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being queer台湾同婚法案

7个台湾大法官提名人6个挺同性婚姻,或建议修法体现真平等

刊登于 2016-10-20

#台湾同婚法案#台湾#LGBTQIA

大法官被提名人黄瑞明支持婚姻制度不该对同志有任何歧视。
台湾每年举办亚洲规模最大的同志游行。

台湾立法院近日进行司法院大法官提名资格审查,被提名人纷纷被要求对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表态。在7位大法官提名人中,除了1位有条件支持外,其余对同性婚姻皆持支持或开放立场,也针对同性婚姻另定专法是否公平进行讨论。但也有同志团体担心,这会不会又是一张空头支票。

16日发生法籍台大教授毕安生坠楼轻生事件,有熟悉他的友人曾揭露毕安生因没有合法婚姻关系,无法参与长跑35年同性伴侣临终前的医疗决定及后事,最后抑郁而终,使得台湾再度掀起同志伴侣权益及婚姻合法化的讨论,也使得此事件多次在立院内被提及。

另立专法或修民法?

民进党立委萧美琴审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黄瑞明时,问及黄瑞明两人相爱进入婚姻关系是否会影响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对此,黄瑞明回应不会,认为婚姻制度不该对同性有任何歧视,并表示现有民法对婚姻的定义只限定异性而不包括同性,已违反对于平等权的保障。他还指出,有些国家另外制定同性伴侣法,但这样的区隔并非真正的平等。

关于性别平等,本于宪法保障的婚姻自由,本人支持同性婚姻,并且基于人性尊严,本人绝对维护任何人,对其性倾向之认同。

司法院大法官提名人詹森林

司法院大法官提名人詹森林也持相同立场。他在10月19日接受立法院全院委员会的资格审查时,主动针对性别平等、安乐死、废除死刑等争议议题表态支持,引发网民热烈转载。针对同性婚姻,他强调自己坚决维护任何人对其性倾向的认同,支持同性婚姻。 关于是否另立专法,他表示自己没有特定立场,但他建议,随着时代进步,应修改以异性结合为前提的民法婚姻定义,较能表彰同性恋者价值,观感较好。但他也强调,这要交由立法者去决定,因为立法者才是真正民意的来源。

最后一哩路,责任在谁身上?

台湾目前已有多个县市开放同性伴侣户政注记,每年也举办亚洲规模最大的同志游行。美国 CNN 便曾分析台湾的舆论民情和政治氛围对同性恋关系的接受度,认为台湾可能成为亚洲第一个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国家。然而,同志们却也始终跨不过同性婚姻合法化这最后一哩路。此外,虽然台湾主管民法的法务部已较过去开放,但仍坚持另立“专法”规范同性婚姻,而非修改民法为一体适用,这也是同志团体认为未能真正平权的原因。

如今多位准大法官纷纷表态支持,若能反映在未来释宪结果,同志人权将能获进一步保障。但也有评论指,台湾大法官采取“不告不理”原则,释宪案必须有人声请,大法官才能作出解释,而立委握有主动的立法权,其实不需要等待大法官被动释宪,就能积极立法落实保障同志人权。

蔡英文上任迄今,婚姻平权等同志政策全数停摆、毫无动静,显然就是利用开同志政策的空头支票,来获取同志与进步选民的支持。

同志咨询热线协会社工主任郑智伟

而对大法官提名人对同志婚姻给出的正面回应,同志咨询热线协会社工主任郑智伟表示肯定,然而却也担心“又是空头支票”。他指出,台湾同性婚姻多年来“原地跑步”,便是因为太多政治人物选前表态支持,选后态度不变。

他以总统蔡英文为例,指蔡英文在2015年同志大游行当天还推出短片,表达对婚姻平权的支持。但上任至今,相关政策却毫无动静,

71 vs 35
2015年8月一份由台湾法务部委托国家发展委员会执行的同性婚姻网路调查结果显示,71%民众偏向将同志婚姻合法化;但12月委托民调公司电访,则仅有35.5%受访者支持。

声音

我是有婚姻的人,如果相爱的人不能正式在一起,这涉及到一个人根本的价值与信仰,这是一种伤害。

大法官提名人黄昭元

每个人都会希望和相爱的人一起生活,但同志老了,另一半若走了,还可能面临伴侣家属争产的难堪处境;留下的另一人也恐孤独终老、一无所有。

同志王淑仪接受联合报访问时表示

立委既然把同志人权当作审查大法官人选的必考题,与其称赞大法官的开明理念,不如说服同侪,积极落实同志人权保障,让立法院尽快推动合理、进步的立法,不必等待大法官释宪。

联合新闻网即时评论

台湾同性婚姻

台湾同性婚姻法制化的讨论和运动,大约在公元2000年代左右展开。到目前为止,中华民国政府尚未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地位,尽管如此,自2015年起,六个直辖市及新竹县、彰化县、宜兰县和嘉义市的地方政府已陆续开放受理“同性伴侣”的户政注记,其中台南市率先将注记载于户口名簿的记事栏。相关的户政注记可用于在签署手术同意书时证明同性伴侣身分,但仍未能保障婚姻关系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资料来自维基百科,百科内容以 CC BY-SA 3.0 授权)

来源:中央社风传媒自由时报联合报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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