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深度

吴霭仪:八月风暴的创伤,香港法治及民主改革的契机

政治制度不变,民主继续可望而不可即,专制独裁继继无法制衡,特区的法治也只会继续恶化。

香港终审法院,前为皇后像广场一棵大树遭台风吹倒而塌下来。

香港终审法院,前为皇后像广场一棵大树遭台风吹倒而塌下来。摄:林振东/端传媒

刊登于 2017-08-29

#评论#吴霭仪

八月风暴

8月15日,香港上诉庭应政府申请,复核“新界东北宗案”13名被告人的刑期,判处即时入狱8至13个月。17日,上诉庭应政府申请复核“双学三子公民广场案”刑期,判处即时入狱6至8个月。8月25日,终审法院拒绝梁颂恒、游蕙祯就上诉庭取消二人议员资格的裁决上诉。

前两项上诉庭裁决重新界定了“集会自由”与“非法暴力”之间的界限,及订立具阻吓性的量刑指引;后一项上诉庭裁决全盘接受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104条“宣誓就职”的“解释”,承认解释具追溯力及即时自动褫夺议员资格的效果,断定原则上任何人大“解释”,不论其性质内容或范围是解释还是修改法律,不论其后果是否符合《基本法》其他条文或特区奉行的法治基本原则,法庭均不得质疑,必须照样实施。

上诉庭的裁决,对所有法庭(包括本身)具约束力。今后所有法庭都须按上述三项判决审理案件,这是香港目前的法律实况。如此实况,是否仍符合一个文明自由社会对法治的合理期望,令人质疑。

法治与文明

法官潘兆初在双学三子刑期复核的判案书第131段说:“在一个奉行法治的文明社会,必定有其他合法方法或渠道,让人们采用来提倡他们的主张或诉求,是故他们不能以提倡他们持守的主张或诉求为借口,而非法使用暴力。”

阅读全文,欢迎加入会员

华文世界不可或缺的深度报导和多元声音,了解更多

立即订阅

已经订阅?登入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