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编读手记

记者手记:当红色通缉犯要和我“交个朋友”

面对红色通缉令嫌犯的采访任务,记者要如何像国际刑警般从众多线索中抽丝剥茧,接近当事人,取得信任?作为公众与当事人的连接,报导要如何满足读者,又尊重事实,接近真相?

端传媒记者 冯兆音

刊登于 2016-08-30

#编读手记

陈伟办公室外观。办公室外并无任何招牌,十分低调。
陈伟办公室外观。办公室外并无任何招牌,十分低调。

最初接到红色通缉令嫌疑犯题目时,我悲观地认为无从下手。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找被国际刑警组织全球通缉的嫌犯?仅凭些许蛛丝马迹,拼凑得出他们的逃亡图景吗?正躲避追捕的他们又怎么会接受媒体采访?深入接触过他们的人,恐怕都会三缄其口吧?

我做了一个Excel表格,列出被指逃亡美国的约40名“红通”嫌犯的基本信息和提到他们的相关报导。其中有的人自愿回国自首,有的被遣返回国,还有人身陷囹圄。更多的人下落不明,很可能隐姓埋名,从来没被报导过。

其中有一个例外:贺业军,离开中国前是河北国企高管,到美国后改名Wei Chen,在佛罗里达州做房地产生意,两年前公司突然破产,他还被商业伙伴、河北商人杜振增告上法庭。不久后,红色通缉令公诸于众,他的前妻、化名Linda的黄红也榜上有名,两人涉嫌挪用公款。《华尔街日报》和《纽约时报》都侧面写过他的故事,没有接触到本人;只有路透社刊登过一个简短的采访,采访中,Wei Chen自称冤枉。

就试试能不能在这个“倒霉鬼”身上找到突破口吧,我当时想,只是,被知名媒体报导过后,他会不会又改名换姓、举家搬迁了?

在交通违章信息网站上,我找到Wei Chen 2015年10月在佛州驾车超速的记录,当事人的出生年月日与贺业军的完全吻合。也通过查找他公司和住宅所在地的法庭、房产、税务公开记录,获得他的官司记录、房屋买卖、离婚甚至装修申请文件。同时,我联系了多年来追踪报导Wei Chen经营的庄园市时尚购物中心的当地记者、庄园市商会和市政府,他们都说在他公司破产后,就再没他的消息,猜测他早已经逃到天涯海角。

而且不巧的是,同一地区居然还有另一位Wei Chen,与红通嫌犯同名同姓,妻子也叫Linda。我浪费了不少时间作排除法,才聚焦在那个签名像一团毛线、英文笔迹似是出自刚学会写字母不久的人之手的Wei Chen。

正与Wei Chen打官司的杜振增代表律师则提供了关键信息:Wei Chen的另一家公司依然运作着,他还在办公室原址办公,不久前才出席了法庭取证会。全球通缉犯没有狡兔三窟、着草走佬(远走高飞)。

故事变得越来越有趣,而他的行踪也终于浮上水面。

调查过程中,我还偶然发现,Wei Chen的中文名并非此前英译中报导里音译的“陈伟”,而应是“陈卫”。这个点看似微小,实际上映射出完全依赖英文媒体报导中国相关议题而可能出现的差错:lost in translation。在前期采访、写作和后期译文传播中,这个问题随时都可能出现和被多次放大。对于不懂英文的陈卫来说,语言障碍或许也是左右他是否开腔受访的重要因素。

调查至此,我已掌握了陈卫的联系方式,该在什么时候接触他呢?我打算再多收集一些周边信息,拨给了一名多年前曾替他工作的华裔移民律师,正如专业律师该做的那样,对方拒绝透露任何信息。但我不知道的是,这位律师立即通报了陈卫。

于是,在那个让人昏昏欲睡的周五下午,我的手机突然响了,屏幕上是少见的“无法显示来电号码”几个字。我直觉反应:“一定是陈卫!”当时我刚从文件堆里抬头喘口气、百无聊赖看着香港真人实况旅游节目《带着矛盾去旅行》,看到来电立即一跃而起,迅速翻出了录音笔。可实际上,我没录到任何有用的信息。这名精明的商人老道地“打太极”,回避了所有提问,还反客为主地问了不少问题。我都如实相告,希望得到他的信任。他说,之前接触他的中文记者劈头就问“你是不是被通缉的那个贺业军呀”,让他反感,于是通通回绝采访。

