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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前員工離職補償反被控敲詐勒索,被拘251天,你怎麼看?

事件引發網民不滿,並提出華為新口號「出身985、上班996、離職251、維權404」,這些口號表達著什麼?

2019年4月12日,華為員工於工作日結束後離開位於中國深圳新成立的研發園區。

2019年4月12日,華為員工於工作日結束後離開位於中國深圳新成立的研發園區。攝: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端小二2019-12-04 發起

事件引發網民不滿,並提出華為新口號「出身985、上班996、離職251、維權404」,你怎麼看?

華為表態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評論指回應非「法治」而是以勢壓人,你怎麼看?

事實上,「被辭職」、被羈押,李洪元並非個案,互聯網公司人事問題頻出的癥結究竟在哪?

近日,一條名為《華為前員工被羈押251天,案件兩次退偵、罪名兩次變更》的新聞引爆網絡,並被人民日報轉載。華為繼網易之後,再因人事問題被推上輿論浪尖。一名被辭退員工因索要合法賠償而被羈押251天,先後涉嫌職務侵佔、侵犯商業秘密、敲詐勒索三個罪名。

因舉報部門造假而被迫離職

李洪元於2005年入職華為,2018年1月離職,離職前李洪元就職於在逆變器部門,已經在帶團隊。

華為工作期間,李洪元發現部門造假等一些問題後,在2016年11月21日向公司的投訴郵箱發了一份匿名郵件。一年之後,公司審計組對逆變器部門開展了調查,但隨後,人力資源部找到李洪元告知他合同到期了,並表示不想續約。

離職談判開始後,雙方在N+1和2N的賠償標準上有些爭議。按照李洪元對媒體的說法,他認為自己在公司工作了十多年,但是公司沒有跟我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是有過錯的,所以應該給「2N」的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當時部門領導同意了2N的方案,共38萬餘元,再加上年終獎。「大家說說笑笑就談完了,沒有衝突。」李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說。與此同時,李洪元將對話錄音,這也成為他的重要證據。

2018年3月,李洪元過去所在部門的秘書,通過私人賬戶向其轉款304742.98元(税後金額,交易摘要為「離職金額補償」)。

這筆錢款裏未包含年終獎,李洪元因此開始起訴華為,要求賠償年終獎,期間也經過多次開庭,但訴訟結果還未有定論。

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我記得那是一個週末,早上7點多,我正在家裏睡覺,忽然有人敲門說我家水管爆裂,樓下已經水漫金山了,要修水管。我穿著睡衣就去開門了,然後就被幾個便衣警察控制住了,理由是涉嫌職務侵佔。後來我才知道,警察還從我家裏拿走了錄音筆、電腦、手機、U盤、移動硬盤等可存儲設備。」李洪元回憶到

被羈押251天,獲國家補償

2019年1月22日李洪元被逮捕,最終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於2019年8月23日被釋放,總共被捕了251天。

在被羈押的251天裏,他先後涉嫌職務侵佔、侵犯商業秘密、敲詐勒索三項罪名。從相關法律文書和李洪元辯護律師的調查結果來看,李洪元被抓源於華為的控告。

按照李洪元對媒體的介紹,最初抓他的原因是涉嫌職務侵佔。但到了派出所以後,罪名就變成了泄露商業機密。

2018年12月16日,公安機關對李洪元進行了三次訊問後,確認他不存在侵犯商業秘密的違法行為。

2018年12月28日,華為公司補充報案材料,再次控告李洪元於2018年1月31日與部門領導何某東洽談離職補償過程中,採用敲詐的方式,迫使何某東同意私下給付額外補償金33萬元,以換取他不鬧事,不舉報,順利離職的承諾。何某東迫於壓力,不得不同意給他33萬元。於是,李洪元的罪名又變成了敲詐勒索。

在這期間,李洪元手裏保存的那份錄音成為了關鍵證據。

李洪元稱:「4月16日,檢察官第一次來找我,我才得知華為的HR何某說我敲詐勒索30萬,這是我被抓的原因。第二天我見到我的律師,讓她轉告我的妻子去找錄音,並在4月把錄音交給了檢察機關。」

