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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高院裁定警員不展示編號有違《人權法》,現行調查投訴機制不妥

2019年8月4日在香港旺角,警方「速龍小隊」制服並拘捕一名「反修例運動」示威者。

2019年8月4日在香港旺角,警方「速龍小隊」制服並拘捕一名「反修例運動」示威者。攝:陳焯煇 / 端傳媒

刊登於 2020-11-19

#警察暴力#一國兩制#5G#中美關係#香港民主運動

高院裁定警員不展示編號有違《人權法》,現行調查投訴機制不妥

香港記者協會及多名市民早前入稟法院,就警方「速龍小隊」執勤期間未有展示警員編號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今天頒佈書面判詞,裁定部份申請人勝訴。

周官指出,警務處長未能設立有效機制,確保每名參與警方「踏浪者」行動公開任務的警員在執勤時展示警員編號,做法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第三條。

周官同時認為,警方以行動呼號或警員頭盔上的標示來替代警員編號,但由於行動呼號並非獨一無二、曾有多名警員同時展示同一行動呼號,因此替代做法也不符合《香港人權法案》的要求。

周官強調,保持投訴處理制度的有效運作,比起警員擔心被「起底」更為重要,而且展示警員編號不等於直接披露警員身份,反而有助處理對警員的投訴。

周官還指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第三條,港府有責任設立獨立的機制,就針對警員的投訴展開有效調查。周官認為現行針對警方的投訴機制,包括由監警會監察的投訴警察課,並不適合履行有效調查警察投訴的責任。他指出,投訴警察課並非獨立於警隊,而監警會沒有獨立調查的權力。

《香港人權法案》第三條規定「不得施以酷刑或不人道處遇亦不得未經同意而施以試驗」,該條條文訂明:「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非經本人自願同意,尤不得對任何人作醫學或科學試驗。」

周官指出即使在緊急情況之下,《香港人權法案》第三條均屬「絕對」及「不容損害」,港府必須尊重,而法庭也有權保障。

五宗司法覆核涉及八名申請人,高院早前一併處理

今次五宗相關司法覆核涉及八名申請人,包括香港記者協會、去年6月12日被警方催淚彈擊中右眼的拔萃女書院時任教師楊子俊、「守護孩子行動」創辦人陳基裘、「青年新政」立法會前議員梁頌恆、外號「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以及市民陳恭信、魯湛思和吳康聯,而答辯人為警務處長及保安局長。

由於五宗司法覆核的性質類同,高等法院原訟庭早前一併處理。周官今天批准記協、楊子俊、陳恭信、魯湛思及吳康聯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但拒絕其餘申請。

陳恭信、魯湛思及吳康聯均報稱遭受警方濫暴對待,陳恭信報稱去年8月4日在將軍澳用膳後返家途中被防暴警察以警棍擊打頭部,魯湛思報稱去年7月14日在沙田遭防暴警察近距離噴射胡椒噴劑,吳康聯則報稱去年6月12日在金鐘被「速龍小隊」警員毆打。

楊子俊:判決最重要指出警方違反人權法

楊子俊在社交網站發文,稱今次判決最重要是指出警方決定違反《香港人權法案》,而監警會未能有效調查警察投訴。

另外,楊子俊對香港電台表示,今次判決來得較遲,有很多警暴問題已經發生,很需要識別警員編號來追究責任。不過,他認為有需要放眼將來,例如法院也反映監警會的機制存在問題,未來可能有更多機會尋求公義。

關於今次判決對未來投訴警方會否有很大幫助,楊子俊指港府及警方仍有機會上訴,未知今次案件何時能夠塵埃落定,案件有機會再拖一年半載,其後再等警方改善機制可能已經很遲,特別是就投訴警方發起訴訟是有限期的。

記協主席楊健興指出,高院裁定警方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不符《香港人權法案》,判決清晰指出執勤警員應該清楚展示編號,警方應該即時跟進。

楊健興提到,前線採訪記者面對警員的言語或其他暴力,希望警員展示編號可以帶來制約,令警員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意識到不能因為別人未必識別到自己,而不當地對待記者。

楊健興重申,警員展示編號有助記者及公眾監察警方,而記協願意與警方管理層、監警會商討有關問題。

警方:與律政司研究判詞後作適當跟進

就高院判決,警方表示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詞,隨後作出適當跟進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回應判決,指警方曾經解釋不展示警員編號是行動需要,他並不認為警方是蓄意違法,指要證實警方蓄意違法,就要有足夠證據,但有關證據現時並不存在。

中文大學約百名畢業生遊行,籲關注「12港人」情況

香港中文大學約百名應屆畢業生於校內遊行,呼籲關注12名在中國被扣押的港人。

據報導,參與遊行的畢業生在民主女神像附近聚集,部份人手持橫額及黑色氣球。有保安在場拍攝,提醒遊行人士可能違反「限聚令」及公安條例,並築起人鏈封鎖部份範圍。

畢業生遊行至去年受警方進攻的二號橋並進行默哀儀式,隨後遊行至原本舉辦畢業禮的百萬大道,舉起12名港人名字及標語。受疫情影響,中大今年畢業禮改以網上形式舉行。

中大校方表示,就今天清晨校園多處被人塗鴉,已經報警處理。另外,校方指有團體發起於畢業禮期間舉行集會及遊行,相關活動未向校方申請,並且有可能違反相關法例,為防情況失控,校方已經通報警方,並將按大學紀律程序處理。

