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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检基访谈:从“又倾又砌”到“有得倾无得砌”

端传媒记者 钟耀华 发自香港

刊登于 2015-10-03

八十年代的冯检基是民主派地区选举的皇牌。 摄:叶家豪/端传媒
八十年代的冯检基是民主派地区选举的皇牌。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傍晚,警察全副武装,催泪弹爆发之声不绝,烟雾弥漫,马路上黑压的群众争相走避。

警察一度举出“速离否则开枪”的橙色旗帜。

运动组织者与及民主派议员坐在台上等待警察进攻,然后被捕。台的布景写着“命运自主”。冯检基是台上的一员,当时61岁的他抽泣,不断抽泣,哭成泪人。

“当时我在想两件事:一是六四,很担心六四重演;第二是『一国两制』完结了。”冯检基这样回忆。

回忆的倒镜换到六十多年前。

冯检基从小就希望从政。他妈妈是是爸爸的填房,与爸爸是老夫少妻,她的年纪甚至与过世大太太的小女儿相仿。爸爸比冯检基大73岁,冯出生没多久,爸爸就与他诀别,没过多久,妈妈带着哥哥回大陆定居,他由二姐照顾,养他成人。二姐比冯检基大五十年,“我和她五十年不变的!”他笑说。

冯检基小学的时候,有同学的家人因国共内战而分散大陆与台湾,面对同样的家庭离别,他决志要从政,使中国统一,不分国共,让“所有中国人能同桌吃饭”。

结果他兜兜转转,读过港大,后因过于投入学生运动而成绩欠佳被赶出学校,做过香港社区组织协会(SOCO)的社工组织居民,到英留学,回港任公屋评议会总干事,最后参选1983年市政局选举,以在英国所观察的选举方法参选,成功当选。

他就这样开展了至今的从政生涯。

冯检基在1984年成立深水埗民生关注组,后与其他组织合组民主民生协进会(民协),一直以来,他都强调搞民生,搞居民组织。由于当时立法局未开放选举,政党未发展,压力团体出身的市政局议员冯检基是传媒宠儿。

他至今仍然非常满意自己的“又倾又砌”(又沟通又批评)策略。他要进入建制里面沟通,同时又在建制外面批评,以争得压力换得对方退让,换取成果。当时进入建制的做法受不少压力团体所批评,认为这样只会被政府吸纳。

他不认同,反而认为参与选举重要的考虑是资源,以及地位身份,这样可以方便居民组织运作。

随着中英谈判浮现、立法局开放选举、政党林立,整个社会的关注从民生问题转到政制问题,政制问题甚至成为主流。

冯检基认为一旦政党发展,纯居民导向的居民运动就变成政党导向,政党取代了居民团体组织者的位置。

镜头换到当下,我身处冯检基的议员地区办事处。

“『又倾又砌』有个前提,是得要双方同意,只要有一方不同意也无法实行。现在中方对于你『砌』他是有上限。”

“如果不认识香港的情况,不接受『砌』,谈什么『一国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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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检基

现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民生协进会(简称“民协”)创会会员。他在1983年参选市政局的宣传及其后设立议员办事处推动社会运动手法成为了往后民主派参选的参考。在1985年立法局引入选举前,他是传媒明星,民意代表。冯检基被认为是温和民主派,主张既沟通又批判的“又倾又砌”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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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传媒专访了冯检基,以下是访谈摘要:

开放选举

端传媒记者(以下简称“端”):你从英国读完书回港后,恰恰是开放选举……

冯检基(以下简称“冯”):我在英国读书时,有两个personal tutor(个人导师),他们非常之好。他们替我总结了我在SOCO工作三年的经验,把之提升到社工的理论。在我第二三年的时候,那位tutor是搞政治的,他与我讨论回港后的打算。当时港英刚好公布了“代议政制绿皮书”,讲议会开放选举。我与tutor总结了香港的情况,以及在政治选举在英国所带来的社区影响后,认为要回香港参选。

我在英国时已经写信回港对那些组织朋友说要留意制度有变,准备选举,因为我1982年才毕业回港,太迟了。

端:当时在香港基层组织内部应该就要不要参选有些争辩…

冯:我在压力团体出身,整个压力团体都反对。

端:反对的原因是?

