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即舆论长期关注的“聂树斌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延长复查的截止日,聂案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与聂母张焕枝一同前往该院询问复查进展,但被告知“因复查工作需要”,复查期限再次被延长三个月至12月15日。聂案另一位代理律师陈光武因病没有前往。
自去年12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聂案之后,山东高院曾于今年6月表示,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决定延长聂案复查期限三个月。代理律师李树亭于7月29日向复查合议庭提交了新的证据。另一位代理律师陈光武则在个人微博表示,他们近日向山东高院递交了若干份调查申请,因此再次延长复查期并非山东高院恶意拖延。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刑法》的解释,延长审理期限的申请并无明确的次数限制。
因特殊情况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予以批准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一至三个月。期限届满案件仍然不能审结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1995年,未满21岁的河北工人聂树斌因“强奸杀人罪”被执行死刑。2005年,涉嫌多起奸杀案的王书金供称自己为“聂树斌案”真凶,由此引发舆论对河北高院此前判决的质疑,以及多位律师、学者要求重审此案而奔走呼吁。
2011年,60位刑法学者和律师在石家庄召开“聂树斌案研讨会”,并集体向最高法和河北高院发出《关于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的呼吁书》。2013年,河北高院仍然裁定王书金非聂案真凶,驳回其上诉并维持原判。直到去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对聂案进行复查,开启了中国异地复审的先河。
长期关注聂案的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家洪道德此前曾分析指,由于案件距今已久,重要证据的鉴定需要高科技的设备仪器来操作,这需要很长的时间。而对于聂案复查结束后,是否仍会由山东高院审理的问题,洪道德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只是指定山东高院复查,所以复查后由哪家法院宣判仍需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