「五眼聯盟」發表聲明,嚴重關注中方 DQ 香港立法會議員

「五眼聯盟」(FVEY)發表聲明,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導致香港立法會四名民選議員喪失資格表達嚴重關切,形容這是中方消除反對聲音的連串舉動之一環。

聲明敦促中方重新考慮相關決定,立即恢復四名議員的議席。聲明強調,為了香港的穩定與繁榮,中國及香港政府必須尊重香港人表達其合法關切和觀點的渠道,而中國作為國際社會的主要成員,也應履行國際承諾及對港人的義務。

中國外交部:損害中國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小心他們的眼睛被戳瞎」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今天主持例行記者會,回應「五眼聯盟」的聲明時表示:「不管他們長五隻眼還是十隻眼,只要膽敢損害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小心他們的眼睛被戳瞎。」

加拿大國會通過無約束力議案,要求政府30天內就是否禁制華為 5G 設備作出決定

加拿大國會於當地週三(18日)通過無約束力議案,要求政府在30天內決定是否接納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參與 5G 網絡建設,以及草擬應對中國威嚇的計劃。

相關議案由在野保守黨提出,獲得多個反對黨派的支持,但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及執政自由黨大部份議員投下反對票。最終,議案以179票贊成、146票反對獲得通過。

議案指出,中國對加拿大的利益及價值觀構成威脅,中國在加拿大的活動也日益頻繁,包括對加拿大公民及在加中國公民作出威嚇,因此要求政府制定應對計劃。同時,議案要求政府在30天內,正式宣佈禁止華為參與 5G 網絡建設。

在野保守黨黨魁奧圖爾(Erin O'Toole)發言時,要求政府就禁用華為 5G 設備的問題上,儘快跟上「五眼聯盟」(FVEY)其他成員國的步伐。他指出美國、英國、澳洲及紐西蘭均已決定禁止華為參與重要的 5G 網絡基礎建設,加拿大政府應該拿出勇氣、作出同類決定。

杜魯多此前多次表明要等待情報部門的建議,才就 5G 供應商問題作出決定。

華為加拿大公司事務副總裁韋爾希(Alykhan Velshi)發表聲明,支持加拿大政府根據證據審查 5G 設備商,重申從未收過任何來自加拿大對華為設備安全漏洞的投訴。

加拿大通訊安全局首次點名中俄網絡威脅

另一方面,加拿大通訊安全局(CSEC)於當地週三發表第二份關於國家網絡威脅的評估報告,首次點名中國、俄羅斯、伊朗及北韓,指四國政府支持的網絡活動正對加拿大構成重大網絡犯罪威脅,同時是加拿大面對的最大戰略威脅。

報告指出,四國政府支援的黑客組織可能會對加拿大關鍵機構發動網絡攻擊,未來甚至發展至有能力干擾加拿大的電力供應系統。

加拿大通訊安全局近期也正調查華為設備的安全問題,預料評估報告將影響杜魯多對 5G 供應商問題的抉策。

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共和黨報告:美國應加強多邊合作,應對中國挑戰

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的共和黨議員發表報告,建議美國政府聯合歐洲盟友和其他各方,加強合作應對中國挑戰。委員會主席里施(Jim Risch)表明,假如拜登上台執政,共和黨願意就抗衡中國作跨黨派配合。

報告指出,中國企圖損害全球各個地區的繁榮、安全及良好管治,美國必須準備好與盟友合力抗衡。報告提到,歐美日漸意識到中國正威脅大西洋兩岸的共同利益,但當今世界秩序仍然由美國及歐洲、而非由中國建立,以民主及法治為基礎的世界秩序依然是未來發展方向。

報告建議美國與歐洲盟友、聯合國及其他由市場主導的民主國家加緊合作,維護自由開放的國際社會,打擊不公平貿易手段,應對中國通過「一帶一路」戰略投資項目所造成的經濟及安全影響,同時加深美歐雙方在非洲及印太地區的合作。

里施強調,發表報告的時間與美國總統選舉或總統過渡期無關。他又表明,共和黨願意與拜登政府合作,在歐洲提供更多支援的情況下抗衡中國。

里施一直被視為總統特朗普的緊密政治盟友之一,但他在近日表態承認拜登贏得總統大選。今次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的共和黨議員報告,提出以多邊合作應對中國挑戰,也跟拜登日前提出的倡議吻合。

美國國務院日前曾經發表有關中國挑戰的研究報告,指中共已經開啟一個「大國競爭的新時代」,建議美國重新制定外交政策,包括在公平對等的原則下與中方合作,以促進美國利益,同時在有需要時限制及震懾中國,並且支持那些在中國尋求自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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