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编读手记

胡慕情:回一位学生对于新闻工作者定位的疑问

当你目睹一个女孩正被强暴,你会先拍摄照片,或是前去解救?

胡慕情 蔡雪儿

刊登于 2017-03-12

#编读手记

小端信箱011:一位学生对于新闻工作者定位的疑问

端传媒的编辑们:

您好,也许这篇突然的来信过于唐突,但希望编辑们能够抽一些时间阅读,解答我的疑问。我是一位正在中文大学就读新闻与传播学系的一年级学生,一直希望将来能够成为一位记者,贡献社会,为大众带来最快、最全面的资讯,可是近来的铜锣湾地铁火灾事件不禁让我对记者的定位有了困惑。

事件发生后,不少新闻都以伤者痛苦倒地的相片放在每篇报导里,甚至是当眼的位置,这种做法不是漠视了当事人的感受吗?这如此敏感的事件里,记者应该拍些什么,如何提问,如何在理性与感性间取得平衡?记得我的老师曾经说过,在意外发生时,我们记者唯一可以做的便是问受害者需要什么帮助、需要我们为他们传达什么讯息给公众。可是一想到意外发生时,我们只可以拍下那些震撼的画面,而不能上前帮忙时,便感到意想不到的无力。面对大是大非,记者应该这样做呢?希望编辑们能抽时间回答我小小的疑问。

学生 蔡雪儿谨启

小端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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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雪儿的信:新闻必须面向公众

雪儿好,我是胡慕情,不隶属端传媒的编辑团队,但是端传媒的特约作者。先前在端传媒刊登的,是与台湾随机杀人案有关的系列报导《血是怎么冷却的》《无愈之殇》等。想是这样,端传媒的编辑,希望委由我来回答你的疑问。

你的问题,是新闻业里经常出现的古老提问:面对一令人震撼、震惊、涉及伤痛的事件,记者该如何拍摄照片/写下报导?这个提问过去在课堂里经常化为一个情境:当你目睹一个女孩正被强暴,你会先拍摄照片,或是前去解救?

这个情境并没有“正确答案”。虽然许多新闻系教授会告知,“当一个记者之前,必须先当人”,但这项提醒并不意味选择前去拯救“才是一个人”——若自己涉事后也遭遇不测,届时该面对的将是:谁来纪录并揭露这桩恶行?无人见证,即无以传递,无能传递,则不可能促成改变,甚至可能让恶行持续发生。若此,新闻的功用即被取消。强暴可以替换成各种事件,如战争,如行凶,或你所疑问的港铁事件——这个提问的核心其实是要记者谨守“新闻的本质为何”的前提下,思考如何在面对具伦理问题的事件时的分寸拿捏。

你的疑惑,一定程度触碰到的是“这样的纪录是否涉及消费”。确实,目前的媒体报导,愈来愈趋向以情感或情绪为诉求,如传播学者苏珊.莫勒(Susan Moeller)曾说的:“观看或阅读苦难(suffering)──特别是发生在别处的、奇特的或有趣的苦难──已经变成一种娱乐的形式,创伤的影像,已经成为媒体在行销上不可或缺的元素。”

但是否摄下一帧社会事件里当事人伤痛倒地的模样即逾越伦理、即是消费?我不这么快速评断。

新闻必须面向公众。它的思考必然不可能以个人需求为顾虑。照顾个人感受与需求,是 NGO 团体的核心,新闻要做的,是在事件里萃取出与公共有关的元素据以传播并寻求改善。此外,新闻具有几项特性,其中之一是即时。港铁是香港重要的运输环节,加上失火,事涉公共安全,本即具备即刻传递的必要性。而这与面向公共的考量结合后,在传播上必然会出现的是“事发现场”的状况。而这个事发现场,无可避免会有你所不忍卒睹的伤者倒地画面。

摄影与文字在传播上具有不同力度。比起文字,摄影是更直接的传播方式,不需百字描述,一张照片即能让听众得知事发现场的情况。这是照片的力量,但这力量也因而涉及更复杂的伦理叩问。在苏珊.桑塔格著名的作品《旁观他人之痛苦》,即在处理这样的艰难议题。

