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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凛冬将至?中国开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专项整治

刊登于 2016-04-25

#P2P 爆雷

在中国接连出台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后,上海银监局于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上海链家房地产、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等6间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摄:Feng Li/Getty
在中国接连出台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后,上海银监局于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上海链家房地产、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等6间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

在e租宝、大大集团等点对点网络借贷平台(又称 P2P 网贷)接连暴露风险问题后,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开始进入全面整治阶段。

4月14日,中国央行牵头多个部委出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后称“互联网金融整改总方案”),要求各省级政府组织辖内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活动进行界定并进行分类处置,同时要求建立“负面清单”进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

在这一总方案下,央行等17个部门近日又联合下发了《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跨界金融整改方案”),要求通过“穿透式”监管方法,界定业务本质属性,落实整治责任。

此次跨界金融整改方案要求,2016年7月底前须完成信息排查工作,监管部门排查范围为本地区企业注册名称中使用“交易所”、“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等字样的企业,特别是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开办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方案还要求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2017年1月底前完成验收总结。

我们下一步会对本地网贷平台逐一排查,摸底的内容很细,除了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还要看实际控制人,也看平台的产品情况、标的真实性、资金来去,涉及资金池、自融、虚假标的的平台,基本上要被严打了。

某地方金融管理机构高层人士表示网贷平台将实现“一户一档”

根据第一财经援引监管机构的知情人士透露,排查结束后,网贷平台将被分为“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三类,划分依据则“一看定性,二看业务,三看踩不踩‘线’”,排查过程需要细致到了解平台的“定价机制”和“专注主业”。

在定性方面,如果企业业务中涉及资金归集、发放贷款、自融自保、期限错配等行为,该平台可能会被划归为“信用中介”,进而成为重点整治对象;如果不涉及相关业务,则会被划归“信息中介”。

在业务方面,监管部门需要核查相关企业是否为个体与个体之间透过互联网平台的进行直接借贷。此外,相关平台如果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则要看互联网跨界过程中是否有监管套利。

是否踩到监管“红线”,则主要核查是网贷平台是否违反不得设立资金池、自融、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大规模线下营销、进行误导性宣传等规范。

网贷平台一旦被划归为“取缔类”,除了退出市场以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而“整改类”平台则需在期限内完成整改,若效果不明显则可能面临进一步整合或淘汰。而根据方案,被划为“合规类”的网贷平台,监管机构将会继续支持其发展,并在过程中做好监督。

目前,上海市银监局已经有所行动。根据财新网报导,上海市银监局于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上海链家房地产、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等6间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并对7间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商业银行营业机构进行处罚,暂停其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

今年2月,上海链家房地产曾被曝光通过销售已抵押房产来提供高息借款服务,被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查处。

链家从2015年开始大力推广“速销房”概念,即房东将房屋独家委托给链家,链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将房屋售出,否则赔付房东违约金。在带动房产销售的驱使下,房产买卖——银行按揭——资金托管——产权服务——过桥融资——金融理财的房产金融闭环模式应运而生。而类似链家地产这样提供包括金融产品在内的全产业链服务,也已经成为中国新兴中介、房地产电商的新利润增长点。

13-20
由于涉嫌以虚构房源、虚标房屋价格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上海市工商局今年4月已对链家等6间房地产中介处以13万-20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P2P 金融

P2P 是 person-to-person 的缩写,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本质上 P2P 是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通过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平台撮合成交,在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资料来自百度百科)

来源:财新网第一财经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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