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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志强倡组新政党,香港乡事派欲进军立法会

刊登于 2016-01-20

2015年5月23日,候志强在办公室。摄:张百铭/端传媒
2015年5月23日,候志强在办公室。

在1月19日召开的乡议局会议上,香港乡议局执委、上水乡委会主席侯志强提出,要筹组“新界进步联盟党”(简称“新进联”)参加今年的立法会选举,在场多位与会者表示支持。

侯志强称,原居民近年面对“很多风雨”,例如被讲“套丁”或是“僭建”却“敢怒不敢言”,指原居民不能再“任人鱼肉”,希望有人站出来发声。

新界权益受损,不能任人鱼肉,一定要派人参加选举。

上水区乡事委员会主席、乡议局执委侯志强

但锦田乡事委员会主席邓贺年提醒,乡议局作为法定机构,按例不能组党,他建议先撤掉动议,先由小组委员会讨论后,再交由侯志强跟进。侯志强同意先撤回动议,但表示希望总务组召集27个乡的代表开会,多名在座乡委都同意在农历新年前召集27乡的代表商议组党事宜。

侯志强在会后表示,组党之事已经酝酿了将近两年,而自己早前曾陪乡议局主席刘业强走访,发现乡民认为政府现在的政策“有偏离”,而港人对新界人亦有误解,因此需要“敢讲真话的人”代表新界人“为社会发出正义吼声”。

乡议局本身在立法会已经拥有功能组别议席等,而侯志强本人也是建制派政党自由党的成员。但他表示,现在的情况是“各家自扫门前雪”,无论是建制派还是乡议局都要“自求多福”,若最终决定加入“新进联”,他会退出自由党。

乡议局主席刘业强也表示组党之事酝酿已久,27乡的乡民都“热切期待”。他还期望在今年9月的立法会选举时能有“自己人”参选;十八乡乡委会主席梁福元亦表示支持,认为组党有助凝聚乡民的力量,因为这几年原居民的传统权益受到挑战。

侯志强所提到的“套丁”问题最近成为舆论热点,多家港媒揭露刘业强与其父“新界王”刘皇发(前乡议局主席、立法会议员)涉嫌通过“套丁”获益1亿多港币,而现为港府行政会议成员的乡议局副主席张学明也涉嫌“套丁”8间谋利。

根据香港房屋政策,凡年满18岁,父系源自1898年时为香港新界认可乡村居民的男性原居村民,可以一生一次向当局申请,在其所属乡村内的合适土地上建造一所小型屋宇(俗称“丁屋”)自住,而如果在五年内卖出,需要向政府补地价。但并不是每一名有“丁权”的男丁都有土地可起屋,所以一些发展商或是本身持有大量地产的人士,会先将自己持有的土地分块,再将这些小块土地出让给愿意接手的男丁,这些男丁接手土地后向政府申请起丁屋,再通过手续授权发展商全权处理丁屋,发展商则给予相关男丁一定报酬,是为“套丁”。

明报翻查政府资料发现,过去10年中每幢平均售价约800万的丁屋,只需要缴纳111万补地价,而起屋的成本约为200万元,扣除所有费用之后仍有数百万元盈余。

1,999,386
香港政府选民登记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新界西与新界东共有199万9386名合资格选民可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票。

声音

新界东和新界西有超过20万选民,无论是新界乡民,和住在新界的居民,都需要有代表,在议会内为他们发声。

十八乡乡委会主席梁福元

是“新进联”还是“套丁党”?

网友@sosdiufwg9

补什么地价,我们就是业权人,我钟意起500层都可以。

侯志强回应丁屋补地价政策

新界乡议局

新界乡议局是香港新界700条原居民乡村的谘询及协商的法定组织,成立于1926年。现时分为三约及二十七乡乡事委员会。 该局的职能,受到《香港法例》第1097章《乡议局条例》及香港基本法第40条所确立。乡议局的前身为“新界农工商业研究总会”,由荃湾乡绅杨国瑞、粉岭乡绅李仲庄及元朗乡绅邓伟棠于1923年发起组织,对政府拟推行之建屋补价政策,提出反对,最终迫使政府终止有关政策。1959年,香港法例第1097章《乡议局条例》实施,乡议局也成为香港法定机构之一,并与当时的新界民政署保持密切联系。虽然随后区议会及区域市政局先后成立,作为地区性事务的谘询及管理议会机构,但乡议局至今仍然有一定的地位,并分别于香港区议会及香港立法会拥有当然议席及功能界别议席。(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香港电台明报苹果日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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