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楚楚,中港關係觀察者)
在今年「兩會」後,中共中央及國務院公布《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當中涉及重塑港澳工作系統,引起香港社會的關注。方案提及,在「國務院港澳辦」的基礎上,將設立屬黨中央辦事機構的「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不過仍保留「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的牌子。
簡單來說,港澳辦將由「國務院機構」升格成「黨中央辦事機構」,加強黨中央對港澳事務的集中統一領導。在官僚運作上,「港澳辦」將是「一個機構,兩個牌子」,「一個機構」指港澳辦是一個法人代表、一個財務帳號、一套領導班子和一個隊伍,而「兩塊牌子」指港澳辦有兩個名稱,根據工作需要,以不同的名義對外使用相應的名稱。
這項機構升級意味著什麼?如何延續了後反修例運動的港澳工作系統的重構?我們又如何理解今日香港的政治存在?目前有關中央港澳辦的很多細節仍待公佈,但對港府和相關的政治行動者來說,這或是一項重新確立和彰顯「黨和香港」、北京與香港「央地關係」的重要變動;但對系統外的民眾來說,北京對港的大政方針既定,這只是「黨管香港」的又一次彰顯,或許並沒有那麼重要,更沒有太大的切身感受。

從「中央政府」到「中共中央」
要理解「港澳辦」的機構升級,我們需要整體地理解中共對港澳工作既有的機構和系統,一種既關於香港又將香港政府「包括在外」(including out)的黨政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