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深度2020台灣大選

宋承恩:大選前的《反滲透法》,藍綠紅交織的棋局

在認同的分歧與政治的現實下,《反渗透法》在討論什麼?

2019年12月31日,反滲透法三讀期間,國民黨的立委坐在議會中央抗議。

2019年12月31日,反滲透法三讀期間,國民黨的立委坐在議會中央抗議。攝:陳焯煇/端傳媒

刊登於 2020-01-08

#2020台灣大選#宋承恩#評論

2019年12月31日,趕在大選前國會最後會期的最後一天,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 《反滲透法》,在選舉、罷免、公投、競選活動、遊說、政治獻金、合法集會遊行等民主政治參與的核心領域,規制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行為,並採取「禁止制」,以特別法的方式,對受規制的滲透行為施以刑罰。

本文將試描繪《反滲透法》立法歷程所呈現的圖像,是反對的泛藍陣營未能清楚認知台灣的安全威脅,而民進黨陣營因為觀念的混淆未能選擇適切的回應,加上國家認同的根本性分歧,給了紅色陣營操弄的空間。但在討論更廣議題之前,讓我們先做一些法條釋義的基本工夫。

「境外敵對勢力」針對中國

簡言之,民進黨團提出的《反滲透法》版本所定義的「敵對性」,來自戰爭狀態、武裝對峙、與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之脅迫。

「境外敵對勢力」此一詞語,在台灣的法律語境,係用來指稱中國。在2015年修訂的《國家情報工作法》中,將「外國勢力」與「境外敵對勢力」併用。2019年修訂的《刑法》將「外患罪章」的規定的適用地域或對象,擴張到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由於在台灣現行憲法體制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統治領域仍被視為台灣的「大陸地區」,也即是否能將中國視為「外國」,仍有爭議,所以該立法採取了如此迂迴的方式。

《反滲透法》則對「境外敵對勢力」做了定義:指與台灣「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以及「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其主權之國家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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