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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骚乱:林淳轩等3人获准保释 警方称葵涌工厦搜获武器或与骚乱有关

刊登于 2016-02-12

#香港#旺角骚乱

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被指参与年初一晚旺角骚乱,由警车押解到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摄:卢翊铭/端传媒
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被指参与年初一晚旺角骚乱,由警车押解到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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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和在雨伞运动期间常以“美国队长”打扮出现的容伟业被控参与暴动罪一案2月12日上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两人在庭上暂毋须答辩,获准以2000港币保释,须遵守禁足令,期间不得进入旺角一带。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4月7日。

林淳轩步出法庭后对传媒重申,8日当晚自己并没有参与任何使用武力行为,对被控暴动罪感匪夷所思。他又称,有人跟自己一样,只是因为当时身处旺角而被捕,呼吁公众关注无辜被捕市民。

我相信,真正有文明法治的社会,更加不应容许不恰当的拘捕,不应把无辜人士囚禁48小时才释放他⋯⋯希望大家可继续关注无辜被补市民,希望大家可将矛头指向政府、警方,希望大家团结下去,因为只有团结,我们才见到希望。

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

另一名被控参与暴动罪的15岁少年一案也在今天由少年法庭处理,他也获准以3000港币保释,但期间不得进入旺角一带,同时须于每晚8时至隔天早上6时留在家中。他的律师在庭上作出三点投诉,包括指警方在录口供时没有理会被告申请见律师的要求、询问过引导性问题,以及在被告想睡觉时将他弄醒。

此外,香港警方11日在葵涌一座工业大厦的单位内搜获大批武器及违禁品,包括刀、气枪、木棍、化学品等,并拘捕一男两女。警方表示,不排除与旺角骚乱有关,正在进行调查。12日中午,约30人到葵涌警署外声援被捕人士,环保组织“结束一桶专弃”发起人刘单尼表示,其中一名被捕男子是出借仓库用来暂存回收物资的工厦单位热心租户,而另外两名女子也是热心环保的义工,促请警方立即释放三人。

2月11日报导:旺角骚乱:37名被告获准保释 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被控暴动罪

2月8日晚至9日清晨香港旺角爆发警民冲突后,截止11日共有64人(年龄介乎14至70岁)被捕,包括“本土民主前线”多名成员、“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等,其中38人(年龄介乎15至70岁)被落案暂控1项参与暴动罪。除一名15岁被告排期于12日在少年法庭提堂外,其余37人均于11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1名被告谭晓彤被改控参与非法集结罪。全部被告获准保释,但要守禁足令,保释期间不得前往旺角,该案将押后至4月7日再提堂。

据明报报导,多名被告也透过代表律师在庭审中对警方作出投诉,有被告声称被捕时遭警员殴打,还有一名被告声称,被拘留后警方曾以较轻罪名诱供,且在连续近40个小时不被允许入睡后才录取口供。

香港大学学生会10日发表公告,指有被捕港大男生事后透露遭警员无理要求脱光衣服搜身,质疑警方涉违反《查问疑犯及录取口供的规则和指示》。

参与非法集结要3人或以上参与才构成,而暴动罪则要真正破坏安宁才可构成。今早收到有关被告谭晓彤的指控,认为没有真正破坏安宁的控罪元素,所以决定更改控罪。

香港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

被捕人士中包括22岁的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学民思潮11日表示,林淳轩的代表律师已确认他落案起诉参与暴动罪。该案预计会于12日上午在九龙城法院提堂。

然而,警方拘捕林淳轩引起外界质疑。据苹果日报当晚在现场拍摄的影片显示,林当时虽站在警民对峙前线,但长时间高举双手,并曾对警员及民众高呼“冷静”,又曾扶起混乱中被推倒的垃圾筒。

8日晚与林淳轩结伴往旺角骚乱现场的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早前表示,当晚到旺角光顾小贩,但在冲突爆发并听到有警员鸣枪后半小时,已与林淳轩一同乘坐的士离开。

黄之锋说,林淳轩本身有官司在身,因此没有准备参与此次行动,在冲突当中亦表现克制,没有挑衅,甚至完全未与警方发生肢体冲突。黄之锋质疑警方拘捕及起诉林淳轩,是有计划地将学民思潮与旺角冲突扯上关系。

林淳轩就读的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神学院10日亦发表声明,敦促警方全面交待扣留林的理由,如果没有足够证据应从速放人,并谴责警方在没有搜查令之下押送林回家搜证属于滥权行为。

2月11日,旺角骚乱中的被捕人士被押往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摄:卢翊铭/端传媒
2月11日,旺角骚乱中的被捕人士被押往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

此外,“本土民主前线”临时发言人卫碧君指,目前该组织共有20名成员及义工被捕,包括参选立法会新界东补选的“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梁天琦于11日获准以5千港元保释外出,他表示,被捕期间曾遭警方暴力对待,但现阶段不想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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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香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在记者会上以“暴乱”形容前一晚的旺角警民冲突;11日,37名被捕人仕被控“参与暴乱罪”提堂。这是香港在1997年回归中国以来,首次有示威冲突被官方定性为“暴乱”。

声音

说冲突是帮小贩,并不全面。看事态发展,示威者针对的,分明是警察;是次冲突,应界定为反警权骚乱。那肯定是前鹰派一哥种下的祸,肯定是梁振英好斗兼一意孤行的果,肯定是政改失败遗下的不平息风波。警员那两枪,也肯定改写了日后警民冲突的格局,示威者用武只会升级,警队对付亦必然升级。

香港01编辑主任黄洁慧

冰封三尺,绝非一日之寒:砖头火舌仅其物象表征,专制政权压迫实为原凶……我们永远站在反抗者一方。

香港大学学生会声明

香港今天已陷管治失效、政治失败的局面,但掌权者不单没有意识到危机,以图平息各方愤怒及矛盾,及委任独立调查借检讨警民冲突原因去修补裂痕,重建信任,反而再次趁机以强人平暴姿态出现,争取政治本钱。

时事评论员刘细良

暴动罪(香港)

根据《公安条例》第19条“暴动罪”,如任何参与凭借被定为非法集结的集结的人破坏社会安宁,该集结即属暴动,而集结的人即属集结暴动,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0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 (资料来自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网站)

来源:明报now新闻立场新闻南早中文网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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