冯:主要都是进入议会后,居民的声音会被掩盖。我说,如果我是民选进入议会的,怎会听政府的话?

1983年我参选市政局,当时脑里想的不是民主自由,而是想着很多公共房屋不能接受的问题,一定要改革。压力团体自然是能做到改革,但这需要所有街坊都走出来,也起码要搞几年运动才对政府有足够压力;如果在房委会里有街坊代表,那么效果会更快更好。

选举当日有五百人帮我助选,除了居民外,也有一些压力团体的人。

端:又说不选……

冯:他们是不选,但在我游说底下也决定过来观察一下选举的运作。最后杨森成了我的助选团团长。

很多压力团体来了观察选举,也看看选举制度是否能起到我所提及的变化。而当时我跟那些压力团体有个承诺:如果我当选后,不能做出成果,那我就辞职,以后不选;否则,请大家也在下届出来参选。

端:你认为参选对压力团体的作用是什么?

冯:参选相对于压力团体的好处在于是有资源。当年很多NGO(非政府机构)没有资金来源。当时SOCO九成的资金来源是海外教会。要持续搞组织,就需要资源。当选议员后我们会有薪水,有实报实销的资助,起码我可以多请两个职员做居民组织的左右手,当他们的行政机关,协助居民在日常上班时所无法负责的东西。

另一个好处是地位的不同,议员的身份会使得传媒更容易报导你的看法及主张。当时我的说法是“1+1大过2”,我既是压力团体,又是民选议员,一定更有影响力。

同样,出于议员的身份,官员不能不见你,这让我可以直接与官员对话及较劲。我认为这可以把整个居民运动再提升。

当时我们的选举对手是传统街坊会,而我们在选举手法上是把英国的做法复制了过来,因此比较占优。

当选后,我们把英国的议员办事处制度抄过来,透过议员办事处作为基础,再去找职员做组织。我们八十年代就是这样。

当年政党未发展,以及立法局未有选举,冯检基是市政局议员已经好厉害的,差不多每个星期的新闻透视都是冯检基。八十年代我好红的。

政制议题主导社会

端:相比现在,八十年代的居民组织的行动力好强。

冯:以往社署有个叫NLCDP(邻舍层面社区发展计划)的计划,是社署拨款予社工机构做邻舍组织工作。因此这些社工机构有钱请人,就可以组织居民。

政府后来在九十年代中发觉这个计划可以发展出诸多由社工组织引起的社会行动及居民反抗,于是就停止了这个计划。

另一个居民组织衰落的原因是政党崛起。这是因为政党需要把地区影响力吸纳,于是所有居民组织的财力实力都成为党的一部分,当社区有问题的时候,政党会行动,结果居民自发的组织就不再重要;而且政党林立,你组织你的支持者,我组织我的支持者,但并不会合作起来。一旦政党发展,纯居民导向的居民运动变成政党导向。政党导向的意思就是所有的地区工作的功绩都归政党。

八十年代一直搞组织都没有问题,直到政党林立。政党取代了组织者的位置,而且没有一些NGO去做地区性的民生工作,在八十年代里,做到最尽的已经是公屋评议会。

除非居民里有人可以长期关心社区,组织居民抗争,否则政党发展就有机会与居民运动有牴触。而且当没有了全职社工去组织社区,长久稳定的居民组织就无法发展,最多只能是些关注组。

还有就是,当中英谈判及立法局选举出现后,传媒的报导就转变了。整个社会运动方向也随着转变:以往最高是市政局,谈民生问题;到后来就是到立法局,谈政制问题。

于是,社会运动分歧出社区与政制,而后来政制甚至成为主流。及后就是支联会,港同盟,民主党。整个社会就被政制问题所带动,是为社会运动的主线。

端:民协既然强调组织居民,那么如何平衡地区组织与政制议题?

