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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占领立院案:台北法院首次引用“公民不服从”概念,判处22名被告无罪

刊登于 2017-03-31

图为2014年3月20日,学生和公民团体占领立法院议场。
图为2014年3月20日,学生和公民团体占领立法院议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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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2014年发起“318攻占立法院行动”引发后续“太阳花学运”,事后被台北地检署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等罪嫌起诉的立委黄国昌、学运领袖林飞帆、陈为廷等22人,于3月31日上午由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全部无罪。

北院行政庭长廖建瑜解释,本次无罪判决的主要依据是台湾首次引用的“公民不服从”概念;他表示,法院审理案件时,详细审酌了黄国昌等人提出的“公民不服从”抗辩理据,认为本案符合相关概念,有正当事由,不具实质违法性。

他又指出,“公民不服从”包括7项要点:

  • 抗议对象是与政府或公众事务有关的重大违法或不义行为;
  • 须基于关切公共利益或公众事务的目的;
  • 抗议行为须与抗议对象间具有可得认识的关联性;
  • 须为公开及非暴力行为;
  • 须有适当性原则,即抗议手段须有助于诉求目的的达成;
  • 须有必要性原则,也就是没有其他合法、有效的替代手段可以使用;
  • 要符合狭义比例原则,也就是抗议行动所造成的危害,须小于诉求目的所带来的利益,且侷限于最小可能的限度。

这个判决,从宪政民主的高度,肯认了公民精神与行动。

立委黄国昌于获判无罪后于 Facebook 贴文

法院审判后,多名被告在法院门外召开记者会。黄国昌表示,这场官司不是针对他个人的审判,而是对于这场面对宪政危机的公民自救运动的判决,无罪判决在司法史上具有宪政意义。林飞帆则表示,此次判决是下一轮民主改革的重要准备,而学运期间的攻占行政院及路过中正一分局运动的起诉案,也都应判无罪。

陈为廷则对执政民进党发出呼吁。他指,3年前的这场运动是因为两岸服贸协议而起,然而民进党至今还没有通过监督条例,甚至没有任何审查动作,还频频退缩,修改民间版监督条例的严格审查机制,以及删除政治谈判的相关公投规定等。他认为民进党政府应尽速推动两岸监督条例。

2014年3月17日,时任国民党立委张庆忠在立院内政委员会上,在30秒内宣布完成《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审查,引发关注此议题的学生及社会人士反弹。3月18,在林飞帆、陈为廷等的带领下,反服贸群众冲进立法院展开为期24天的抗议,期间又发生了323行政院流血冲突、411路过中正一分局事件。事后,台北地检署针对此三宗案件起诉逾百人。

在蔡英文政府上台后,行政院长林全以太阳花学运属“政治事件”而非法律事件为由,决定针对323行政院案撤告。但学运领袖魏扬等21人被控的妨害公务、毁损公物、煽惑他人犯罪、窃盗等罪,因非告诉乃论,由台北地方法院继续审理,将于4月10日下午4时宣判。

2016年5月24报导:太阳花学运126名被告获撤诉,台湾朝野反应不一

2014年3月至4月台湾“太阳花学运”期间,部分学运人士闯入并占领行政院,后因此被起诉。时隔两年,5月23日,台湾行政院发言人童振源宣布,行政院长林全在20日上任后批出的第二份公文,就是撤回对126名太阳花学运人士的起诉。

童振源引述林全表示,太阳花学运是“政治事件”,而非单纯的法律事件,应在“多一点和谐、少一点冲突”的原则下尽量从宽处理, 因此决定撤告。

他还引述林全表示,太阳花学运诉求已普遍成为社会共识,立法院也依诉求对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进行立法,凸显太阳花学运的正当性与社会贡献。

立法院长苏嘉全于23日表示,社会对太阳花运动的诉求持正面看法,对于行政院的做法,立法院“基本上还是尊重”的。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也于24日表示,太阳花学运是深化台湾民主的重要里程碑,支持行政院撤回对太阳花学运人士的控诉。

过去政府不做,就由现在政府来做。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陈亭妃

2014年3月23日晚上7时左右,部分反服贸群众和学生爬入行政院,在行政院正门前广场静坐抗议。社运组织“黑色岛国青年阵线”随后在 Facebook 宣布占领行政院;台湾清华大学研究所学生魏扬宣称是占领行动的总指挥。

警方在24日凌晨展开强制驱离行动,过程中与学运人士发生肢体冲突;警方还开动镇暴水车,以水柱驱离学运人士。后经行政院评估,驱离过程中约有107人受伤,包括学生与警察,另学运人士闯入行政院破坏公物,造成约300万新台币损失。

台北地检署于2015年侦办此案,依侵入建筑物罪起诉魏扬等93名被告;部分人被指窃取行政院内的浓烟逃生袋、以手机拍下行政院公文、对警员呛声、破坏行政院的门等,依窃盗、妨害公务、毁损等罪名被起诉。

对于今次相关学运人士被撤诉,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王鸿薇于23日表示,行政院以政治方式解决司法案件,是纵容民众入侵公署、损害公物,认同群众以违法手段达到政治目的,国民党对此深表遗憾。

王鸿薇还表示,新政府在第一个上班日,即以政治考量撤告,未经法律层面的广泛讨论就草率决定,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并指:“如果行政公署都可以攻占,那么新政府可下令各机关不必再设置驻卫警了。”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陈亭妃则表示,太阳花学运是民众对自己国家的未来发声,但(当届)政府不听,所以民众才走上街头。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总召徐永明也表示,撤诉是正面的事情,希望林全进一步追究当时警察殴打学生跟民众的责任。

率领占领行政院行动的魏扬表示,撤诉代表政府肯定公民不服从的权利。太阳花学运领袖林飞帆也在 Facebook 表示,撤诉是很好的开始,而他更期待的是学运的诉求能真正落实于新政府施政中,包括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六大主张,以及公民参与宪政改革的实质推动。

曾参与太阳花学运的时代力量执行党主席黄国昌也表示,相关决定代表林全承认学运对台湾民主的重要贡献,个人给予林全“相当高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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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振源表示,林全上任后签署第一份公文是例行人事公文,第二份公文就是撤告,可说是行政院第一个“政治决策”。

声音

这个问题本来就不完全是一个法律事件,学生运动本来就有很多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在里面。

行政院长林全

林全撤告是严重的错误,打击执法人员士气,应对林全依渎职罪提告。

国民党立委陈学圣

既然林全已公开阐述太阳花学运为政治事件,并非单纯法律事件,呼吁检察官对于因反黑箱服贸涉讼的案件应予以撤回起诉。

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团体“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感谢新政府的这个决定;就我个人而言,司法结果如何并不足惧,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会承担,我期待的是新政府的善意,也能实践于三一八运动里那些尚未被完成的诉求。

太阳花学运领袖林飞帆

两岸协议监督条例

是台湾研议中的法律,最初由太阳花学运参与者提倡,目的在使海峡两岸签订的各项协议能获得国会与全民的监督与参与,为该学运的主要诉求之一。包括朝野与大阳花学运等相关人士提出,共有8种版本草案,于2016年4月15日在立法院内进行相关审议。 (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中央社苹果日报联合新闻网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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