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呼格案平反13个月:等待,失望,将抗争到底

刊登于 2016-02-02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在呼格坟前痛哭。摄:TIAN ZHONGYU / IMAGINECHINA/ AFP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在呼格坟前痛哭。

内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图因1996年4月9日发生在呼和浩特市的一起女尸案(下称呼格案),在当年刑讯逼供及“严打”、“从重从快”破案的司法政策下,被错判为强奸犯和杀人凶手,于当年年6月10日遭到枪决。那一年,他只有18岁。

2005年真凶赵志红落网,交代了自己在呼格案中的犯罪经过。然而直到2014年11月,在呼格吉勒图家人长期上访及多方关注和推动下,此案才终于进入再审程序。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呼格吉勒图父母获205万元国家赔偿金。

又过了1年多,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于2月1日凌晨发布消息,称自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在这份追责名单中,包括当年呼和浩特市12名公安局人员、7名监察院和8名法院人员,除呼格案专案组组长、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理”外,其余26人所受处罚均为“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等党纪处分,而没有提及任何法律责任。

呼格吉勒图的家人对这份“追责结果”表示非常失望。

今天,对造成呼格冤案的27人追责进行了公布。我们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追责结果。这就是对社会一个交待吗?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人命关天就一个处分而已。根本没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处分太轻,责任不明,轻描淡写。这就是追责到底?

新浪微博认证帐号@呼格吉勒图父母,2月1日发布

呼格吉勒图的哥哥昭力格图在接受网易新闻采访时称,对于追责结果彻底失望,“我们并没有希望追责要致人于死地,我们只想要被公平地对待,死去的弟弟被公平对待”。

据昭力格图称,在初期提出阅览法院卷宗未果后,因为相信如此轰动的案件一定会严格在法律框架内追责,所以家人至今也没有看到卷宗。

他同时确认对此案负有责任的27人,多年来并未对自己家人作出任何道歉,无论以个人名义还是代表单位。他说,“我们一直在等。等到的结果是,‘呼格案’当年一审的代理审判员胡尔查、宫静,不但没有追责,反而被提升为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太寒心了,太失望了。”

被问到下一步的打算时,昭力格图表示“我们会上诉,天亮了我会和爸妈商量这事。不管最终如何,我们一定会走法律渠道抗争到底,让该担责任必须担责。”

62
在当年“严打”和“从重从快”判决的法律政策下,呼和浩特法院在事发后62天便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呼格案专案组组长、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及多名警员因“迅速破获大案”获集体二等功。

声音

失望,非常失望,没想到会出现这种结果,这也算追责?中国的法律没有进步只有倒退了。真失望,太失望太失望了。最高的处分是一个行政记大过,怎么能够让他们在以后的办案当中警醒呢?

呼格吉勒图的哥哥昭力格图

我们从始至终并非想要追责所有的办案人员,只是希望起码能对那些主办人员比如那些对呼格严刑逼供的人、造假的人,有个明确的法律责任认定。⋯⋯我真的担心,这种浮皮潦草的追责,能让当年那些办案人员认识到错误吗?连责任都没追究到位,以后他们能尽力去办好案吗?

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

他们用62天冤死呼格吉勒图,却从真凶落网到冤案平反耗时9年。他们号称“依法治国”,却在对司法案件的追责中处处彰显党权。他们敢对如此影响巨大的冤案公布这么蜻蜓点水式的“追责结果”,要么是觉得别人特别傻,要么是觉得别人特别好欺负。

中国网友

“呼格案”被追责人员的升迁情况

呼格案专案组组长、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2012年升任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4年12月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带走调查。对呼格案作出“特别指示”的时任呼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后升任内蒙古公安厅巡视员,现已退休。时任呼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队长的刘旭,后升任内蒙古土左旗公安局副局长,现已退休。在呼格案一审判决中担任代理审判员的宫静和胡尔查,于2015年6月26日升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呼格吉勒图案二审期间负责此案的审判长杨小树,已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升任副厅级审判员。时负责呼格吉勒图案的检察官彭飞,已经退休在家。 (资料来自网易新闻)

来源:新华社网易新闻北京青年报搜狐新闻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