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深度國家安全法

華安:香港刺警自戕案,國安法下的「恐怖主義」與官民對立的無言結局

當傷人及自戕這樣的悲劇發生,無疑是權力與無權力者之間矛盾的最大爆發。

2021年7月1日香港銅鑼灣,一名警員被一名男子用刀刺傷,倒卧地上。

2021年7月1日香港銅鑼灣,一名警員被一名男子用刀刺傷,倒卧地上。攝:Campus TV HKUSU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刊登於 2021-07-05

#香港#評論

【編者按】:7月1日晚,香港銅鑼灣崇光百貨外,50多歲男子梁健輝用刀從後刺傷一名警察,隨後並自戕,當晚不治身亡,遇襲警察今年28歲,駐守機動部隊,他的傷口深10厘米,傷及肺部,需要接受手術。當局定性事件為「孤狼式本土恐怖襲擊」。許多香港民眾在社交媒體上表示對事件感悲痛,當局批評這是「美化襲擊」,形容這些背後推手「滿手鮮血」。7月2日,有人帶白花到現場悼念,警方在現場戒備,截查手持白花的人。7月4日,當局再度表示,獻花悼念也是「鼓吹破壞」,或違法。

《明報》指,消息稱,梁沒有同黨,行兇前寫下遺書,提及對社會的不滿,包括認為警方「包庇罪犯」、沒受到制衡,批評警方的「暴行」,又認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無晒自由」(自由全失去了)。警方至今沒有公開遺書內容。

2021年7月1日,梁健輝刺警後,有一位朋友問我:「到底有多絕望?」

本能叫我差點說:絕望到死,這城市讓人窒息。

但含糊一個人一生最後一個動機也太不敬。

那末,那些情願獻出自己生命攻擊權力的人在想什麼呢?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死控以至自殺式襲擊是不是都具有類似的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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