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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的圖書和電影服務在中國被關停

刊登於 2016-04-24

蘋果公司(Apple)的 iBooks 和 iTunes Movie 這兩個內容商店在中國內地均暫停服務。攝:Mario Tama/GETTY
蘋果公司(Apple)的 iBooks 和 iTunes Movie 這兩個內容商店在中國內地均暫停服務。

蘋果公司(Apple)去年9月在中國內地市場發布了音樂(Apple Music)、圖書(iBooks)以及電影(iTunes Movie)等內容服務以布局其娛樂生態內容。但是從今年4月15日開始,iBooks 和 iTunes Movie 這兩個內容商店在中國內地均暫停服務,打開應用均顯示為「不可用」狀態;而 Apple Music 仍可使用。

紐約時報4月22日報導稱,兩名知情人士表示,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聲稱蘋果的這些服務由他們監管,並要求予以關停。

我們希望儘快重新向中國(大陸)用戶提供這些書籍和電影。

蘋果公司發言人聲明

中國大陸是蘋果公司最重要的成長市場之一,蘋果首席執行官庫克(Tim Cook)等高管預計,按照營收計算,中國市場在未來將取代美國成為其最大市場。但擁有較大影響力的科技公司,在中國也勢必面臨着監管方面的壓力。紐約時報指,本次事件「出人意料」,「可能預示着蘋果在中國的良好關係將遭遇變數」。

蘋果本次的遭遇被認為是中國當局針對互聯網內容進行監控的動作之一。中國於今年3月10日起實施新版《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首次禁止了外資公司及中外合資公司在中國大陸從事網絡出版服務,規管範圍包括原創或改編的文字、圖片、地圖、遊戲、動漫、音頻和視頻等數字化作品,以及官方認定的「其他類型」作品。

4月19日,擔任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組長的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北京主持召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 ,要求有關部門及各大科技企業「依法加強網絡空間治理,加強網絡內容建設,做強網上正面宣傳,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中國頂尖的科技企業負責人悉數參會,包括電商企業阿里巴巴的董事會主席馬雲,以及華為集團總裁任正非等。

紐約諮詢公司榮鼎諮詢(Rhodium Group)創始人 Daniel H. Rosen 認為,中國對蘋果採取的行動是有長遠目標的。他表示中國政府「感興趣的是保護中國人看到的內容,維護國家安全,支持華為、阿里巴巴、騰訊等本土巨頭」,並「很難接受外國互聯網勢力的主導地位,尤其是那些來自美國的勢力」。他還認為,中國對蘋果這樣的公司採取強硬立場,會給中國經濟造成嚴重影響。

紐約時報分析指,中國當局的行動也許會擴散到蘋果的其他服務,例如今年2月剛剛上線的 Apple Pay。這項移動支付服務在中國大陸最大的競爭對手均背靠中國互聯網巨頭——與阿里巴巴集團相關的支付寶和騰訊公司旗下的微信支付。

99 %
根據蘋果公司2015年第四財務季度報告,其在大中華市場的銷售額與2014年同期相比增長99%至125.2億美元,約佔總營收的四分之一。

聲音

中國政府新近出現的這種抵制,或許會讓這家位於加州庫比蒂諾的公司(蘋果)蒙受損失……該公司的增長有賴於中國市場,如果北京進一步限制蘋果服務的話就可能會損害其銷售。

紐約時報評論

我可以起訴蘋果公司嗎?我就是為了這兩個功能才買的手機,剛買你就關了,是不是涉嫌欺詐?可以告賠多少錢?

騰訊網友「怪蜀黍」

加深與全球科技生產的聯繫,令中國及其人民受益匪淺,但一旦要解除這種聯繫,給經濟造成的打擊也將是分外沉重的。

諮詢公司榮鼎諮詢(Rhodium Group)創始人 Daniel H. Rosen

中國互聯網法律法規

中國現行及擬推行的互聯網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電子簽名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互聯網 IP 地址備案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着作權行政保護辦法》、《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軟件產品管理辦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電子出版物管理規定》、《規範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定》、《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資料來自南早中文網)

來源:紐約時報騰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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