书中第一章她引述吴尔芙的一句说话︰“当我们看着同样‘血肉模糊’ 的照片,我们的感受是否一样?”吴尔芙“相信这批照片的震撼力不可能不把所有富于善心的人团结起来”。吴尔芙认为这惨烈的相片将能导引人们走至反战的结论。但桑塔格却质疑“真能够吗?”:

“尸骨不存的惨酷照片当然能如吴尔芙所示范的那样,令反战的遣辞更加生动迫切,甚至也能暂时为那些欠缺战况经验的人带来一点实相。但那些接受现世为四分五裂而战祸是不可避免的人,那些甚至相信有正义之战这回事的人,他们会回答︰战争照片根本无法做为废除战争的证据,除非你认为参战带来的犠牲与光荣全无意义、不值钦佩。”

桑塔格指出的是人因各种角色所生的认知不同而使社会争议里“全幅同意”的难度。那是极难抵达的境地,但她并不因此放弃那幽微难辨的地带,因而桑塔格认为,传播者必须追问“还有哪些照片,谁的暴行,哪些死者,不曾被传媒披露?”

战争摄影与一般新闻摄影当然无法全然类比。但桑塔格的提问在一般新闻处理上依然有效,甚至更应谨记。从来,不是摄下一张照片呈现“现场”、给出一点零碎资讯即是新闻。在掌握现场轮廓后,必须要追问“为什么发生”。因为照片是一个直接框定、难以有脉络存在的传播媒介,致使它会有个自诠释而难以抵达传播重要核心,即对话,的情况。

若你有印象,港铁事件的讨论,有一区块与“精神疾患犯罪”有关。与台湾相同,在这样令人恐慌的事件发生后,精神疾患常被直接归类成犯罪的主要成因,仿佛精神疾患的病症全然天生、全然无可预防,因而只要将这些人隔离就好。但并非所有精神疾患都会犯罪,根据统计,精神疾患犯罪者的数量与频率并不比正常人多。这样的归因是断裂了社会网络减少犯罪可能的思索,同时也可能更加标签化这些边缘人,使他们能获得社会支撑而不走向犯罪的可能性减少。因而,传媒在这事件的处理,并不能单以摄影一事做为评断(尤其现在是一网路世代,比起过往完整文字能与照片同时刊出的时代,摄影早已无法拒绝跑在文字之前),还必须看这一传媒是否能在一定时间内,给出完整的文字报导来平衡照片的力度。

因人不在香港,我没有广泛阅览其他媒体对于港铁的摄影或文字报导的处理。但在端传媒上,我认为是可取且妥善的模式。比如在《持续更新:港铁列车纵火案,伤者增至18人,包括一名台湾旅客严重烧伤》这篇里,因顾虑即时需求,所以必须有大量现场照片。但在编辑的选图与摄影记者的构图上,都可见其拿捏。

编辑并不择选乘客窜逃的画面,而以车厢空景呈现现场;摄影记者采取较远的距离拍摄救伤情况,既是不影响救灾,且顾及了伤者的隐私。最后一张择图较为可怖,是伤者裤子被烧烂的相片,但这名男子被认为是纵火者,因而他理应被呈现。可他只是被怀疑,而非确判,因此照片并无曝光伤者面孔,这做到了新闻伦理中的不审判。从伤者还能妥善站立来看,他的情况应不严重(相片上裸露的皮肤也可佐证),对阅听众来说,应不致于有过于严重的视觉冲击。

对我来说,这系列的选图与摄影,不仅是能依照即时新闻的时间轴的配图,同时也是尽可能将各种必要资讯透过照片做第一时间的传播。但端传媒所做不仅于此,后续香港组出了《港铁列车纵火案过后,“精神病”就是我们最终的答案?》,即是处理我上述所提的结构问题。

对于你的第二个疑问,意即,相关报导应该怎么处理?我认为端传媒在现今传媒环境下,做出了好的示范。希望这样的回信,能够有所帮助。

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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