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吧 Taiwan Bar 通過活潑動畫,將「陌生知識和議題」轉化成「有趣的內容」。快跟著「黑啤」與他的好友們(Beer & Friends) 引起你的學習熱忱,一起腦力激盪囉!還有,我和我的小夥伴們藍地、紅瑰、黃紹、白米,也入駐端Mall啦!臺灣吧 · 闔家團圓組合,趕快把我們帶回家吧!
想像一下,恐怖組織揚言 10 小時後,你的城市會有 10 顆炸彈爆炸。其中一名恐怖分子被逮捕,卻三緘其口。然而此時或許警官只要嚴刑逼供,就可以盡快知曉炸彈的位置,解除危機......
現代社會中,當人與人協作的過程遇到了阻礙,我們常期待法庭能釐清真相、歸咎責任。也因此起訴被告的檢察官、替被告辯護的律師,還有判定罪責的法官成了我們寄託的對象。他們如何取得與使用證據,就在辦案上扮演極重要的位置。
古代歐洲的「獵巫」行為,以及古代中國的「十大酷刑」,都是極殘忍的辦案手法。為了早日解脫,許多人選擇配合調查,吐出偏頗的證詞。有鑑於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 43 條以及中華民國 156 條 1 項都明定了,不能使用「威脅、利誘、欺騙」等獲得的證據。然而前者在同條中提到「除特殊情況外,並且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後者也提到在考量人權正義保障與公共利益等特殊條件下,違法取得的證據可酌情採用。
上週圓桌「新幸福指數」的討論,許多捧由都將「法治」列為幸福的指標。而臺灣吧新節目「法律吧」,將帶你更認識法律。把你熟知的故事,搬上法庭!第一集就讓我們用「武松打虎」的事件來探討「刑求(刑訊)」!
當連續殺人案不斷發生,如果你是法官,一邊是用刑求得到的老虎食人證據,一邊是訴求程序正義的辯白,你會怎麼判決呢?
如果你就是景陽岡上深陷恐懼的鄉民,擔心下一個被殺的就是自己,你又會如何看待刑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