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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一地两检”研究范围包括将内地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

刊登于 2015-12-09

12月9日,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出席立法会会议。 摄:卢翊铭/端传媒
12月9日,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出席立法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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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在立法会回答议员提问时表示,政府目前正在与内地商讨如何在西九龙总站落实“一地两检”,研究范围包括:是否在高铁列车车厢上为旅客办理出入境手续、是否容许内地检查人员在西九龙总站特定范围执行内地相关法律、以及是否需要将相关内地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等。

他同时强调,在探讨任何一个“一地两检”的方案时,都必须同时考虑法律及具体运作问题,又以在列车车厢上办手续的方案为例,称每列高铁有8卡车厢,最多可载579名乘客,而由西九总站到福田车程约14分钟,这种在极短时间内为每名乘客完成出入境等手续的操作可行性值得商榷。

袁国强还表示,明白社会关注落实“一地两检”是否会冲击“一国两制”,但他强调,一地两检能令高铁发挥最高效益,符合香港整体利益,只要以客观和务实态度处理相关法律及运作问题,相信必定能在基本法框架下妥善落实“一地两检”。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质疑,为实现“一地两检”而将相关内地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做法非常危险。他担心一旦立下先例,日后会会引入很多自治范围以外的内地法律来港,并称相关做法违反《基本法》第18条(“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但袁国强回应称,这只是研究方向之一,政府目前并未下定论。

广深港高速铁路西九龙总站地盘。摄:王嘉豪/端传媒
广深港高速铁路西九龙总站地盘。

12月7日更新:

广深港高铁香港段是否会进行“一地两检”近日引发高度关注,有立法会议员质疑相关做法违反《基本法》并会破坏“一国两制”。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12月7日回应称,目前港府正在对“一地两检”进行全面研究,会借鉴外国例子,确保实施时符合《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原则。此前,特首梁振英也称有信心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做到“一地两检”。

但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田北辰认为,政府至今未能提出令各方满意的方案,因此需考虑后备方案,例如在深圳福田及龙华设立入境关卡,实施“两地两检”。

除“两地两检”外,公民党也提出了“车上检”的“替代方案”。该方案让内地执法人员以平民身分在香港登车,待列车进入内地后再为旅客进行检查,以避免可能违反《基本法》的跨境执法问题。公民党党魁梁家杰表示,不少欧洲跨境列车也都是实行“车上检”,事实证明可行,不明白政府为何坚持“一地两检”。

12月3日报导:香港高铁争议再起,“一地两检”损害“一国两制”?

香港高铁工程近日再次宣布超支,困扰工程多时的“一地两检”问题也再次引发争议。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于11月表示,实施“一地两检”免不了要让内地人员在香港西九龙高铁总站执法,但相关安排被指违反《基本法》、破坏“一国两制”。有立法会议员表示,若“一地两检”问题得不到解决,将否决港府于明年2月向立法会申请追加的拨款。

《基本法》的保障值几多(多少),法治在香港特区值几多(多少),“一地两检”是重要的指标。

香港大律师、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

香港高铁工程是中国广深港高速铁路位于香港的部分,完工后可连接内地高铁网络,从香港直接往返内地主要城市。但在香港上车的乘客仍需通过内地边境检查,若从西九龙出发的乘客需要在深圳下车检查,则高铁的便利优势会被削弱。一种解决的方案是,在香港境内设置边检站,让内地边检人员进驻,与香港入境处分别执法,也就是俗称的“一地两检”。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于今年5月和11月两度前往北京,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官员开会讨论“一地两检”事宜。他在11月时表示,两地政府仍需推敲相关意见,但通车时“一地两检”的目标维持不变。他还表示,“一地两检”要符合《基本法》大原则,也要考虑实际运作。

袁国强的言论再次引发“一地两检”是否违反《基本法》的争论。《基本法》第18条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第22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第154条规定,“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

公共专业联盟政策召集人黎广德于11月23日在《明报》撰文,称联盟早在5年前已指出“一地两检”的死结,即没有“一地两检”,高铁不可行;不容许内地公安在港执法,“一地两检”不行。他更指出,“特区政府硬推高铁就是硬要港人接受公安在港执法”。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深圳大学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则于12月2日在《明报》撰文反驳,称“一地两检” 在情理之中、法理之内。在“情”方面,他指出连接香港和深圳的深圳湾大桥建造时,因香港称没有土地,全国人大常委曾授权香港执法人员在深圳湾口岸边检,反问香港为什么不可以同样让出一块空间。在“法”方面,他称《基本法》第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因此认为中央政府可发出指令,将香港西九龙口岸一小部分土地或空间划归出来,供内地边境检查站使用。

宋小庄文章发表后,香港大律师、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于次日在《信报》撰文回应,称《基本法》不允许内地人员在香港执行内地法律,但并未限制香港人员在内地执行香港法律。她又表示,仅凭“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一句,难以看到有任何效力可以令国务院运用行政权、无需全国人大同意就改变香港区域范围,若这一观点成立,等于说中央可以随时把香港特区一部分划出《基本法》管辖范围之外,由内地直接管治。

除质疑“一地两检”合法与否,也有人质疑它的必要性。香港中文大学通识教育部的课程副主任梁启智引述政府数据称,高铁66%的乘客以深圳为目的地,他们原本就要在深圳下车;对于另一部份前往广州和东莞的乘客,可在这两地设置入境设施;至于前往其他中国城市的旅客,固然很难要求每个城市为香港设置独立的高铁口岸,但因这些人人数有限,受影响的乘客也不会太多。

有关“一地两检”的问题仍在继续。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田北辰表示,这一问题将成政府申请高铁超支拨款时的最大战场。工党主席、立法会议员李卓人也已明确表示,若无法解决相关问题,一定会否决拨款,强调不能为了“一地两检”牺牲“一国两制”。

196 亿港元
广深港高铁香港段最新造价增加至844.2亿港元,需要向立法会申请追加约196亿港元拨款。

声音

高铁如没有一地两检,经济效益会大打折扣,在不违反基本法下做到一地两检,对律政司司长是很大挑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

如果“一国两制”下的香港都搞不了,路经国家便可援引香港特区的“榜样”。任何一个国家有问题,都会影响邻近国家检查站的运作,难道特区政府要成为“一带一路”的麻烦制造者吗?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深圳大学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

“一地两检”的法律问题绝不复杂,而是清楚明确地不容许内地(或特区)人员在香港执行内地法律。只不过涉及经济利益和政治目的,当局不愿意接受这个答案。

香港大律师、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

真正受到影响的旅客,是由香港出发前往武汉方向、桂林方向或南宁方向的旅客……问题是:就算按政府的估计,香港每天往来这些目的地的旅客只有数千人,我们是否要为了这数千人要转车的麻烦,而要在香港推行一个极受争议的一地两检方案?

香港中文大学通识教育部的课程副主任梁启智

香港高铁争议

香港高铁争议是指于2009年下旬香港政府在推动整个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计划时,在财政支出、回收土地,以及是车站选址、设计等问题上,引起了香港社会人士的关注与彼此之间的冲突。最终高铁香港段拨款获香港立法会通过,但此后项目兴建多次延期和超支,以及一地两检的争议,使高铁至今仍是争议性议题。高铁香港段被部分人批评指草率上马没有计划,工程与铁路及公路路线重复、破坏居民的生活状态、空气及噪音污染、26公里的高铁造价超过650亿,全球最贵。2009年11月29日数十名反高铁示威者入晚后仍然在政府总部门外抗议并与警方对峙,亦有人于2010年1月8日审议高铁拨款当天包围立法会。(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明报信报RTHK政府新闻网香港独立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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