冯:我们一直都坚持地区实力是重要,而且组织居民团体,让他们自己运作,那才是真正实践民主,而非只是区议会、立法会选举里投的那一票才是民主。

说起区议会功用及“又倾又砌”,冯检基非常着紧。 摄:叶家豪/端传媒
说起区议会功用及“又倾又砌”,冯检基非常着紧。

区议会的作用

端:对于你来说,议会除了用来获得议员身份及资源方便居民运动外,还有什么作用?

冯:1993年的时候,我们在深水埗区议会是过半数的。当时我们成立民协的目标是要执政的。当港同盟出现时,民协分裂,我们就见到民协短期来无法在全港执政,但起码我可以在深水埗执政嘛,于是我们出了个叫“苏格兰概念”。苏格兰有别于英国国会而属于自己的议会,苏格兰人希望控制苏格兰议会,自主有关苏格兰利益的议题。于是我把“苏格兰概念”放到深水埗,希望夺取深水埗区议会的过半数,然后以深水埗作为基地,把这个穷、旧、老的社区翻新过来。

然后彭定康到港就任港督,他当时有个政策,下令所有民政署,只要当区区议会所通过的事项不违反香港中央政府的政策,都须要执行。我们从1994年一直执政到2003年。这9年内我们推动政府政策,找大学的学者帮忙就社区做资料搜集与研究,提出改善计划。

我们把改善计划提到区议会讨论,定下方向后与官员会面,那些官员真是“无料到”(不济),他们对地区无研究无资料,于是就输了给我们。当然我们在辩论赢了,却不等于他们会做,但起码我做到一个概念出来,可以发现深水埗的问题大约在哪里,然后我们可以有什么建议。

端:理论上区议会没有权限要求官员做事,甚至官员不来区议会与你们开会也是常见。

冯:但彭定康说了,如果不影响中央政府的政策,区议会的决定理应要执行嘛。所以彭定康的指令是重要的。

端:区议会一直以来为人诟病就是权力极少,甚至只是地区谘询架构,深水埗是不是真的可以改善社区?

冯:民生的事情纵使看起来很少,但对居民来说都是很麻烦。以往公屋晾衣服是三条棍,先把衣服放好在棍上,然后整个人伸出窗外,把之插在外墙上。如果是个老人家或者是个子不高的居民,就很容易发生意外堕楼。我们争取了三十年,现在终于愿意改善设计,全部更换。这是从区议会开始讨论的议题。

1991年起的和谐式公屋,晾衣架设于厨房窗外,与厨房抽气扇或抽油烟机的排气口相近,晾晒的衣物容易被排出的油烟沾污。我们在区议会讨论过,一致同意要更改,也无效。然后我把这个问题带到立法会,在立法会的房屋事务委员会里讨论,最后花了大概半年,房屋署才愿意更改。

没有区议会的话立法会根本就不会讨论这个问题。晾衣服的事,如果不是在地区做议员,怎会知道?

端:是不是近年官员听取你们意见的情况少了?

冯:还是差不多。不过如果说区议会通过后的决定政府有所回应,这的确相比彭定康做港督时较少。

端:区议会在今天,可以扮演什么角色?

冯:我始终觉得区议会是谈地区事民生事。大家不要以为坑渠堵塞是小事,因为当街坊找你就是很认真的事。做区议会要对社区对居民要有份感情,这样就容易做得顺利,否则会很辛苦。

“又倾又砌”的前提

端:你觉得现在“又倾又砌”还有效吗?