據《司法鑒定意見書》及錄音資料文字版證明,當時的商談是在雙方有說有笑的基礎上進行的,最終經過2小時12分24秒的充分協商,達成了離職補償協議,整個過程並無李洪元實施威脅或要挾的語言。

在被釋放後,據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刑事補償決議書》,李洪元取得了包含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約10萬元的國家補償;同時會向李洪元原作業單位及其父親地點的作業單位發函,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華為表態強硬,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2月2日晚間,華為也正式發出了聲明:華為有權利,也有義務,並基於事實對於涉嫌違法的行為向司法機關舉報。我們尊重司法機關,包括公安、檢察院和法院的決定。如果李洪元認為他的權益受到了損害,我們支持他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華為。這也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大家看看先,我聽全國人民的。」12月2日晚間,在看到華為官方的正式回應後,華為前員工李洪元對第一財經記者如是說。

對此,《澎湃新聞》評論,華為已經把皮球踢給了深圳司法機關,也希望深圳公安、檢察機關能夠站出來做出澄清:到底當初華為提供了怎樣的舉報材料,才讓你們先後用了「職務侵佔罪」和「敲詐勒索罪」兩項罪名關押一個公民?這些舉報材料中,有沒有不實的成分?

李洪元方並非主動曝光,只望公司道歉

事件發酵後,李洪元借媒體表示:「不是我主動曝光。拿到政府賠償後,我挺開心的,就把這份決定書分享到了華為離職員工維權群裏,期望有人能幫忙發到華為心聲內網,以恢復名譽。結果不知道是誰發到外面去了,我自己也非常著急。」

12月2日,李洪元妻子表示媒體各種解讀遠超出他們的預料,因此他們決定不再接受記者採訪。「我們原本還是希望能跟華為高層和任總能夠溝通一下,但現在消息出來後相當於有了溝通渠道了,我們也就不要求一定要當面溝通了,但我們還是希望華為能給我們一個道歉,畢竟是他們誤告才導致這件事。」

相關報導在網絡上引發了上億熱度,卻很快被降至300萬,知乎、微博相關熱評被刪除,新京報澎湃被刪文。但此事引發了網民的不滿,網民提出華為新口號「出身985、上班996、離職251、維權404」,以此表達對自己的憤怒。

知乎有評論認為,「牢廠」的目的已經達到了。「因為站在牢廠的角度,整治李的目的不是為了報複,也不是為了那30萬,而是要通過李告訴潛在離職者:向公司要補償就是這個下場。只要李進去8個月,哪怕這次華為敗訴,相關人員都進去了也無所謂。他們也不過是資本的祭品罷了。只要潛在離職者不敢要錢即可。」

有網友認為,雖然華為做出了這種「殺雞儆猴」的選擇,「輿論和民意是非常重要的公司資産,甚至是一種輿論紅利,現在、這份紅利被華為給整沒了。」

李洪元並非個案

華為人事醜聞在今年下半年其實還有多起,但文章都被迅速刪除。

10月30日,華為 2012 實驗室 HR 胡玲在華為心聲論壇實名發5000字長帖,內容直指部分 HR 領導、華為部分 HR 政策導向及華為企業文化,講述胡玲本做「員工活力體驗官」,兢兢業業為「研發兄弟們」解決問題,後「被解決」的經曆。

她提到,人事高管曾和她提到,「應該看看反映問題的是誰,天天有時間琢磨班車食堂的,清退算了。」

此外,還有華為12年37歲老員工鄭會蘭在知乎自曝在孕期被華為「主動辭職」的經曆。鄭會蘭提出申訴,庭審時華為系統展示的她過去幾年的業績已被篡改,華為表示完全是因為鄭的業績不行而被辭職。

前員工被羈押,李洪元也不是第一個。

自2012年入職華為,曾夢輾轉GTS服務部門、無線行銷、西非無線地區部、北非無線地區部。

2018年4月,其所屬的北非HR BP紀某與他溝通不暢後,最終以北非HR董佳同意以2N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2018年12月30日,在泰國遊玩的曾夢被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區分局經偵支隊第八大隊羈押。此前,他多次聯系包括李洪元在內的三位同事,均聯系不上,猜測其也被羈押。

從2018年12月30日到2019年3月29日,被羈押的90天的時間裏,曾夢與華為雙方從未直接溝通。

文:端傳媒實習記者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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