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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面二孩”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刊登于 2015-12-27

中国全国人大通过修正案,“全面二孩”自2016年1月起正式实施。摄 : Kevin Frayer/GETTY
中国全国人大通过修正案,“全面二孩”自2016年1月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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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下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元旦以后,一对夫妻可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不必再为其缴纳罚款。

《修正案》同时规定,符合生育规定的夫妻可获得延长生育假期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11月3日报导:卫计委:生二孩等法律,不许“抢生”

在中共中央10月29日发出“全面二孩”的“党令”之后,除少数符合政策的群体(见端百科)外,大多数中国人生何时生第二个孩子才能免于处罚,成为近日热点讨论话题。

据《湖南日报》报导,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卫计委”)党组书记、副主任詹鸣10月30日称“即日起,不符合湖南省现行生育政策的夫妇已经怀孕第二个子女的将不作处理”。

然而,此言很快便遭到更高级别卫计委官员的否定。

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才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也表示,“全面两孩”的实施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在新华网等官方媒体的报导中,第二个孩子比相关具体法规提前“落地”被称为“抢生”,是需要“避免”的行为。

按照国家卫计委下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的解释,在中共中央宣布“全面二孩”之后,除经全国人大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外,还需各地履行实施方案报批、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等环节,才能使“全面二孩”政策最终“落地”。

中共中央曾于2013年11月通过实施“单独二孩”的政策,即如果一对夫妇中至少一人是独生子女,则他们可生育两个孩子;至2014年7月全国绝大多数省份才完成地方法规的修订工作,相隔约9个月。因此有人推测,“全面二孩”正式实施估计也要再等大约9个月的时间。

5 元/月
自1982年起,中国政府为鼓励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在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以前,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月发放5元人民币的独生子女奖金(现为每月5至10元,各地略有不同)。据国家卫计委介绍,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声音

西方民主国家立法往往是先经议会讨论表决,获得大多数同意通过之后,再由国家元首签字生效;我们则刚好相反。我可以接受人民代表大会被称为立法机关,如果党中央被称为“立法机关总指挥”的话。

中国网友

一边是号称依法治国的党中央,一边是党中央下令制定的法律,夹缝中的这段日子究竟该听谁的确实容易搞糊涂,比如湖南卫计委党组书记詹鸣就掉坑里了。

中国网友

虽然“单独二孩”从党令到法律用了9个月的时间,但我仍然不建议现在就为“全面二孩”开始造人,毕竟政府效率是不可测的。

中国网友

中国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口控制政策,属于基本国策。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控制中国人口数量为目的,提倡晚婚晚育,限制生育。中国计划生育以独生子女政策为基础,农村夫妻只有一个女孩、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独生子女、自治区和一些省的少数民族(壮族除外)等几种情况可以生育两个子女;新疆少数民族农牧民、青海少数民族牧民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西藏自治区对藏族(干部除外)实行自愿计划生育政策,提倡已有三个孩子的夫妇不再生育。根据国际法,计划生育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以保障生育权为目标。目前世界上只有中国实行限制性计划生育政策。近年来,中国人口的结构问题凸显,总和生育率接近世界最低水平,老龄化严重,儿童性别比畸高。计划生育的目标和理论依据都受到质疑。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宣布全面二胎化,在中国大陆实行36年的一胎化正式走入历史。 (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京华时报广州日报人民日报新华网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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