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年半时间内用户规模成长到90万的P2P融资平台“e租宝”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期被警方被立案侦查,该案21名涉案人员于1月14日被北京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
1月31日,新华社记者获批采访办案民警、涉事企业和相关嫌疑人,并刊文《“e租宝”非法集资案真相调查》,详细披露“e租宝”案内情。
‘“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
新华社报导称,钰诚集团于2014年7月推出“e租宝”融资平台。2015年12月,由于公安机关发现“钰诚系”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而钰诚集团已开始转移资金、销毁证据,数名高管还有潜逃迹象,因而决定多地公安统一行动,对主要高管实施抓捕。而在这一年半的时间内,“e租宝”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人民币,受害投资者遍及中国31个省市。
多位钰诚系高管向新华社记者证实,“e租宝”用收买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在平台上虚构项目。董事长丁宁表示,曾花费8亿向项目公司和中间人购买资料,从而“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我们公司的关联公司”。办案民警表示,在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业务。钰诚融资租赁的风险总监雍磊也表示,据他所知“e租宝”95%的项目都是假的。
报导称,“e租宝”甚至冒名合作公司在网上融资。安徽省蚌埠市某企业曾透过钰诚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e租宝”在掌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后,以该公司的名义在网上融资,后导致其企业帐户被冻结。
中国央行曾出台指导文件,要求网络平台不能自设资金池,不提供信用担保。然而据警方调查,“e租宝”不仅将吸收来的资金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进入自设的资金池,还直接控制了3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付代理公司。
报导称,在“e租宝”吸收的500多亿元资金中,除了部分用于还本付息,相当一部分被用于高管的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
警方查明,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有多位公司高管表示,丁宁曾要求办公室几十个秘书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饰以“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个奢侈品店全部买空。
去年4月,“e租宝”还曾登上央视《新闻联播》开播前约20秒的黄金广告档。此前有媒体统计,“e租宝”在央视投放的广告费达3102万元,北京卫视、江苏卫视、东方卫视、天津卫视等地方卫视投放的广告总额则达到9915万元。
办案民警表示,由于“钰诚系”资金交易庞杂,财务管理混乱,仅需要清查的存储公司相关数据的服务器就有200余台,而犯罪嫌疑人为了毁灭证据,将1200余册证据材料装入80余个编织袋,埋藏在安徽合肥郊外某处6米深的地下,专案组动用两台挖掘机,历时20余个小时才将其挖出。
目前,由于“钰诚系”的资金交易庞杂,财务管理混乱,其资金流向还在调查之中。公安机关表示,会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资人的损失,并已经搭建起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将于近期挂接在公安部官方网站上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