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南海争议

南海仲裁案裁决前夕,中国与东盟的磋商疑似破裂

刊登于 2016-06-15

#菲律宾#南海争议#中国大陆

中国外长王毅出席东盟国家外长特别会议。
中国外长王毅出席“中国﹣东盟国家外长特别会议”。

在菲律宾控告中国违反国际法的“南海仲裁案”即将宣判之际,中国与东盟10个国家举行的外长磋商疑似破裂。6月14日,“中国﹣东盟国家外长特别会议”在云南省玉溪市召开,东盟会后以罕见的强硬措辞发布联合声明,随后又收回声明称要修改;而原定于当天下午召开的联合记者会被取消,双方也没有发表联合声明。

东盟在最初的声明中表示,与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坦率地交换了意见”,并未点名地对中国在南海的行为表示“严重关切”,认为相关行为“侵蚀了互信、加剧了紧张,可能破坏南海地区的和平、安全和稳定”。

声明还强调了南海“和平、安全、稳定和航行、飞行自由的重要性”,呼吁各国“尊重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全面尊重法律和外交程序”。有分析认为,相关表述的言下之意是要求中国服从即将宣布的南海仲裁结果。

但声明发表数小时之后,马来西亚的外长又宣布东盟收回宣言,目的是进行一些修改。截至15日下午,东盟仍未发布修改后的声明。华尔街日报引述一名东盟成员国资深外交官表示,东盟可能不会再发布联合声明,而改由各成员国各自发布。

中国外长王毅则在“中国﹣东盟国家外长特别会议”会后的记者会上表示,此次会议是“一次及时、重要的战略沟通”,巩固扩大了双方的合作共识,发出了双方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共同声音。

他还表示,中国和东盟已成为高度交融的利益共同体,双方关系中的“合作远大于分歧,机遇远大于挑战,团结远大于摩擦”,应“从整体上把握中国东盟关系的主流”、“妥善管控分歧”。

应妥善处理好南海问题,使之不影响中国—东盟友好合作大局。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

2013年,菲律宾将南海有关争议提交给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仲裁,认为中国在南海的主张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中国认为,仲裁的实质是南海岛礁的主权问题,超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调整范围,常设仲裁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因此坚持对仲裁采取“不承认、不加入、不接受”的“三不政策”。

但常设仲裁法院则不认同中国的观点,认为该庭对相关事项具有管辖权,并已受理了此案。据华尔街日报报导,法庭将在最近几周内作出裁决。

BBC中文网引述分析人士表示,从东盟此次发布的声明来看,东盟国家在南海争端中正逐渐形成共识,即倾向于支持菲律宾而反对中国。但也有分析人士认为,相关声明没有明确表达对常设仲裁法院管辖权的支持,也没有明确呼吁中国接受法院的裁决,这可能意味着东盟国家间的共识仍然有限。

10
东盟目前有10个正式成员国,包括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汶莱、柬埔寨、老挝、缅甸、新加坡、越南。

声音

中国与东盟国家正在成为休戚与共的责任共同体。面对乱象丛生的当今世界,我们所处的地区不应再变成新的动荡之地。我们决心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并与一切有建设性合作意愿的国家和组织加强沟通,共同维护好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

声明仍然是(东盟国家)“最小公分母”的产物,措辞仍然谨慎,有多种解读方式。

华尔街日报引述东南亚事务专家Aaron Connelly

中方可能欲通过怀柔策略,使东盟不会在仲裁裁定结果对中国不利时一致表示支持,但从上述外长会议的结果来看似乎已经失败。

BBC中文网报导

常设仲裁法院

是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司法机构。常设仲裁法院由一个名册上的法学家(每个缔约国最多四人,这些人共同组成该国的“国家团体”)组成,争端的当事方可以从中挑选仲裁庭成员。在仲裁开始前,各方必须商定各种实际事项和程序。程序不公开,费用由当事方承担。仲裁结果也可以不公开。(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BBC中文网WSJ中国外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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