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特首选战

港大特首人选民调:财政司长曾俊华高踞首位,现任特首梁振英垫底

刊登于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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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报章委托港大民研计划进行特首民调结果显示曾俊华净支持度44%领先,梁振英居于尾位。
明报委托港大民研在10月初进行特首人选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财政司长曾俊华(右)的支持度净值达44.5个百分点,领先其他人选,而现任特首梁振英(左)的支持度净值低至 -44.7个百分点,在5名人选当中排名垫底。

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选举将于明年3月举行,尽管特首并非由全民普选、而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且目前尚未有人正式宣布参选,但舆论对几名热门人选的民望已经十分关注。

《明报》委托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港大民研)在10月初进行民意调查,要求1014位18岁以上、以粤语为母语的香港居民就5名热门的特首人选作出表态,调查结果于10月11日由明报公布;调查中供受访者拣选的5名人选,包括现任特首梁振英、政务司长林郑月娥、财政司长曾俊华、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和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

如果明天投票选特首,在未考虑其他候选人之前,你有多支持或者反对以下人士出任下一届特首?

调查对受访者提问

调查结果显示,曾俊华的支持率达59.9%,反对率为15.4%,支持度净值为44.5个百分点,抛离其他人选居于首位;相反,梁振英的支持度仅为18%,反对率却高达62.7%,支持度净值为 -44.7个百分点,排名垫底之余,也落后其他人选一段距离。

而在曾俊华之后,曾钰成、林郑月娥的支持度净值分别为18.3个百分点及10.1个百分点,叶刘淑仪则为 -25.7个百分点。

调查同时按受访者的年龄、政治取态、教育程度等分类作结果分析。在各个年龄层的受访者当中,梁振英的反对率均为最高,相反曾俊华的支持率均为最高,并成为唯一一位在各年龄层均获得过半支持率的人选。

在倾向民主派的受访者当中,支持率排在首位的是曾俊华,达到72%;在倾向建制派的受访者当中,支持率排首位的则是林郑月娥,达到70.7%。另外,调查结果还显示,教育程度愈高的受访者,愈不支持梁振英连任。

梁振英要在半年内逆转民望属难事,因市民已观望其4年表现,对他‘爱恨分明’,形象已‘盖棺定论’,不可能通过一两件事重塑。

中大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

10月11日早上,梁振英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被问及民调结果时称,待有人正式决定参选特首,并且拿出治港理念、政纲、政策后,民调的参考价值才会较大。他又表示,决定是否参选后会“通知大家”。

叶刘淑仪回复明报记者时,指民调结果具有参考价值,但目前仍未有人正式表态参选,民调支持度言之尚早。她又指,外界早有人提出曾俊华、曾钰成的“双曾配”,二人宣传较多,受访者可能倾向拣选被认为胜算较高者;她又自称在政治、经济上的地位不及司长和立法会主席,因此支持度落后并不出奇。至于是否参选,叶刘淑仪则表示“迟些便会知道”。

至于曾钰成回复明报指,他没兴趣回应民调,而政务司长及财政司长办公室均不就民调作出评论。

中大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接受明报访问时指出,今次民调显示曾俊华的支持度领先并不出奇。相反,梁振英及其支持者,以及曾希望塑造自己为梁振英以外另一选择的叶刘淑仪,在今次民调中的支持度同属负数,蔡子强相信他们所遭遇的打击最大。

蔡子强又指,一些受北京信任的香港政客曾公开表明,候选人民望是选战的关键因素之一,而在今次民调的5名人选当中,梁振英过去4年的施政表现令市民对他已有定论,在距离选举仅余的半年之内也难以逆转,相反其余4人尚未被市民充份了解,民望仍有变动空间。

而全国港澳研究会成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宋小庄则指,中央政府虽然会参考民意,但特首选举透过选委代表间接选出,选民基础小,民意不可能是关键准则,选委决定与公众民调会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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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民研亦在10月11日公布特首梁振英及其他主要官员的最新民望。其中,梁振英的评分为36.6,较上次结果下跌2.1分,支持度净值为 -49%,较上次结果下跌6个百分点。而曾俊华出任财政司司长的评分为64.5,较上次结果上升2.3分,支持度净值则为58%,较上次结果上升4个百分点。

声音

下任特首的首要任务,是要舒缓目前的社会矛盾。

全国政协委员刘兆佳

中央虽会参考民意,但在复杂议题上,民意不可能是决定性、关键准则。

全国港澳研究会成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宋小庄

建制派对林郑月娥普遍接受,而任何人亦会被社会气氛影响,令部分建制派亦反对梁振英连任。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

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

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是为选出第五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选举,将于2017年3月26日举行,由1200名组成的选举委员会产生行政长官。2007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普选产生。根据《香港基本法》第45条,普选行政长官的候选人是“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提名委员会由1,200人组成,当中不少是工商界人士、全国政协、以至专业人士,惟社会普遍质疑欠缺“广泛代表性”,未能充份反映民意。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提名委员会以机构提名方式,要得到过半数提名委员支持才可以参选行政长官,触发占领运动。由于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办法修改的决议案在2015年6月18日立法会以8票赞成,28票反对下被否决,意味著这次选举仍会继续以1200名组成的选举委员会产生行政长官。(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明报星岛日报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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