒体和自己的揣测,就用情感、道德来谴责甚至谩骂一个人,却不愿等到法庭公审之后再根据事实来下判断。江歌妈妈虽然作为受害人的单身母亲,惨痛遭遇是很令人怜悯,但是不是因为这层身份就做什么都没错了吗?因为刘鑫的逃避不见,所以你刘鑫不仁就别怪我不义,就可以把人家全家的信息曝光在网络上?就可以在人家家附近贴海报?受害人的家属就可以做以上这些犯法的事而完全不用被追究责任吗?

原本一起私人的纠纷(对,讨论的核心一直都是在江刘两家在事后的恩怨上,甚至都不是刑事案件本身了),现在因为各家流量媒体的介入,俨然已经演变成17年末的最大的群众事件了,每天的微博里、微信里到处都是对刘家在道德上的痛骂与谴责,甚至有不少网友表示这刘鑫道德杀人比杀人犯本身更该死!咱们国民的法治精神教育任重而道远呢⋯⋯

我们必要落到实际环境里去衡量媒体行为的影响力,继而在社会责任的层面思考媒体该有的自持和自觉。

By Fai

郭郭头:在案件还没有开审,案卷尚未公开的情况下去讨论、分析、揣测案情的,都是不负责的行为(包括刘鑫有没有锁门;刘知不知道门外是陈世峰;刘有没有听到外面的声响...)。

看了【局面】的全部采访,从镜头上看刘鑫的言谈表现,可以推断出她的性格,胆小、自私、怯懦、稚嫩、辨析能力差..这样的人在日常生活里会有各种毛病,会常犯各种错误。当面对一场凶杀案时,这些性格特性肯定更会激烈的爆发冲撞,然后促使她做出“本能”的选择。

刘鑫不是坏人,是一个有缺点的人。她(她们家)确实做错了一些事情。

1,她(她们家)一开始就应该跟江歌母亲保持顺畅的沟通,即使日本警方限制她的接触面,她也应该通过她家人将信息传递给江母,否则肯定会让人误解。她的回避和失联,让本来就无助的江母更加煎熬。

2,刘鑫父母的恶言相向确实可恶,在别人伤口上撒盐,恶毒冷血。不知道他们的文化水平如何,但就算学历不高,这是为人处事的基本礼貌,应该向江母诚恳道歉。

刘鑫本身作为案件的证人,前期一直在日本协助警方,每天都去录口供。其实已经完成了她的一部分责任!然而许多网友完全忽视这些事实,甚至以歪曲事实去批判刘鑫。

江歌妈妈有错吗?根据中国内地现行的法律,她在网上擅自公布别人的私密信息,已经违法。

悲剧已经发生一年,江母的状态依然很差,对着江歌的遗像自言自语,倒水给江歌(遗像)喝。这说明心理疏导需要积极介入,走出阴影,用正常的心智状态去处理未完成的事情。

网友们扛着正义的大旗,推波助澜,让当事人们在痛苦回忆,埋怨仇恨的苦海里继续挣扎淹没,满足的只是他们自己那一颗伪善的心。

恒久一心:我认为只有基于法律才有审判,网民可以在道义上谴责,但却没有资格审判。

网民对某人进行“集体审判”的事情出现在中国大陆的互联网上是一种中国特色,大陆人向来对于个人隐私没有太多的保护意识,他们会为了某种目的曝光别人的隐私,其他人则会迅速地加入骚扰指责咒骂地狂欢中。他们以为自己站在了道德高地上,可道德从未允许过任何人不尊重他人隐私,他们以为自己的谴责就是符合道义的,可是谴责能真正解决问题吗?中国的外交部发言人的惯用词就是”我方强烈谴责XX“,然后起到什么作用了吗?

如此光怪陆离的舆论漩涡只会把事情搅得越来越不堪入目,无助于缓和事态乃至解决问题。当然造成如今的现状,双方都有责任,都不是单纯的受害人或者加害者,双方都需要反思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只希望以后能少一点使用“道义”的情况或少一点强迫他人使用“道义”的情况,在公正的法律框架解决问题才更有效。

墙奴:老是把焦点放在道德指控上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是通过法律解决最靠谱。如果法律解决不好,就需要完善法律。

搞道德指控总是预设了一个前提,人在任何情境下都能做出正确的行为。这显然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

一个人的生命,与另一个人的隐私,哪个更重要?这本身是无法比较的。但如果两者存在必然因果关联,并且还存在紧迫性,那么保前者舍后者是无可厚非的。然而本案并不存在这种情况,当事人已经死亡,所以没有紧迫性,而且幸存者的个人隐私,也与案情无关。因此,受害者家属以及网民并没有权利去侵犯幸存者的隐私。

三足乌:对人的最大惩罚,不是法律制裁,而是让她一生揹负愧疚的活下去。

两人一个遇人不淑,一个交友不慎。如今一个死于非命,一个正接受舆论审判。

平心而论,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在这个北方寒冬刚刚降临时,倍感心寒。如果我们有权利指责,那刘鑫为什么就没有权利逃避呢?如果有法律上的责任,就让法律来界定;如果有道义上的责任,自我内心愧疚还不够么?为什么一定要由我们这些围观的看客来实施舆论惩罚?做好自己的事,少哔哔别人的道义不足。

如今事关公共利益的可讨论话题,通常都指向具体的人本身,越讨论越缺乏理性,越固执己见。

Fai:中国网络开审的是另一个案件,不是陈世峰杀人,而是刘鑫杀人。前者已是犯罪事实,无可争议,自然可以交由法庭处理。后者就唯心了。

如果设问是“刘鑫活该承受道义审判吗?”我的答案是活该,我早有审判。细节如何我不认为在这件事上有扭转性的意义。审判已存在各人心里,网络彰显出来而已。

但如果设问是“刘鑫活该承受这种有意为之、规模之大的道义审判吗?”答案就不必然了,它已不停留在唯心层面,而是可以造成极严重的次生伤害(轻则骚扰,重则人身伤害)。我们必要落到实际环境里去衡量媒体行为的影响力,继而在社会责任的层面思考媒体该有的自持和自觉。如果用“私刑”的概念来理解,江母还好说(毕竟是受害者),媒体就等同借了刀还数钱(叫伪善)。后者可能危及每一个此刻借媒体审判别人的人。想像一个回力刀,你多大力气抛出去,它就以多大力气掷回来。

有些事情,既然是唯心的,就不得不谈心灵空间。那需要留白!

