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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的防衛是正當的?

正當防衛有多難?正當的限度在哪裏?

端小二2017-03-28 發起

山東一宗因高利貸追債引發的「辱母殺人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已派員調查。
山東一宗因高利貸追債引發的「辱母殺人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已派員調查。攝:Imagine China

近日,23歲男青年于歡,成了輿論的焦點。伴隨着他名字出現的關鍵詞包括:「殺人」、「無期徒刑」、「正當防衛」、「故意傷害」,以及「刺死辱母者」。

2016年4月14日晚,女企業家蘇銀霞和她的兒子于歡,被 11 名催債人圍困於蘇公司的接待室中,並遭到了長達 1 小時的侮辱,手法極端,有一人甚至脫下褲子露出下體,當着于歡的面猥褻他的母親。

警察趕到現場,但只留下一句「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看到警察離去,于歡想要衝出去卻被攔,情緒激動的他從桌上抓起一把刀就捅向追債人,終致一人死亡、兩人重傷、一人輕傷。

案件於今年2月17日一審宣判,于歡律師提出的「防衛過當」不獲聊城市中級法院採納,終判于歡故意傷害罪,並處無期徒刑。

判決書中認為,「在派出所已經出警的情況下,被告人於歡和其母親的生命健康權利被侵犯的現實危險性較小,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所以于歡持尖刀捅刺被害人不存在正當防衛意義的不法侵害前提。」

隨着事件被媒體曝光,引起了網友的劇烈反響。因「刺死辱母者」而被判終身監禁的于歡,獲得了一面倒的同情,大量網友認為他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

有研究者從全國各級法院公示的正當防衛的案件中調取了 226 份,其中被認定為正當防衛的僅為6%。因此有學者認為,中國法院認定的正當防衛門檻過高。

與此同時,也有人堅持,公眾輿論不應當干擾司法獨立,且此案中于歡拿起刀的做法已顯示有故意傷害動機。

面對侮辱和侵犯時,正當防衛的界限在哪裏?

不同法系下,是如何定義正當防衛的?

法理之中應不應當考慮人情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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