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中国最高法推动公开庭审网络直播,以“接受社会监督”

刊登于 2016-07-07

图为2015年9月10日,安徽省巢湖市法院外,一个显示屏正在直播审讯。
2015年9月10日,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正在直播庭审。

7月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副院长景汉朝对新华社表示,自今年7月开始,最高法所有公开开庭的庭审活动原则上均通过互联网直播。他表示,将案件庭审过程全方位、深层次公开,可以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还具有“倒逼法官提高驾驭庭审能力”的作用,促进审判制度更加完善。

庭审公开使司法公开从静态到动态,从传统庭审旁听的‘现场正义’、报纸广播的‘转述正义’,到电视和网络的‘可视正义’,是一次质的飞跃。

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

最高法官网的开庭公告显示,自7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均已通过网络视频直播,除了最高法主办的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外,其他直播平台还包括最高法官方微博、最高法官方微信和新浪法院频道。

上述庭审直播网除了提供最高法直接审理的案件直播外,也有中国各地方法院的直播“节目单”以及过往案件的视频回顾。景汉朝表示,最高法通过互联网直播案件庭审,将对全国各地法院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翻查庭审直播网的地方案件回顾栏目,确实可以看到不少过往案件的视频,例如北京海淀法院于去年10月审理的“称‘惊人内幕’诋毁名誉,奶茶妹妹状告‘关键人物’案”等。但同在海淀法院公开审理、视频直播,并引起轰动的“快播涉黄案”则不见踪影。

今年1月,主打视频软件的深圳快播科技公司及4名高管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后者对此案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引发大量网民“围观”。新浪视频数据显示,庭审视频累计点击率近百;而新浪微博话题“快播涉黄案”阅读量更是高达1.6亿次。

在那次庭审直播中,包括快播 CEO 王欣在内的5名被告人一致否认控罪,并神态自若地与公诉方辩论。不少网民认为,王欣等人在法庭上准备充分、大打“技术牌”,而公诉方则显得“不懂技术”、“被无情碾压”。这场让公诉方颜面尽失的直播引起了广泛讨论,知名程序员霍炬认为,“让这么多人来关心法律,这个案子影响力胜过了很多次普法教育”;而律师杨学林则表示,“法律界关注的是,法院是否有魄力以此案为标志,一举改变检察院躺着也会赢的司法局面。”

做为中国当局多次强调的“司法公开”的一部分,中国法院系统自2013年开始便逐步在各地法院推行庭审网络直播,但直播的通常是案件性质相对简单,且不太具有公共意义的案件。

在快播案之前,只有2013年8月在山东济南中级法院开审的“薄熙来案”图文直播引起过全球轰动。济南中院当时总共发布了包括庭审记录、证据音视频、图片和庭审进展等内容的上百条微博,均被网友大量转发及全球媒体广泛转载。

而同样受到国际社会关注且号称公开审理的“浦志强案”等“敏感”案件均未被直播;最高法上月决定重审的“聂树斌案”也暂未出现在庭审直播网的“直播预告”中。

7
济南中院微博于2013年8月22日发布的一张薄熙来庭审现场的照片,转发量近7万次。

声音

全国法院大量案件上线直播所形成的庭审数据库,将成为法官办案的参谋和助手,成为研究中国审判制度的第一手资料,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宝贵资源。

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

庭审直播是推进司法公开的“快进键”……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法律功底、反应能力都有更高要求,倒逼法律共同体各方加强学习。

北京密云法院助理审判员吴晖

看上去,这像是一场双赢的审判:薄熙来守护了他一往的桀骜形象,而中国法治也在看似透明的直播中彰显了进步。

《南都周刊》在薄熙来案直播后的评论

快播涉黄案

司法称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是指2013年年底,北京市公安和版权部门查处快播公司深圳总部,并于2014年9月,将快播公司5名高管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的案件事件。2014年9月,快播公司5名高管被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2016年1月7日案件开审,罪名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王欣认为,快播只提供技术不提供内容,不构成犯罪。2016年1月8日18时30分,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中国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新华社中国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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