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香港律政司:Uber可选择在港合法经营

刊登于 2015-08-17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指 Uber 可选择在港合法经营。 摄 : Alan Siu/EyePress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指 Uber 可选择在港合法经营。

8月17日,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回应近日 Uber 员工及司机被捕风波,指政府在科技范畴上保持政策中立,并无针对 Uber, Uber 亦可以“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下合法经营”。Uber 在8月11日与12日遭香港警方“放蛇”行动打击,7名司机与3名员工先后被拘捕,不少员工及司机不敢上班,服务大受影响。警方拘捕的名义为司机涉嫌“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及“驾驶汽车时无第三者保险”等,又指下一步将会检控被捕司机。但袁国强回应指,现阶段未能确定律政司是否检控司机。

Uber可以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下合法经营,如果它选择这样做。我们重申,如有违法行为,我们一定要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检控,我们并不是针对个别某些公司,或针对个别人仕。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袁国强还证实,警方在行动前确实曾就行动涉及的法律问题谘询律政司,律政司亦提供过意见。他还声明警方并非特别针对 Uber,如果其他平台有违法行为,也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检控,而是否以符合香港法例的形式在港经营关乎 Uber 的选择。

Uber 在8月11日首批司机被捕后就发表声明,指“百分百支持”与之合作的司机,且期待与当局合作完善现行法例。8月13日,香港区 Uber 在其官网发起“推动香港迈步向前!”签名撑 Uber 行动,截止8月17日下午已经收集到5万多个市民签名。在签名行动网页,Uber 还提出要与运输及房屋局等有关当局和立法会议员会面,共同探讨创新科技。但连番打击对 Uber 业务影响已经显现,《苹果日报》报导指 Uber 内部已人心惶惶,不少司机为避风头已经停工,令 Uber 车数量大减。而 Uber 原定于今年推出的平价服务 UberLITE 亦可能延后,推出刚满一周的 Tesla 专车服务也已煞停。

Uber 遭打击后,市民与民间团体、政党声援不断,多指香港现时的士服务质素太差,希望有多元的交通选择,民主党更于13日到政府总部请愿,要求当局配合社会发展修改法例。香港理工大学土木及环境工程学系副教授熊永达指,政府不能只是封杀 Uber,也应研究“如何在框架下”发展这类服务。亦有评论认为不能盲撑 Uber,在促进政府检讨相关法例的同时,也要意识到 Uber 的经营及发展,确实涉及“白牌车”而未能为司机成功购买保险等“铤而走险”的分式。

而全国人大代表、1990年代曾任交通谘询委员会主席的谭惠珠,于8月16日被记者问及对 Uber 的看法时,指香港公共交通工具已经有相当竞争,但如果能保障乘客保险及安全问题,欢迎加入竞争。早前有媒体报导指谭惠珠持有炒卖的士牌照公司的股份,是打击Uber风波中的既得利益者,不过谭惠珠已作澄清,指自己从没持有的士公司股份和的士牌照,已故父亲生前则有持有。

Uber 已在全球56个国家或地区发展业务,市值估计已近4000亿港元。由于对传统的士行业带来影响,Uber 在西班牙、泰国、荷兰、法国、芬兰等都遭叫停,但新加坡、菲律宾等也先后为此类租车服务的监管制定新法例,将利用创新科技的租车服务纳入合法框架。中国亦有计划推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管 Uber、“快的”等服务。

5
Uber在其香港官网发起的“推动香港迈步向前!”签名撑Uber活动,截至8月17日下午已有5万多人签名。

声音

Uber致力为香港带来安全、可靠、优质的交通模式。我们期待未来与香港政府携手合作,完善现有法例,以创新科技提升香港市民的生活质素。

Uber 香港

Uber 的成功及快速扩张,是建基于无数个铤而走险,冒着没有保险及法律风险而工作的司机;而Uber 在多国被禁后,仍然向未开发(或未被禁)的国家及市场不断扩张,似乎立于不败之地。如此企业,是否值得我们神化?是否值得我们盲撑?

网友@MING

时移世易,每有创新,既得利益者必然受到冲击……科技的洪流,你阻得了几多?阻碍了的,最终还不是自己的进步。

评论博客博主Priscilla Chan

白牌车

根据香港《道路交通条例》,没有有效的出租车许可证载客取酬属于违法,而提供这种服务的车辆就俗称“白牌车”。据香港运输署统计,香港有出租车许可证的私家车牌有886个,的士牌数目则自1998年起冻结在18138个,均价600至700万一个。其余没有许可证的载客车,包括小巴,都为“白牌车”。(资料来自网络)

来源:立场新闻明报香港政府新闻网苹果日报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