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泛民“拉倒”网络23条,本届港府将不会再推

刊登于 2016-03-04

3月4日,香港立法会审议版权条例草案期间,有市民在场外示威。摄:eyepress/AFP
3月4日,香港立法会审议版权条例草案期间,有市民在场外示威。

香港立法会连续第三天审议《2014年版权条例(修订)草案》,但直至3月4日下午1时休会也未能通过。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会后表示,会将有关草案调至议程的最后一项,令本届立法会没有时间再审议,而本届政府亦不会再向立法会提交任何有关版权条例的草案。

在三天审议中,泛民议员多次使用议事规则中点算出席人数的方法“拉布”(冗长辩论,用议事规则消耗时间,拖慢议事进度),包括刚胜出新界东补选、于2日才首次参与会议的公民党议员杨岳桥亦曾提出点算人数。

会议上,苏锦梁曾引用金庸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把“拉布”的泛民议员比作垂涎屠龙刀而各怀鬼胎的各大门派,指他们宣称拉倒草案是为了网络公义,其实是为了获得选票、在立法会号令天下。他又引用小说电影版中殷素素临终前对儿子张无忌说的话,要市民“一个一个”记住阻截草案的泛民议员。

但人民力量议员陈志全随后同样引用《倚天屠龙记》回应苏锦梁,指张无忌当时回答殷素素说“我不要报仇,我要爹爹活过来”,认为当局应接受议员提出的修订,让草案复活。

认住呢班人,一个一个咁认住,就系呢班罪魁祸首,扼杀咗香港经济发展。

商经局局长苏锦梁借用《倚天屠龙记》批评泛民议员

有关版权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在香港已“拉锯”了近10年。2006年12月,港府首度发表咨询文件,探讨“如何在数码环境中加强保护版权”;2011年,港府向立法会提交《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但因社会反对意见而暂缓;2014年,港府经公众咨询后再次向立法会提交《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今年1月二读表决通过,现仍在等待三读。

港府表示,此次修订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因香港版权法已经涵盖实体作品,但未适用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但有市民认为,相关立法涉及政治操控,类似网络版“23条”(《基本法》中引起最多争议的有关国家安全立法的相关规定),且2014版的草案仍有许多问题。

苏锦梁表示,版权条例能为香港创意产业提供长远发展的基础,亦可以扩大对网民的豁免范围,不能通过是“全香港的损失”。他又指,政府的责任是根据公众利益作咨询研究,然后将最成熟、最平衡的条例草案交给立法会审议,他认为在这些方面政府已经“做足”。

版权大联盟发言人林旭华也对草案此次未能通过感到痛心,指香港可能被其他国家列入黑名单,影响外资在港投资和年轻人入创作行业的意愿。

但泛民会议召集人、工党议员何秀兰则表示,民主派议员不会无条件通过“恶法”,有责任保障公民权利,并希望下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于下轮咨询中找到平衡。人民力量议员陈伟业又将草案比喻为古希腊、古罗马神话中经常出现的九头蛇,形容条例剧毒无比、为祸人间,导致民不聊生,一旦通过会令市民生活在恐惧、恐慌和苦困中,阻止条例通过是香港的福址。

187
据香港独立媒体统计,立法会审议版权条例修订草案至今共进行了95小时50分钟的会议,议员共187次提出点算人数,历时37小时42分钟,并造成5次流会。会议只有约58小时讨论议案,其中不少时间是讨论休会待续动议等,并非讨论版权条例本身。

声音

在审议的最后阶段,泛民推出3个修订,令平衡偏斜,在未获各方共识下,以拉布形式拖垮,市民应能看清责任谁负。

商经局局长苏锦梁

政府并未撤回版权条例修订草案,只是暂停执行,审议其他法案后,仍有机会讨论,但即使恢复讨论,亦是先继续讨论休会待续动议。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

守住网上表达创作自由、权利极之重要……苏锦梁无能,不愿斡旋,政府不应当版权持有人的“马前卒”,而建制派“盲撑”,也不是负责议员应有的态度。

公民党议员梁家杰

拉布

又称冗长辩论,狭义是议会中居于劣势的一小部分甚至单独一位议员,无力否决特定法案、人事,或为达到特定政治目的时,在取得发言权后以马拉松式演说,达到瘫痪议事、阻挠投票,逼使人数占优的一方作出让步的议事策略。而广义的冗长辩论,则是议会中议员利用议事规则漏洞作冗长演讲为主,并用各种方法辅助,以达到拖延会议进程的一种议事策略。香港立法会曾出现7个多小时会议期间,清点人数以及等待人数时间长达4个小时。此外通过故意缺席会议导致法定人数不足而流会,迫使会议顺延至下一会议日,亦是该策略的一部分。(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香港电台香港独立媒体立场新闻商业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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