之后的周旋中,他宣称要来华盛顿,却一再延迟了会面日期。最终,我带着矛盾—调查中收集到的对他不利的证言证据,以及他为数不多但振振有词的自辩—去旅行,登门拜访了。

陈卫的办公室空无一人,却随处可见他和中美政商名人的合照。墙上既有仿古书法作品,又有画有海边古堡和自由女神像的油画,中西混搭,显得有点不伦不类。或许,他一向标榜的形象就是亦中亦洋、玩转中美,如今他公司破产、又登上“红通”,可说是“祸不单行”的他生活发生了哪些变化?

我们连着聊了好几个小时,第二天我再度上门。他绝大部分时间滔滔不绝,对于某些话题不愿多聊,表述有时太过夸张,我细问之下才发现是言过其实。我还坐上了他的黑色奔驰车,跟他去吃了顿韩式烧烤,他坚持请客,却又无法跟服务生沟通,在我的插手之下,我们AA分账。

陈卫在位于迈阿密庄园市的办公室里。
陈卫在位于迈阿密庄园市的办公室里。

“我们交个朋友嘛。”陈卫多次用商人口吻这样说。我清楚明白,我们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但作为记者,我确实不想从检察官的视角控诉他、从法官的视角审判他,而是希望可以像普通人甚至朋友一样交流,也想对方卸下防备,真诚对话。

定稿前,我把稿件中陈卫的直接和间接引语部分发给他确认,通了好几次电话反复讨论其中他有异议的细节。他提出的几处改动,我大多都同意了,例如添上他曾获得“河北省十大青年企业家”称号、注明他认为《华尔街日报》掌握的“通缉令”是伪造等。他还要求把名字改回此前报导中错译的“陈伟”,以进一步隐藏身份,我拒绝了:一旦改动,就与事实不符了。

他的另一个要求让我有点犹豫。原稿中有更多对他小女儿的描述,烘托了“红通”对他生活的冲击,但陈卫担心女儿隐私曝光、可能招致官司中的对手骚扰,提出删除关于她的细节。受访时,他也确实说过,希望这段是off the record(非公开)。同时考虑到这部分并非故事核心,我删除了一小段文字,也向编辑说明了我的理由。

关于记者的伦理守则,伊利诺伊大学新闻系教授、《华盛顿邮报杂志》记者Walt Harrington曾经这样写道:“叙事作者需要如履薄冰,以确保能够同时对当事人和读者做到伦理的诚实。如果你是一名叙事记者,又不去了解采访对象不想公开的事,那你就不是一名好记者。如果你不在这一问题上挣扎,那也许你并不是一个有人性关怀的人。同时与当事人亲近,又不纠结于什么应被公开,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必须隐匿故事中的某一信息,我会问自己:如果读者知道了我这么做,他们会否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

记者的报导要对谁负责呢?最显而易见的答案是读者,他们对我们委以信任,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一个个读者构成了“公众”,进而代表了更高层次的“公共利益”。报导同时又是记者的工作成果,记者要对老板负责,他们给我们发薪水,公司内部认可的新闻伦理标准也少不了他们来守护。记者还对故事当事人负有伦理责任,要保证当事人有说话的机会,确保他的引语正确无误,尽可能中立地描述事件,无论他是什么身份,是万人之上的总统、风餐露宿的拾荒者、十恶不赦的杀人凶手,抑或一个被全球通缉的嫌犯。

普利策奖得主、《纽约客》专栏作家Katherine Boo说,如果你无法在故事发表后面对你的采访对象,那么你应该问问自己,是否真的说出了真相。抚心自问,其实我每次将发表的文章发给当事人时,都有点战战兢兢,因为里面有不少我亲眼目睹的、鲜活的、但可能会让他们感到尴尬的细节。

文章发表日也是一个周五,我早上把链接发给陈卫,到了晚上,他才来电,匆匆又挂掉,语气听起来没有特别愉快,倒也没有提出任何抗议,其中淡淡地说了句:“你写的都是事实。”

虽然我自知文章绝非完美,还可引入更多视角加以平衡,但庆幸,至少正确表述了一些他之前从未公开说过的话,记录下了“红通”嫌犯生活的些小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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