为何江歌案会引起巨大的舆论漩涡?

法律是各利益集团互相制衡后的社会底线,而道德是大众形成的自我规训。法理尚且有效益主义和义务论的争论,道德审判是否符合道义,自然难以定论。

By Zeth

voyager1900:对自身之恶永远抱有警惕之心吧。

大飞大大飞:对于个人来讲,对刘鑫进行指责甚至是审判,我觉得可以认同,现在事情已经发酵成网络事件,各路大V参与,早已变得无法控制,我认为在恼羞成怒的群众之间,是没有道义可言的,群体是没有理性的,刘鑫显然成了群众在政治高压环境无法发声条件下的祭品。

起名晚:梁文道说了最后是咪蒙赢了,最后真的是咪蒙赢了。江歌一家被破坏,凶手被抓了,而刘鑫很难想像在这一次后精神受到多大的打击。刘鑫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家庭教育的问题。事件最后,网络的讨伐者会觉得自己占领了道德高地,很有成就感。而刘鑫会以受害者自居,两边都不会反思这次事件的前因后果。然后接着出现下一个受网络暴力者和下一群正义之师。

最后,最高兴的应该是携程事件中的妇联,成功转移了话题。可惜的是,就像闾丘说的,媒体和公共舆论致力于监督群众,以报导群众内部矛盾为己任,大家狗咬狗。魔幻的是,我觉得肯定会有人说,你看国外多不安全或者他们都是善良的人都是因为去了日本才这样。

Pipi:抛几个细节供大家讨论:一是刘鑫去见江歌妈妈的著装--戴著帽子、披著头发,穿红色的裤子。无论江歌的死跟刘鑫有多大的关系,刘一直声称跟江是无话不谈的闺蜜,这身著装去见江的妈妈当然是不合适的。再结合刘的父母在事件中的作用,裹挟不清,可以从中发现刘的性格独立是值得怀疑的--这种性格能否在危难之时敢于打开那扇门?

二是当二人见面时,江歌妈妈马上掏出手机对著刘鑫,拍了很长时间,接著让人拉来一把椅子,“我要坐得比刘鑫高一等”--再看刘的反应,一一应允。其实写个碰面是记者一手策划的,让两人见面似乎成了记者的目的,但两人的交谈却没有提供多少信息增量,比如“门到底能不能开”,而是充满情绪化对质。

从新闻伦理的角度来说,这些细节并不适合在公众平台传播,新闻需要提供的是信息量而不是对了解事实毫无意义的情绪,反而会给两位当事人带来严苛的“道德审判”。补充一句:既然记者是从撮合二人见面和解、解决矛盾的角度出发,为何不能让刘鑫把那条红裤子换一换?

Gardener:何止是暴力。从异乡人到黑镜子,有谁的想像力能超出中国网友之外?屏幕面前的人没有经历过生命之虞,没有经历过永远无法回报的大恩和永远无法弥补的过错,没有经历过骨肉的非命,没有经历过互联网的鞭挞,但是他们有足够的“正义感”来观看一场史无前例的真人大秀,一切鞭挞不过是综艺节目的弹幕。“为什么不道歉?”“到现在还不道歉?”每句话背后都是“请继续演下去吧!”“我还没看够呢” 即便是站在中立立场或者是刘鑫立场的文章,也不可免俗的使用被害人和“当事人”的照片。

为什么?因为今天的人们已经不可以进行任何程度的抽象思考,他们只能通过图画来构成一种好莱坞戏剧式简单而愚蠢的想像。没错,一个“花季少女”被害,一个“蛇蝎女人”无情,一个“罪犯”在“人民”压力中举手投降,一个个形象通过图片、视频、对话被塑造出来,活生生的人变成了角色,还有比这更精彩的节目策划吗?

王立早:一方面,缺乏保障的恶劣环境很容易让人代入受害者的角色。平日的种种无力也让一种“杀人偿命”的朴素的正义观无限膨胀。证据之一是这种情况下那些激动的人们总爱问:如果死的是你的女儿你会怎么办?而且现实给他们的经验是:司法被这种正义观加以干涉才有正义。

另一方面,知识分子、调查记者、专业人士的声音在公权力扼杀下极其微弱,无法为民众的正义观得到理性的升华(现实也让他们失去说服力)。代替他们为民众提供观点的成了一群以迎合人群收割流量为业的卖文者。

江歌案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Zeth:为什么会有道德审判?因为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诸多差异。

法律生效时间长,道德可以即时。法律依赖专业人士作出判断,道德观念每个人都有。(理想状态下)法律是各利益集团互相制衡后的社会底线,而道德是大众形成的自我规训。法理尚且有效益主义和义务论的争论,道德审判是否符合道义,自然难以定论。我倒是觉得,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作用会持久存在,不能用法律禁止普遍意义上道德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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