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德国修改强奸法入罪标准:“不要就是不要”

刊登于 2016-07-08

图为2016年1月9日,德国科隆,示威者抗议性侵事件。
示威者在科隆大教堂前抗议旧有法例对强奸入罪的标准不合理。

当地时间7月7日,德国下议院通过了一项修改强奸法的议案。修改后的强奸法大大降低了对强奸的起诉门槛,将民间发起的“不要就是不要”(No Means No,德语Nein Heisst Nein)原则写入了法律。受害人将不必要证明自己曾以肢体动作激烈反抗,而只要证明自己曾口头反对即可。德国司法部长Heiko Maas表示,修改强奸法是为了覆盖到“袭击最多发的现实情景”。半岛电视台指,这些情景包括伴随突然袭击、恐吓和暴力威胁的强奸。

至关重要的是,我们终于把“不要就是不要”的原则写进了刑法,让每一单未经双方同意的性行为都被视为应受惩处的罪行。

德国下议院社会民主党议员Eva Hoegl

在修法之前,根据德国刑法第177章对强奸的定义,如果一名女性无法拿出类似身体上有淤伤等证据来证明自己曾以肢体动作反抗强奸,那施暴者就不构成性侵犯罪。

但在很多案例中,受害者或是因被胁迫、或是因处于昏迷状态,而无法激烈反抗。德国女性咨询中心和强奸危机中心联盟(BFF)曾在2014年发布报告,指其调查了107宗强奸案之后,发现涉事的所有性侵受害者都曾在事发时口头表达过不同意,但由于现行法律的缺憾,导致没有一起案子被判罪。德国N-TV新闻网站更统计指,目前德国平均每10例强奸案中只有一例被揭露,而其中又只有10%能够被定罪,因此强奸案得以入罪的几率微乎其微。

但真正令德国社会大为震动的还是科隆性侵案和Gina-Lisa Lohfink性侵案。2015年12月31日,科隆火车站和大教堂附近在狂欢期间爆发大规模性侵和抢劫事件,截至今年1月11日晚间,警方共收到344起涉及性侵的报案。但随后,许多报称受性侵或性骚扰的女性惊讶地发现自己因为不能证明有肢体反抗,或是当时自知无力反抗所以没有反抗,而无法为自己讨回公道,甚至无法证明性侵曾发生过。

更让人震惊的是德国模特和真人秀电视明星 Gina-Lisa Lohfink在6月被法庭宣判,指她所指称的强奸证据不存在,并要求她为提供虚假证词而向被告的两名男性支付2.7万美元的罚金。

Lohfink指自己在2012年在一家夜店被两名男子下药后,失去意识并遭到强奸。她当初并没有意识到当晚发生了什么事,但两周后却在网络上看到了两男子在施暴过程中拍摄的短片,随即意识到那是自己,就去警局报案。这条短片目前已被删除,但片中可以清楚听到Lohfink说“停下、停下”和“不”的声音。但法庭不接纳口头反对作为证据,Lohfink随即提起上诉,还表示宁愿坐牢也不会支付罚金。

两起案件催化了“不要就是不要”运动,继而推动了强奸法的修改。修改后的强奸法还会将上下其手的咸猪手也视为性犯罪,可被判两年监禁或罚款;对性侵的外国犯案者也降低了驱逐出境的门槛;如果是团体性侵事件,那些在施暴团体中但没有做出性侵、却容忍了性侵的人,也会被视为犯罪。

德国的活动人士还希望法律能改进更多,例如能为那些连口头表达“不”都做不到的受害者提供保障,例如被下药而昏迷的情况。女权活动人士Kristina Lunz更指,她的下一个目标是希望德国能像美国加州一样,规定在性侵案件中以口头表达“可以”来判定双方是否同意性行为,即比“不要就是不要”更进一步的“可以才是可以”(yes means yes)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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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旧有强奸法下,平均每10起落案的强奸案中只有1起会被判强奸罪行成立。

声音

当一个人说“不”,那就一定意味着“不”,当一个人说“停下”,那么其信息应该对所有人都足够明确。我们需要强化性侵法律,在不附加条件的情况下对每个人的性自主权进行保护。

德国家庭事务部长Manuela Schwesig

他们想要抱我们、亲我们,还有个男人偷了我朋友的包。另一个男人还想把我们带上他的“私家的士”。

BBC引述在科隆火车站被性骚扰的英国女游客

科隆大规模性侵案

2015年12月31日晚,德国科隆火车站和大教堂附近正在举行除夕街头狂欢,爆发大规模性侵案。21点左右,站前广场聚集了四五百名男性,他们酩酊大醉,用烟花侵扰路人。23点左右,人数上升到1000多,主要是年轻人,很多人散发酒气,整个氛围具有攻击性。警方拘捕了数名北非人,但原因是偷窃,而非性侵。23点30分,警察开始清理科隆大教堂台阶和站前广场上的人群。0点30分,科隆火车站大厅内挤满了人,许多女性被侵扰。0点45分,警察重新开放火车站出入口,站前广场再次喧闹起来,这时第一位受害者向警察报告遭到性侵。截至1月11日晚间,科隆警方收到了553份报案,其中237起涉及性侵,107起同时涉及性侵和偷窃,其他279起涉及财产和身体伤害。(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BBC半岛电视台界面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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