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可能是世界上对安乐死最宽容的国家,早在2002年就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不过一直以来,只有那些绝无治愈希望、承受着难以忍受痛苦的病人,才能在医生与病人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考虑安乐死。近日,荷兰政府开始考虑放宽对安乐死的限制,让那些已感觉“人生完满”但还没病入膏肓的人,也能按照自己的意志,以体面的方式离开人间。
内阁认为,绝望而无法忍受折磨的人不基于医学原因的安乐死请求,也可以是合法的请求。
根据路透社报导,这项提议由荷兰健康部长与司法部长联合向国会发起。文件表示,“在严格谨慎的评判标准下,必须允许经过深思熟虑认为自己的人生已经完整的人,以有尊严的方式结束他们的生命”。
健康部长 Edith Schippers 在写给国会的信中强调,由于希望自主选择结束生命的主要是老年人,所以这项新举措也仅限于老年群体。不过他并未透露具体的年龄门槛。
提议也强调操作过程须格外谨慎。为了确保安全,提供死亡协助的机构必须拥有医疗背景,并且经过特殊培训,同时也需要在执行安乐死前进行仔细的指导和审查。此外,第三方检查、评估和监督机构也应纳入到评估机制内。
不过,这项提议也引来争议。批评者认为,荷兰的安乐死执行已经超出了原本设计的框架,即除了罹患绝症或承受难以忍受病痛的人群外,部分精神疾病与痴呆症的人群也可以申请。内阁则对批评意见表示反对,他们认为人们应该有权提出“不基于医学原因”的安乐死请求。
近年来,荷兰选择安乐死的人数增长迅速,2006年有1923人选择安乐死,到2015年已增长至5516人,占全年死亡人数的3.9%。
报导指,荷兰计划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相关法律的起草,在这期间也会咨询医生、道德主义者和其他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