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占据中国专车市场约八成份额的“滴滴快的”刚刚在上海取得第一张合法专车牌,正在外界看好专车合法化之时,10月10日中国交通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专车服务作出了诸多限制。
自2014年7月以来,一些互联网企业陆续推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对于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如发展定位不清晰……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等。
意见稿将出租车分成了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前者是指传统“扫街”的出租车,而后者包括日益兴起的专车,如“滴滴快的”与 Uber 使用的车辆。意见稿明确规定,预约出租车不可以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的方式运营;而传统出租车则既可以巡游揽客,也可以使用预约服务,意见稿称引导业界减免承包费。
意见稿明确要求,网络预约出租车必须事先登记为出租客运,安装GPS等设备,座位在7座及以下。也就是说,私家车不可以提供专车服务。而在上海市专车试点管理方案中,并没有强制要求私家车登记为营运车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私家车若登记为出租客运车,报废年限将缩短为8年。
根据意见稿要求,网络预约出租车司机也必须从交管部门取得从业资格证,并且不能同时接入2个或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否则可处1万至3万元人民币罚款。
除了车辆与司机,意见稿还对提供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的网络平台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平台的服务器必须设在中国大陆,运营数据要接入当地管理机构的监管平台,随时备查;必须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收费要明码标价,不能低于成本价,若有促销优惠活动,要提前10天公开等。
意见稿发布后,滴滴快的、Uber 中国、神州专车和易到用车等专车服务商分别发表回应。滴滴快的“表示关注”,会继续和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又指“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其他三家均表示配合,已和各地主管部门接触,会努力遵守新规。其中,Uber 中国再次强调了它是一个独立运营的实体,服务器也完全在中国大陆,“本土化进程重要的部分,都已经完成”,一定会“主动适应”、“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