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副院长景汉朝对新华社表示,自今年7月开始,最高法所有公开开庭的庭审活动原则上均通过互联网直播。他表示,将案件庭审过程全方位、深层次公开,可以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还具有“倒逼法官提高驾驭庭审能力”的作用,促进审判制度更加完善。
庭审公开使司法公开从静态到动态,从传统庭审旁听的‘现场正义’、报纸广播的‘转述正义’,到电视和网络的‘可视正义’,是一次质的飞跃。
最高法官网的开庭公告显示,自7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均已通过网络视频直播,除了最高法主办的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外,其他直播平台还包括最高法官方微博、最高法官方微信和新浪法院频道。
上述庭审直播网除了提供最高法直接审理的案件直播外,也有中国各地方法院的直播“节目单”以及过往案件的视频回顾。景汉朝表示,最高法通过互联网直播案件庭审,将对全国各地法院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翻查庭审直播网的地方案件回顾栏目,确实可以看到不少过往案件的视频,例如北京海淀法院于去年10月审理的“称‘惊人内幕’诋毁名誉,奶茶妹妹状告‘关键人物’案”等。但同在海淀法院公开审理、视频直播,并引起轰动的“快播涉黄案”则不见踪影。
今年1月,主打视频软件的深圳快播科技公司及4名高管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后者对此案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引发大量网民“围观”。新浪视频数据显示,庭审视频累计点击率近百;而新浪微博话题“快播涉黄案”阅读量更是高达1.6亿次。
在那次庭审直播中,包括快播 CEO 王欣在内的5名被告人一致否认控罪,并神态自若地与公诉方辩论。不少网民认为,王欣等人在法庭上准备充分、大打“技术牌”,而公诉方则显得“不懂技术”、“被无情碾压”。这场让公诉方颜面尽失的直播引起了广泛讨论,知名程序员霍炬认为,“让这么多人来关心法律,这个案子影响力胜过了很多次普法教育”;而律师杨学林则表示,“法律界关注的是,法院是否有魄力以此案为标志,一举改变检察院躺着也会赢的司法局面。”
做为中国当局多次强调的“司法公开”的一部分,中国法院系统自2013年开始便逐步在各地法院推行庭审网络直播,但直播的通常是案件性质相对简单,且不太具有公共意义的案件。
在快播案之前,只有2013年8月在山东济南中级法院开审的“薄熙来案”图文直播引起过全球轰动。济南中院当时总共发布了包括庭审记录、证据音视频、图片和庭审进展等内容的上百条微博,均被网友大量转发及全球媒体广泛转载。
而同样受到国际社会关注且号称公开审理的“浦志强案”等“敏感”案件均未被直播;最高法上月决定重审的“聂树斌案”也暂未出现在庭审直播网的“直播预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