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中国加强App监管:须进行实名认证,用户日志保留60天

刊登于 2016-06-28

一名市民在北京街上看电话。
中国网信办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加强对 App 的监管。

6月28日,负责中国内地网络监管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加强对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端应用程序(下称 App)的监管。该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网信办负责人称,目前在中国内地应用商店上架的 App 已超过400万款,且数量还在高速增长,但“少数 App 也被不法分子利用,传播暴力恐怖、淫秽色情及谣言等违法违规信息……社会反映强烈”,因此出台该《规定》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这份共计千余字的《规定》要求,在中国内地从事 App 商店服务的平台及 App 提供者“不得利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并应当“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具体而言,App 商店平台需在上线运营30天内向所在地的省级网信办备案,并对 App 提供者进行“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审核,对违规的 App 提供者视情形“采取警示、暂停发布、下架应用程序等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于 App 提供者,则需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基于手机号码等真实身份信息的认证;建立内容审核管理机制,对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用户采取限制功能、关闭账号等措施,保存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记录用户日志信息,并保存60日。

被中国当局视为“敏感信息”聚集地的微博、微信、知乎等社交平台,均拥有大量的手机 App 用户,但目前都未实行严格的实名制。而类似“豌豆荚”等广受欢迎的 Android App 商店,甚至还提供 Facebook、YouTube 等“非法”App 的下载安装。

这些都是中国加强网络管控的一部分,我对新规定一点也不惊讶。监测网络目前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一部分。类似这种对于网上出版内容的管控已经成为一项国策。

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华

网信办此举被外界视为中国当局针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管控的系列动作之一。今年3月10日,中国正式实施新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首次禁止了外资公司及中外合资公司在中国内地从事网络出版服务,规管范围包括原创或改编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频和视频等数字化作品,以及官方认定的“其他类型”作品。随后不久,苹果公司的图书(iBooks)和电影(iTunes Movie)等内容服务在中国内地市场被关停

9.8 亿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年3月发布的数据指,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数已达到9.8亿。

声音

对于网络的管理,中国政府恰恰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学来的,而且学得还不够。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对互联网内容是没有管理的……如果我们真的有“内容审查”的话,我们网民的增长速度,那些低头一族对网络的依赖怎么还会有增无减?

中国网信办主任鲁炜去年底答记者问

我们需要去决定,政府到底在拥有我们的数据和隐私上有多大的权力。这关乎用户,关乎国家,影响到我们所有人,因此我们会担起相应的责任。

苹果 CEO 库克(Tim Cook)

中国互联网法律法规

中国现行及拟推行的互联网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电子签名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互联网 IP 地址备案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着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软件产品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等。(资料来自中国网信办)

来源:中国网信办纽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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