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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下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元旦以后,一对夫妻可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不必再为其缴纳罚款。
《修正案》同时规定,符合生育规定的夫妻可获得延长生育假期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11月3日报导:卫计委:生二孩等法律,不许“抢生”
在中共中央10月29日发出“全面二孩”的“党令”之后,除少数符合政策的群体(见端百科)外,大多数中国人生何时生第二个孩子才能免于处罚,成为近日热点讨论话题。
据《湖南日报》报导,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卫计委”)党组书记、副主任詹鸣10月30日称“即日起,不符合湖南省现行生育政策的夫妇已经怀孕第二个子女的将不作处理”。
然而,此言很快便遭到更高级别卫计委官员的否定。
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才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也表示,“全面两孩”的实施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在新华网等官方媒体的报导中,第二个孩子比相关具体法规提前“落地”被称为“抢生”,是需要“避免”的行为。
按照国家卫计委下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的解释,在中共中央宣布“全面二孩”之后,除经全国人大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外,还需各地履行实施方案报批、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等环节,才能使“全面二孩”政策最终“落地”。
中共中央曾于2013年11月通过实施“单独二孩”的政策,即如果一对夫妇中至少一人是独生子女,则他们可生育两个孩子;至2014年7月全国绝大多数省份才完成地方法规的修订工作,相隔约9个月。因此有人推测,“全面二孩”正式实施估计也要再等大约9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