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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導盲犬訓練學校開幕再引「工作犬」權益關注,動物能否與人平起平坐?

人類訓練犬隻以達到自身目的,是否壓制了動物本身的天性?

2022年12月8日,全港首間香港導盲犬訓練學校正式開幕,其中設有導盲犬的獨立空間犬舍,約可容納十隻犬隻。

2022年12月8日,全港首間香港導盲犬訓練學校正式開幕,其中設有導盲犬的獨立空間犬舍,約可容納十隻犬隻。圖:端傳媒

端小二2022-12-13 發起

在你看來,導盲犬能夠度過幸福的一生嗎?

你認為人類訓練犬隻以達到自身目的,是否壓制了動物本身的天性?

你認為動物和人類是否平等?動物有無「道德價值」?

12月8日,香港導盲犬服務中心轄下首間導盲犬訓練學校正式開幕。位於打鼓嶺蓮麻坑路的校舍佔地逾2.4萬呎,更設紅綠燈、路障、行人天橋等設施,以模擬真實環境,旨在培育和訓練本地導盲犬。現時學校有4名訓練員,10只受訓犬。服務中心期望,該學校可以三年培育50隻導盲犬,以服務視障人士。

校方稱,學校有跨專業團隊來培育和照顧這些犬隻,每隻犬均有獨立空間和水療設施,提供舒適的生活。然而,近年來,虐待「工作犬」事件卻屢見不鮮,受訓時遭粗暴對待、退役後如何安置等問題,引發了公眾對動物權益保護乃至動物道德的討論。

訓犬還是虐犬?

2021年,網絡上曾流傳一隻關於香港導盲犬受訓時遭訓練員大力拉扯牽引繩,不顧狗狗反抗,更用蠻力推其下電梯來完成訓練的影片。一時間,網友紛紛對該種訓練方式表示憤慨,更斥責訓練員缺乏愛心,是在虐待受訓犬。

香港導盲犬服務中心為回應此事曾召開記者會,主席張偉民稱該短片實則攝於2018年,因訓練員尚處於初級,狗隻亦在做初階訓練,短片本意作「內部檢討」之用,未想引起軒然大波。事後中心已進行反思,該狗隻亦未再受訓。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記者會當日,香港首隻本土訓練的導盲犬Google的前寄養家庭衝入會場,指責中心不僅剝奪他們再與狗狗相見的機會,還向夫妻二人他們隱瞞Google的身體狀況。他們是Google幼犬時期的寄養家庭,從Google四個月開始撫養,自Google被帶走受訓後,中心便不允許他們再見面。他們只有與服務家庭私下聯絡,才有定期同自己親手帶大的狗狗相見的機會。

夫妻二人表示更令人寒心的是,他們不僅無法從中心處得知Google的情況,中心甚至對服務家庭施壓,隱瞞Google退役後的患癌病況。他們甚至得到消息,指Google在患癌後恐被「人道毀滅」。對此,張偉民則以「私人問題」拒絕回應。

會上另有一寄養家庭稱,服務中心訓犬方式相當「舊式」及粗暴,多以體力壓制。Google前寄養家庭亦稱,張偉民曾向他們表示,不需要考慮犬隻的恐懼心理,僅靠食物引誘即可達成訓練目的。

「工作犬」背後的動物倫理與權益

香港01寵物社群帳號毛孩子主頁科普,一隻導盲犬的平均服務年限約八至十年,算上約一年的訓練時間,被賦予了幾乎一生都在為人類服務的使命。而退役後,如果服務家庭無法再繼續照料牠,牠就會面臨前往寄養家庭、或者被機構收養的情況。區別於寵物犬,導盲犬的一生往往會輾轉三個或以上家庭,很難找到長期的主人來照料牠們。

如今,越來越多動物保護組織關注如導盲犬這樣的「工作犬」的生存環境與命運。不少動保人士指出,導盲犬實際已無存在的必要,剝奪了動物本身追求自由與快樂的權利。香港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在其社交主頁上稱,導盲犬應逐漸被取締。

他在一篇名為《導盲人》的專欄文章中指,自己從根本上反對導盲犬制度,因為這是「人類權益」凌駕「動物權益」的一個最佳例子。人類本質是因為自私,為自身的利益,從而強加使命於動物,動物卻沒有權拒絕人類的這一霸權。不論主人、社會如何善待導盲犬,導盲犬已經不可能擁有一隻普通狗狗正常生活的資格。

近年,歐美國家不乏對動物倫理和動物權益的探討。據《紐約時報》報導,2018年有美國動物保護組織「非人類權利計畫」(Nonhuman Rights Project)為一隻通過自我認知測試、長年被單獨圈養的大象HAPPY爭取法定人格及人身保護令。今年6月,該訴求被紐約法院以5票對2票駁回。

首席法官珍妮特·狄菲奧雷(Janet DiFiore)認為,人身保護令是一種程序性工具,旨在保護遭非法限制的人類的權利,而不是非人類的動物。不過,亦有反對意見指,法院應當承認HAPPY有權爭取自由。因為人類賦予他者的權利,反映了這個社會的面貌。

麥志豪接受《明報》採訪時,對這一事件評價稱,其實公眾目前一直為動物所爭取的,可能不過只是限於「出於同情的動物福利」。而人類很難真的在法律上賦予動物所謂的「人權」,因為動物一旦有了和人類平起平坐的權利,人類便失去了剝削動物的機會。區別「動物福利」和「動物權益」,本質在人類是否願意百份百從動物角度出發,以即使會損害人的利益為代價,歸還他們應有的權利。

對於「工作犬」,人類能否真正保護動物權益,還是造成進一步剝削?

文:端傳媒實習記者金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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