冯:最重要是你知不知道“又倾又砌”是什么。这不是一个目的,只是一个手法,就是你怎样处理你与对手的关系,甚至怎样处理党内关系。与同路人自然倾多,与反对派自然是砌多。如果对方既不是你同路人,又不是反对派,但整件事就是对方做决定,你怎样去处理?通常这个“对方”就是地区政府,以及中央政府。

当时在民主派阵营里,华叔、李柱铭说什么就做什么,我们也不用做头目的,他们说什么我们就做什么。这是1991年之前的事。在1991年左右,我们(民协)觉得不妥当,因为八九年后民主派与中央割席,但中英双方就基本法的条文仍在讨论当中。当时我们就算不与新华社见面,英国那边也会找我们商讨,不只是彭督,英国外交部驻港官员那边也有人找我。我觉得“要见面,为什么不见?”在与英方会面后,他们的人就去找中方商谈。我们就想:“英国的官员会全数接收我们的意见吗?或者利用我的说话,选择性地把我的想法透露给中方?”既然最后英方也会与中方商讨基本法,即是我们也认同要与中方接触,只是要靠英国官员传话而已。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直接与中方官员会面?如果我们不是希望推翻中共,这个将来会是我们的中央政府,为什么我们不是有权责与其商讨基本法?亦此我们在1990年做了个研究,派人回内地视察八九民运后的情况,得出的结论是中方既不认为在八九民运的处理上做错,但却又在改过。因此我们列出四种情况下可与之接触:讨论香港民主问题、香港民生问题、内地民主问题、以及讨论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个是我加上去的,你记得我还是小朋友时候的统一想像……

1991年年头鲁平到港,民协要求会面。到他抵港后第二天,那边就致电我们鲁平可见。当时我们列了九个agenda(议程)加一,“加一”就是其他事项,即是指八九民运。

当时会面后我们被人批评得厉害,我的说法是“我们对着中央政府,当然是又倾又砌啦”。我们有些东西要他写进基本法,难道不用与他讨论?如果我们不同意他,就批评他砌他。

端:当时中方是比较愿意接触香港,理解香港,就算只是装模作样。到今天,情况是不是有变?因为又倾又砌似乎有个前提在于对方愿意与你倾。

冯:不只是愿意与你倾,还要肯与你“砌”。“倾”同“砌”都要肯才行,鲁平做到。

端:现在呢?

冯:现在就……“砌”的话……我觉得他(中方)有个上限。去到一个地步,如果他认为过了他的上限,就对不起了,我和你“砌”到底,丝毫不与你商量。当他放弃“倾”的话,就做不到“砌”完之后争取结果的步骤。

“又倾又砌”是可以变化莫测的,可以是“先倾后砌”、“先砌后倾”、“倾中有砌”、“砌中有倾”。什么是“倾中有砌”?中方委任了我们为港事顾问,我们几次示威。一次在北京游行,就是为《明报》记者席扬在北京被判监一事;另外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讨论成立临时立法会;另外一个则是钓鱼台事件,我们要求中央出兵。我两次公开在人民大会堂递信予钱其琛抗议,破了吾尔开希的纪录,他只递了一次,哈哈。

因为我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成员,你难道不让我开会?我来开会,然后我就递信。你知道在人民大会堂递信是好激烈的事,我在“倾”的同时做“砌”的事。

端:现在中方决定不“倾”了,只“砌”,那么“又倾又砌”变化再莫测,似乎也有点失效。

冯:我只能说“又倾又砌”在我们九十年代与鲁平的时侯是做得最好的。我再说一次,“又倾又砌”得要双方同意,只要有一方不同意也无法实行。中方须要容让“又倾又砌”,因为这正正显示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中央要有一个价值认知,明白香港已经不再是封闭社会,愿意主动与香港公民社会对话,让步,接受批评。“砌”是一个香港民间行之有效的做法,中央要接受香港这个开放社会的性质。现在连跟中央见个面都那么困难,为什么倒退到连八、九十年代都不如?

如果不接受“砌”,谈什么“一国两制”?

备注:冯检基已宣布今届区议会选举在丽阁区参选,未正式递交提名。截至2015 年10月3 日下午12 时,同区已正式递交提名的候选人为民建联/工联会陈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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