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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宝强:别让“求仁者”退化为“求温饱动物”

在当代艰难的政治局势下,仍然希望“求仁”的社会或民主运动,可以如何走下去?

2017年8月17日,上诉庭宣判“公民广场”案被告黄之锋改判入狱半年,罗冠聪入狱8月,周永康入狱7月。图为黄之锋及罗冠聪进入法院前见记者。

2017年8月17日,上诉庭宣判“公民广场”案被告黄之锋改判入狱半年,罗冠聪入狱8月,周永康入狱7月。图为黄之锋及罗冠聪进入法院前见记者。摄:林振东/端传媒

刊登于 2017-08-28

#评论#许宝强

“求仁得仁”与“口是心非”?

雨伞运动之后,接连有青年因参与社会运动或政治抗争而被判刑收监,包括最近的东北和公民广场案。如果这些青年只是“求仁得仁”,大概也不会引起民众及舆论的强烈反弹;倘若真的“口是心非”,亦难以获得广大的同情支持。

部分被判囚的年青朋友,例如黄浩铭、周永康、罗冠聪、黄之锋,置身社运或民运的领导位置,在当前的政治环境下,兴许都有入狱的心理准备。然而,旨在争取命运自主、保卫家园生态,他们所求的“仁”,恐难言已“得”,而被判之刑期,以至所依据的理由,也不无争议。强调以非暴力方式,重夺公民广场,或阻止吴亮星式的议会暴力,尽管无法完全确保过程中完全和平理性,但与由政治任命的管治团队公开说其决策毫不“涉及政治因素”比较,谁才算“口是心非”?

然而,更多陷身或将陷身牢狱的青年,包括不少社运民运“素人”,大多只是在大环境的氛围下,怀着单纯的动机,希望为社会或他人做点事情,却机缘巧合“被历史选中”,不经意地成为了“政治犯”。这些年轻的政治素人,与“求仁得仁”、“口是心非”等说法,更是丝毫沾不上边。倘若我们想认真地理解、谈论他们,大可尝试从他们置身的社会脉络出发,追溯这些不管是“有心栽花”或“无心插柳”的新一代“年轻政治犯”,是在怎样的历史环境下炼成的,同时也可分析在当代艰难的政治局势下,仍然希望“求仁”的社会或民主运动,可以如何走下去。

“人心回归”的文化大计

在北京政权和全球新自由主义文化大计主导的当代政治经济脉络中,香港社会运动或政治抗争所追求的目标,其实只是一种社会的自我保卫,祈望让民众社群和自然生态能够永续,为此而必须阻止由上而下、经济科技至上、捣毁环境家园的发展大计,也尝试抗拒令中环价值独大、损害民主自由、撕裂社会破坏互信的语言伪术及犬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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