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中国推出“3.0版限娱令”,严格限制引进节目模式

刊登于 2016-06-21

图为人们在北京一个科技展览上看电视。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出台通知,对内地卫视频道引进节目方面作出限制。

6月20日,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称“广电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中国内地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即卫视频道)在引进节目方面作出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需提前两个月备案审核;与境外联合研发、中方未取得完全知识产权的节目,视同引进节目管理;每年在黄金档(19:30-22:30)开播的引进节目不得超过两档,每年新播出的不得超过一档,且第一年不得在黄金时段播出。

该《通知》称,作出上述规定是针对一些电视台“过于依赖境外节目模式”的问题,旨在“鼓励自主原创节目”,以“更好地承载中国梦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被中国网友称为“3.0版限娱令”。2011年,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对各大卫视的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此后,广电总局又陆续发布通知限制外国影视剧引进(俗称“限外令”)、禁止制作播出明星子女参与的真人秀节目(俗称“限娃令”)等。

各级广电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文化自信、文化自觉、文化自强意识,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不断研发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中华文化特色的优质节目,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做出积极贡献。

广电总局《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

新版“限娱令”公布后,有媒体称《通知》是广电总局“史上最明确的限令”,并估计《奔跑吧兄弟》、《偶像来了》、《花样姐姐》等多档热门综艺节目均面临停播的可能。此前,在“限外令”发布后,多部美剧、港剧等境外影视剧在中国内地视频网站下架;“限娃令”则让《爸爸去哪儿》等热播明星子女真人秀节目均停止制作。

去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通知,要求国有文化企业要有“正确文化立场”,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今年2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曾要求官方媒体“必须姓党”,其所有工作“都要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

而在本次“限娱令”发布之前,中央巡视组于本月初对广电总局提出批评,指责其存在“坚持党对新闻出版广电事业的领导不够有力”、“把控正确舆论导向不牢,新闻宣传引导力影响力不强”、“新媒体领域党的领导弱化,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办法不多”等问题。

随后,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于6月19日在官方媒体《人民日报》上发表评论,称媒体从业人员应该严格“宣传纪律”,因为这“既是坚持政治方向、坚持党性原则的本质要求,也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兴旺发达的根本保障。”他表示,媒体“应该坚决克服各种不讲纪律、不守规矩、不听招呼的倾向,不给各种错误思想和杂音噪音提供传播渠道。”

田进还称:“对一些节目跟风炒作社会热点话题、调侃国家政策、散布错误观点、鼓吹极端理念、刻意激化矛盾对立的行为及时发现、坚决制止、严肃处理,针对典型问题在全系统进行警示教育。”

34
广电总局每年只允许引进34部外国影片在中国内地院线上映,同时对所有上映电影进行审查。

声音

党的领导是文艺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防止把文艺创作生产完全交由市场调节的倾向。

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节选

从《超女》之后,官方对于真人秀的管控态势逐年递增。对真人秀节目的类型、播出总量以及播出时间,都开始明确限制……广电总局的“禁娱令”连续出台,从表面看,固然有节目本身过度商业化和娱乐化的原因,但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在官方看来,商业大众文化产品的泛滥,会削弱官方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大众价值观,“不利于社会稳定”。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王婷

广电总局的通知,大概解读完了。一句话就是——这些该做,这些不该做,这些建议别这样做,这些要和我们商量好了再做。有同行分析,这个通知是堵死了批量引进模式的可能,是在提倡山寨。其实,执行起来是否有这个势头,最终还得看广电总局的备案程序怎么批覆。

澎湃新闻评论

限娱令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于2011年颁布的“限制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的意见性文件,因其对娱乐节目多加限制,媒体方面解读为“限娱令”。自从21世纪初期以来,在中国的上星卫视中出现了一股生产纯粹娱乐节目的趋势。典型例子有超级女声、非诚勿扰、天天向上、快乐大本营、中国达人秀等等。2011年的“限娱令”规定:提高新闻、经济、文化、科教、少儿、纪录片多种类型节目播出比例,降低综艺节目比例;每周播出娱乐类节目总数不超过2档,每天19:30至22:00播出的娱乐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控制港台明星参与节目数。2013年规定: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每年仅限一个;歌唱类在19:30-22:30仅播出一档,节假日期间电视晚会最多3台;中国动画片及少儿节目每天30分钟,中国纪录片每天30分钟;对综艺节目进行备案。(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德国之声南早中文网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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