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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了一篇瘋傳網絡的文章,可以被視為我的學術成就嗎?

這是對學術水平和嚴謹的打擊,還是針對學術評定弊端的創新?

 中國浙江大學日前推出新規定,通過主要媒體的網絡平台發文並獲得廣泛傳播,可等同於在學術期刊發文,此舉引起爭議。圖為2015年7月1日,浙江大學2015屆本科生畢業典禮。

中國浙江大學日前推出新規定,通過主要媒體的網絡平台發文並獲得廣泛傳播,可等同於在學術期刊發文,此舉引起爭議。圖為2015年7月1日,浙江大學2015屆本科生畢業典禮。攝:Imagine China

端小二2017-09-20 發起

你認為在媒體或社交網絡中熱傳的文章,可以被評定為學術成果嗎?

將媒體文章與學術成果關聯,這樣的評定是與時俱進的創新,還是會拉低學術標準和其嚴謹性?

學術論文寫作規範是否是現代「八股」?這樣的論述及研究方式注定無法做出「有時效性、針砭時弊」的研究嗎?

中國大陸知名學府浙江大學日前發布評定「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的試行新規,該校師生在大陸媒體與其「兩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戶端)、重要商業網站中發表文章,依媒體級別與文章影響力,可申請評定等同於中國國內權威、一級、核心等學術期刊刊發的論文,並納入科研成果統計及各類晉升評估。

「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的評定共分三個等級。刊發於《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和《求是》雜誌並形成「重大網絡傳播」的作品,可被認定為等同於「在國內權威學術期刊中刊發」。

「重大網絡傳播」是指,作品有不少於20家主流媒體、重要商業網站及他們的「兩微一端」刊發、轉載。另一個傳播等級「較大網路傳播」則指,有不少於10家刊發、轉載,或微信公眾號中閱讀量不少於10萬、頭條號中閱讀量不少於40萬。

在如中央電視台、《環球時報》、《中國日報》等中央級報刊、電視媒體中發布並形成「較大網路傳播」的作品,及在如《新京報》等其他主流媒體於如網易、鳳凰等重要商業門戶網站中發布並形成「重大網絡傳播」的作品,可以申請認定等同於「在國內一級學術期刊刊發」。

第三級則為可申報認定等同於「在國內核心期刊刊發」,此類作品包括在主流媒體中發表並形成「較大網路傳播」的作品等。

新評定規則引發對浙大學術評定質量與嚴謹性的質疑,不少網友戲稱「淘寶花幾百元就能搞定」、「『網紅』作家周小平可以被評為副教授了」、「浙江大學是要辦網紅大學嗎」,也有人直接批評「這是鼓動學者討好報紙,或者利誘學者做奴才」。浙江大學回應稱,這樣的評定是在探索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成果呈現的多樣化,專家委員會會對申報進行嚴格審核,不會降低有關學術標準。

無獨有偶,吉林大學其後也發布類似規定,在新華網、人民網、環球網等中央新聞網站等網站發表文章,可被劃定為「優秀網絡文章」,其中具有一定學術性、創新並產生廣泛社會影響的,可視為哲學或社會科學學術成果。

事實上,早在2013年,上海交通大學就曾將「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納入高校宣傳職務職稱評定條件。而同年教育部也提到,要研究並制訂優秀網絡文章納入科研成果統計、列為職務(職稱)評聘條件的辦法。

浙大將媒體傳播文章引入學術評定的新規,在學界也掀起不同反響。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教授朱巍發文支持稱「是時候破除『唯核心論』了」,他認為,目前學術期刊文章像是「八股文」,敘述累贅且時效性差,很難產生「針砭時弊的好成果」,而浙江大學這樣新興的學術評價標準,可以讓學者們「去寫點對得起時代的真東西了」。

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展江則擔憂,這樣的規定將會「在政治和商業的雙重影響之下降低學術標準」。

媒體傳播熱文關聯學術評級,這是拉底了學術評定的標準,還是對學術評定規則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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