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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丁權案關鍵:「傳統權益」論述從何而來?

從解密檔案看到,六七十年代中港間的地緣政治,催生了重大的社會政策改革,而丁屋政策,只是這波社會改革中的一小項臨時性房屋政策,將其吹捧成「自有永有」的「傳統權益」,是1980年代起的事情。

香港丁權案關鍵:「傳統權益」論述從何而來?
新界元朗八鄉的丁屋。

【編者按】去年12月「覆核王」郭卓堅向香港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質疑新界原居民「丁權」合法性。鄉事派在法庭上指出,原居民的自由建屋權能追溯至清朝、1972年實行的丁屋政策是殖民政府對原居民的補償,回歸後受基本法保障。

民間智庫本土研究社研究員黃肇鴻的觀點與鄉事派相悖,他翻查約150份來自1900年代初至1980年代有關丁屋政策的解密文件,了解政策出現及發展歷史。其結論是丁屋政策只是臨時性房屋政策,為政府鼓勵村民善用鄉郊農地的利民措施,他透過1906年、1969年及1971年的解密文件,闡述觀點。

去年12月,一宗挑戰「丁權」的司法覆核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審結,預料下月宣判。無論宣判結果如何,丁權爭議和丁屋政策引起的各種問題,將繼續受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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